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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屍檢幕後較量激烈 北京檢方公開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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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死亡案中涉案警察的辯護律師日前對雷洋屍檢程序的合法性和屍檢機構的資質提出質疑,並建議檢方更換屍檢機構。針對此問題,被害人一方的代理律師陳有西發表6點聲明。次日,北京檢方邀請雙方律師座談時強調雷洋屍體檢驗鑑定機構的委託合規,駁回更換鑑定機構的申請。有輿論稱,這場「體制外與體制內法律精英的戰爭」,第一回合已見分曉。

6月26日下午,北京市檢察院網站發布信息稱,北京市檢察院四分院於6月26日下午就雷洋案召開座談會,邀請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察聘請的律師和死者雷洋家屬聘請的律師共同參加,聽取雙方律師的意見,同時向雙方律師介紹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檢察機關在座談會上強調,雷洋屍體檢驗鑑定機構的委託「依法合規」,對鑑定工作也安排全程的監督,並據此駁回涉案警察邢某律師要求檢察機關更換鑑定機構的申請。

2016年5月7日晚,中國循環經濟協會生態文明中心主任雷洋,在北京市昌平區被警方押回審查期間突然死亡,引發中國媒體和社交網絡的高度關注,再度引發社會輿論對警方濫用職權的強烈質疑。雷洋的屍體檢驗情況成為了海內外媒體都關注的一個焦點。

6月25日下午,法制網發表了一篇題為《雷洋案屍檢再出新變數涉案警察代理律師向辦案機關建議更換鑑定機構》的報導,稱雷洋死亡案中涉案警察的辯護律師錢列陽,對雷洋屍檢程序的合法性和屍檢機構的資質提出了質疑,並建議檢方更換屍檢機構。

兩個小時後,被害人雷洋家屬的代理律師陳有西通過個人微博發表了6點聲明:

1、本案偵查機關至今未向任何一方送達屍檢報告,亦無任何結論告知和公布,其辯護人提出質疑,缺乏任何事實依據。

2、鑑定機構確定,系由偵查機關選擇三家在檢察院備案有資質的鑑定機構,由家屬和律師選擇一家意向,並最後由檢察院確定,家屬並不認識鑑定機構鑑定人,不存在鑑定機構有利害關係不中立問題。嫌疑人律師純屬猜想臆測。

3、明正鑑定中心有司法鑑定資質並經審核備案,鑑定人資格由檢察院審核確認有效,無任何法定迴避情由。北京市、昌平區兩級檢察院派法醫在現場,全程監督檢驗,程序無任何問題。

4、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節、《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七節,本案鑑定程序完全依法進行,無任何瑕疵。在屍檢結論未公布,嫌疑人辯護人未見鑑定報告只言片字的情況下,僅憑媒體報導,無端質疑鑑定程序,先發制人,違反刑事訴訟法程序。異議和申請另行鑑定不能成立。其目的,是為了干擾、拖延鑑定結論的及時作出。

5,鑑定意見和鑑定程序是否有問題,被害人律師將在收到鑑定報告後,進行認真研究,再決定是否申請重新鑑定。此前將一直要求偵查機關保存遺體,以便復檢。

6、雷洋屍檢進行後,已經一個多月,死因結論早應作出。我們希望偵查機關立即向被害人、嫌疑人各方,依法告知檢驗結論,並告知嫌疑人涉嫌罪名和對各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具體情況。回應各方關注,消除社會疑慮。

有輿論稱,陳有西的這6點聲明「招招制敵」。這條微博迅速被網友大轉發,並很快就得到數千條評論。

網絡上出現了大量對陳有西和他的團隊有利的輿論。有人質疑,陳有西和他的團隊是免費幫雷洋家屬代理,那涉案警察的「豪華」律師團隊,又是誰承擔費用?還有專業人士提出,錢列陽是北京市檢察院特邀監督員、北京市檢察院刑事訴訟專業監督委員會常務理事,按照法律的迴避精神,不適宜在北京市檢察機關偵辦和指控。

北京市檢察院顯然也注意到網絡上輿情洶湧,於是迅速採取行動,在26日召開了上述「座談會」,明確駁回了有關更換屍檢機構重新進行鑑定的申請。

有輿論稱,這場中國「體制外法律精英與體制內法律精英的戰爭」之間的較量,旁觀者還沒來得及看清楚,這第一回合就已經結束,勝負已分。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朗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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