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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案震動朝野 張德江被高幹質問啞口無言

其中南方都市報負責人在2004年被重判入獄,被普遍懷疑是由於該報關於孫志剛案和SARS事件報導而引起當時張德江領導的地方政府的報復。據報,南都因真實報導薩斯,張德江曾揚言要用「泄密罪」起訴其負責人;孫志剛案導致廣東諸多官員受罰,最終導致廣東省委對南都展開瘋狂報復;但此案引起朝野不滿,廣東退休高層曾當面質問張德江的人,張無言以對。

日前中資港媒炮轟張德江,揭露其依仗江澤民的庇護,主政廣東時實行惡政,使得以經濟繁榮見稱的廣東徹底淪落「首惡之區」。早在張德江任職廣東書記時,其惡行就蠻聲海內外,外媒多次揭露其在廣東的所作所為。其中南方都市報負責人在2004年被重判入獄,被普遍懷疑是由於該報關於孫志剛案和SARS事件報導而引起當時張德江領導的地方政府的報復。據報,南都因真實報導薩斯,張德江曾揚言要用「泄密罪」起訴其負責人;孫志剛案導致廣東諸多官員受罰,最終導致廣東省委對南都展開瘋狂報復;但此案引起朝野不滿,廣東退休高層曾當面質問張德江的人,張無言以對。

10月4日,中資港媒《成報》再次在頭版刊登署名漢江泄的評論文章「張德江主政廣東倚重惡黑勢力」。文章指,張德江當年主政廣東,起用大量涉黑人士及惡霸,暴力待民,使得以經濟繁榮見稱的廣東徹底淪落「首惡之區」,爆發連串驚天醜聞。文章用廣東話形容張德江為「攬屎棍」,指他隱含「攪局基因」,從胡、溫時代至今的習近平政權,都愛「攪局」。

張德江2002-2007年任廣東省委書記。其主政期間惡政連連,臭名遠揚。外媒多次揭露其在廣東的所作所為,其中整肅南方都市報案曾一度震動朝野,被廣為關注。

2004年,《南方都市報》編輯程益中、總經理兼副主編喻華峰、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社委李民英被當局以貪污、行賄、受賄、私分國有資產等罪名逮捕及判刑,由於普遍懷疑是由於南方都市報關於孫志剛案和SARS事件報導而引起當時張德江領導的地方政府的報復、以及司法裁定中的巨大爭議而廣為關注。

2004年3月19日,東山區人民法院對南都案做出一審判決,喻華峰以貪污行賄罪被判刑12年,李民英以受賄罪判刑11年。

6月15日,6月1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喻華峰和李民英進行二審判決,認為二人「罪名成立,唯量刑過重」,分別將一審的12年、11年徒刑改為8年和6年。

南都真實報導薩斯,張德江揚言要判其「泄密罪」

2013年初,香港《新維月刊》發表「揭秘中共審查制度的病毒」的文章稱,在薩斯病廣東肆虐的時候,任廣東省委書記的張德江曾提出要以「泄密罪」起訴《南方都市報》負責人,原因就在於該報報導了薩斯真相。

報導說,2003年初薩斯盛行期間,張德江主政的廣東省極力掩蓋疫情。廣東省委宣傳部的禁令有時一天多達30多條,甚至對頭版等重要版面具體上什麼稿件、稿件的排版位置及標題字號、圖片的規格大小等等,都做出明確規定。但南方都市報還是不斷突破封鎖、發出聲音。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兩次在省委常委會上質問下屬:為什麼不用泄密罪起訴《南方都市報》負責人?

退休高幹當面質問,張德江啞口無言

2004年5月,亞洲周刊報導,《南方都市報》領導班子被廣東省委高層以「私分公款」罪名整肅一案,引起北京高層高度重視。一些已退休的前任廣東省領導也紛紛關注了解事件始末,其中最矚目的是廣東省委原第一書記任仲夷致函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要求從寬處理南都案。

7月,中國律師網報導,6月17日上午,南都案二審判決剛過兩天,中共廣東省委在廣州珠島賓館召開省直正廳級以上離退休老幹部會議,原省委書記吳南生在貴賓廳當面向省委書記張德江等質詢:連判決書也寫著分的是獎金,既然是分獎金,又為什麼一定要定性貪污呢?獎金問題在中國來說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我們在座的各位都領獎金,你們知道你領的獎金構成嗎?我就知道我的獎金里有一項叫「計劃生育獎」,我一共生了4個孩子,從來沒有計劃生育過,現在已80多歲老頭了,要生育也沒能力了,為什麼還要長期給我發這份獎金呢?我想你們也同我一樣領了這份獎金。《南方都市報》的編委們分了集團給他們的獎金被判決為貪污,那我們拿了不該拿的「計劃生育獎」是否也是貪污呢?如果是,那豈不是省政府拉我們下水,集體貪污?

這時,張德江、黃華華等在一旁規勸:吳老您不要激動,您血壓高,要注意身體。

吳南生說,叫我怎能不激動呢!廣東出現這樣的事我心裡不安。《南方都市報》在分發獎金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就被當作犯罪來判刑,照此辦理,不知全國有多少國有企業的負責人都不能倖免,這對改革開放有利嗎?廣東帶頭改革開放,難道是開這樣的先例,帶這樣的頭嗎?

當事人啞口無言。

此前,在張德江書記進來之前,吳南生老人曾質問廣東省長黃華華:這次對《南方都市報》的處理,省委是什麼態度呢?黃華華脫口而出:《南方都市報》經常亂來、胡來……。不等黃華華說完,吳南生就反問:你說《南方都市報》亂來、胡來,是指它的版面內容呢,還是辦報思想呢?還是指他們幾個領導呢?能否具體指出哪些胡來給我聽聽。這次對他們幾個領導的判決跟它的所謂亂來胡來是什麼關係呢?

黃華華默不作聲。

報導稱,通過這次會議,問題的實質再次得到了證實:正是因為《南方都市報》多次獨立自主的新聞報導,讓某些地方官員們出了丑,「南都人」才遭此飛來橫禍。

廣東副書記:省委主要領導交待,要辦成鐵案!

2004年4月,華夏電子報報導,南方都市報揭開孫志剛案,是導致其被秋後算帳的誘因。

報導說,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報以《被收容者孫志剛之死》為題,報導了孫志剛在廣州被收容致死一案。,被5月13日,中央領導指示,堅決查清孫志剛案。

期間,新快報、南方都市報報導:廣州市的收容辦法是超出國務院和廣東規定的範圍的,廣州市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張桂芳曾在一次會議上強調,凡是沒有暫住證的統統都收起來。

隨後,張桂芳找到南方集團某領導,痛哭流涕地說:你們就放過我一馬吧!

6月5日,孫志剛案開庭,23名責任人受處分。6月10日,孫志剛案18名罪犯被判刑。6月20日,收容制度廢除。孫志剛事件處理完畢。張桂芳沒有受到任何責任追究,過關了。

有天晚上,南方都市報的記者聽到幾名喝得滿臉通紅的警察說:「你們南方都市報牛啊!報了一個孫志剛,害得我們的弟兄坐牢的坐牢,處分的處分。告訴你們,我們張書記說了,這事沒完,你們等著瞧吧!」

6月27日星期五上午,廣州市召開市委常委擴大會,總結孫志剛案教訓,張桂芳在會上痛罵南方都市報,說:如果南方都市報不報導,不就沒這回事了嗎?與會人士中有與南方都市報關係比較好的,說,告訴你們的人,要小心點,有人放了話:孫志剛案審了政法1個人,我要審南都100人;孫志剛案判了政法3年,我要判南都300年!當日,廣州市成立由公安、檢察、法院、稅務等部門組成的專案組,張桂芳自任組長,開始偵查南方都市報。7月初,專案組通過銀行查存款發現,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個人存款300多萬元,斷定喻華峰必定有受賄行為。於是開始找南方都市報300多家廣告客戶調查,誘問是否給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行賄。

7月5日,專案組來到南方報業集團,從上午11點一直談話到晚上12點,要喻交待收了哪些人的錢。喻說:都是合法所得。凌晨,專案組要求南方報業集團對喻實行雙規。南方都市報的人說,沒有證據怎麼雙規?12月18日,喻華峰被廣州市檢察院再次以涉嫌受賄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22日被取保候審。從這一天開始,南方都市報先後有幾十名員工到市檢察院接受詢問,交待是否給喻華峰送過錢。在所有人都否認給喻華峰送過錢以後,專案組向張桂芳匯報,受賄的罪名有問題,需要另立名目。張副書記指示:把他們的所有帳本都抄來!

1月5日下午,市檢察院、警局、稅務局30多人到南方都市報抄走所有帳目。隨後幾天內,前後兩任財務主管鄧海燕、王培興分別被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審。1月9日,專案組更改「受賄」的罪名,以涉嫌貪污、行賄的罪名拘留喻華峰,並於14日下達逮捕令。

1月14日,專案組感到鄧海燕沒什麼大問題,準備過年前放鄧回家過年。

19日,張桂芳到市檢察院慰問,重點詢問南方都市報的案情。專案組匯報說,鄧這個人可以放了。張臉一沉:放什麼放?抓進來就不要放,要查個底朝天!

張說:大家不要怕,不要有壓力,這個案子,是省委主要領導交待要辦的大案要案,要從嚴從快,要辦成鐵案!

阿波羅網於飛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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