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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頗:習近平為何能夠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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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正在召開,這次會議是給明年召開的中共「十九大」的預熱,在這次會議是將討論通過「中共黨內紀律懲治條例」等文件,預計明年「十九大」上將正式推出「習核心」,這也標誌著習近平正式完成他個人的集權。

那麼經歷了毛氏獨裁災難的中共為什麼不汲取以往的教訓而又搞起最高領導個人集權獨裁呢?難道中共各位領導人好了傷疤忘了疼,忘記了毛澤東個人集權給中共的事業及其廣大黨員所帶來的滅頂之災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中共之所以又允許習近平集權是不得已而為之,這是中共的體制所決定的。

中共的權力運行機制是「先民主、後集中」,所謂「先民主」就是兼聽則明,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而「後民主」就是由領導作出最後的決斷。中共在打江山時是很好貫徹這條原則的,但當中共取得政權以後卻又發生了改變。那時毛澤東已經被奉為「神」,他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他乾綱獨斷再不需要兼聽則明式的民主了,甚至於他不允許一絲一毫的異議,那些提出異議者哪怕是那些與他生死與共的戰友下場都非常悲慘。毛澤東獨斷專行的發動了「反右、大躍進、文革」等運動,這些運動給中華民族帶來了巨大的災難。

毛澤東時代結束以後鄧小平陳雲等這些劫後餘生的老人們痛定思痛認為黨內應該加強民主,對最高領導人的權力要有所制約,黨內不能再有「一言堂」,中央要實行「集體領導」。

鄧小平雖然也是一位鐵腕式的領導人但他吸取了毛澤東的教訓,在他執政期間很好的實行了「先民主、後集中」的機制。鄧小平實行的是「八老會議」的形式,所謂「八老」就是鄧小平、陳雲、李先念等八位開國元勛,每逢重大決策出台之前這八位老人都要通氣討論最後由鄧小平做最後的決定,這樣鄧小平成功避免了毛澤東的覆轍。鄧小平不但自己執政時遵循了集體領導制度他還把這種制度延續下來,這是因為鄧小平深刻認識到毛澤東集權給中共造成的危害以及集體領導所帶來的好處,更重要的是鄧小平對繼任者江澤民不放心,鄧小平一度擔心江澤民會拋棄他的「改革開放」的既定政策,所以用「集體領導」來約束江澤民。

中共雖然用「集體領導」制度成功避免了毛澤東集權所帶來的危害但卻忽視了「集體領導」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因為中共的政治體制其實是一個「強人體制」而不是一個「常人體制」,中共只能由一個鐵腕式的人物來當一把手,所謂「集體領導」制度也只能適用於鐵腕式的人物,因為鐵腕式的領導人具有足夠的權威使自己的意志能夠得到貫徹,而「集體領導」制度是一個糾錯制度能夠使一把手不犯或少犯錯誤。可是到了江澤民、胡錦濤這樣的「常人」執政時代「集體領導」制度卻妨礙了中共對社會的有效治理,這是因為「常人」既缺乏權威而權力又被制約所以就談不上有效治理國家了。尤其是在胡錦濤執政時期出現了「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狀況,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當然有江澤民為制約胡錦濤而為他制定了一個「九龍治水」的權力格局,但究其根本癥結卻是「集體領導」制度。

既然「集體領導」制度已經成為中共權力運行的障礙所以習近平個人集權也就應運而生了,這是中共維護自身統治的需要,這也意味著自鄧小平執政以來所實行的「集體領導」制度的壽終正寢。

當然習近平集權過程中也遇到了不小的阻力,但這種阻力不是來自於中共黨內那些健康的、民主的力量而是來自於那些中共黨內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因為這些集團的利益與中共整體的利益並不一致甚至於是尖銳對立的,所以這些集團希望最高執政者是一個弱者而不是一個強者,究其原因就是強者會對他們進行有效的約束而弱者卻對他們無能為力,出於這一點考慮他們才拼命抵制習近平個人集權。「十八屆六中全會」將要通過的「中共黨內紀律處分條例」的作用就是針對這些反對者的,其目的就是為明年召開的「十九大」上形成的「習核心」鋪路。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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