有人在聊天群內說:
共產黨為什麼要為外逃禍國殃民者保密?什麼目的?什麼原因?轉帖:央視《新聞聯播》報導:中共首次集中公布百人紅色通緝令:「政府將不再為外逃腐敗分子保密」;此話一出,引爆網絡熱評:「原來中共政府以前一直在保密啊?」
老丁想說:
共產黨為腐敗分子保密、庇護這是件不爭的事實,有以下事實為證:
1,共產黨為什麼只要求官員對黨申報財產而不讓其對民公布財產?這就便於了它的選擇性反腐,其目的是保護同夥、打擊異己。
2,共產黨為什麼要以「擾亂」、「聚眾鬧事」等刑事罪名打壓上街舉牌、拉橫幅要求官員公布財產的公民?這是惡意將政治事件當作刑事案件進行審理,其目的是將打壓民眾權利的非法行為進行合法化,其手段是惡劣的,其目的是卑鄙。
3,共產黨為什麼要強調以黨管黨?這是公開的排斥民眾對黨、對黨官的監督、管束,便於了黨內進行分贓。
4,百姓犯罪,警局、檢察院不必通過單位就可對其實施偵查、抓捕;但警局、檢察院對於黨官犯罪的偵查、抓捕須得到其組織的允許;這又是為了什麼?這是為了黨組織對貪、惡官員的袒護。
5,共產黨掌控下的政府部門,為了袒護那些刁、惡、貪官員的惡行,對於訪民上訪事的處理、解決,其精力不是放在如何解決出現的事件上,而是放在如何修理、擺平訪民上,迫使訪民不再訴訟、不再上訪而默默承受刁、惡、貪官員給自己造成的冤屈、苦難是他們的最高目的;其手段:一是忽悠、哄騙;二是無限期拖延;三是進行圍追堵截;四是縱容、指使警察對訪民施暴;五是將訪民投進黑監督關進瘋人院;六是將訪民枉加罪名實施拘留、判刑。
5,控制媒體:各媒體對冤民遭遇的冤屈事不採訪、不報導,使得官員的惡難以公開揭露,助其躲避了輿論的譴責;也使百姓的冤屈難以讓公眾知曉,使得其得不到輿論的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