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 海外生活 > 正文

兩個小時,賺了七千塊

作者:

用親身經歷告訴大家,在美國,如果不小心被罰了款,即使是你自己的錯也千萬別直接認栽。該交錢交錢,然後回家研讀法律條文,只要找到漏洞,立馬連本帶利全掙回來。

看了樓上各位的回答,感覺我這筆收入應該是時薪最高的了,兩個電話掙來$1050美元,哈哈。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15年我和男票住在斯坦福旁邊的一個公寓小區里。非常坑爹的是,小區分給我們的車位在隔壁樓的地下,而且是最角上的一個位置,每次進出都要反覆倒車好幾把。好在小區有不少露天訪客車位,是可以隨便停的,所以我們一般都儘量停在這些位置上,也離自己樓更近。這是背景。

某個周五晚上,我們吃完飯回家比較晚,樓外面的露天停車位都占滿了,只剩半個沿路邊馬路牙子的位置。說它半個,是因為要想停在那,車身的一半都在紅線範圍里。

這裡普及一下背景知識,美國的路邊,會把很多馬路牙子漆成紅色,表示是給防火預留的位置,不能停車。即使是私人小區里也如此。

(以下行為切勿模仿)作為兩個重症懶癌患者,我們於是就把車停在了這半個車位里。一般來說,私人小區里對fire lane管的不太嚴,而且平時經常有人整個車都停在紅線上,我們之前也停過幾次,從沒出過問題。

當然出問題之前從來都是沒預兆的。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第二天周六早上,我們興高采烈準備出去吃午飯,結果出門一看,車沒了。

我的第一反應是車被偷了,不過想想美國偷車的實在太少,八成是因為違章停車被拖走了。

於是,給公寓物業辦公室打電話,要來負責夜間巡邏的保全公司的電話,然後被告知確實拖走了,拖車公司的電話是xxx。給拖車公司打電話,確認車確實在他們那,我們請朋友幫忙,把我倆開車帶到了拖車公司。

長話短說,因為周末不上班,等了接近一個小時,一個工作人員終於姍姍來遲,給我們開門辦手續。收費:350美元。

其中,拖車費200美元(拖了不到8英里),存車費一天50,再加非工作時間開門費100(是的你沒看錯),一共350。

我倆簡直都快崩潰了,從半夜車被拖走,到中午十二點多取出來,尼瑪短短半天就要350。沒轍,刷卡交錢拿車走人。

不過,跟工作人員辦手續的時候,我就覺得有點不對勁。除了一張寫著車牌號和時間地點的紙,我們什麼也沒得到。那麼,到底是誰授權拖的?怎麼沒有證據證明我們違法了?那如果我是無辜的,堅持說車沒停在fire lane上,拖車公司能反駁我嗎?

這個想法成了的突破口。

事情的發展是這樣的:

回到家,男票表示強烈不服,怎麼能連一點證據都沒有就憑空拖了車要我350美刀。

於是,他開始上網查法律,研究撕逼策略。

果然發現了把柄。

California Vehicle Code上規定,如果是因為停在fire lane上被拖走,那麼拖車公司要在車主取車時,給出證明車確實違章停放的照片。如果沒有給照片,需要賠付四倍的拖車費。

這下好了,男票給拖車公司打電話,陳述事實(某月某日被你家把我們車拖了),擺明利害(你沒給我證明我違章的照片),拿出證據(根據California Vehicle Code Section22658……把原文給他念了一遍)。接電話的小姑娘貌似是愣住了,說我記下你說的了,留個電話我等經理回來讓她給你打過去。

事情的結果是這樣的:

第二天,男票上班的時候接到了拖車公司經理的電話,說我們明白你的要求,我們也熟悉拖車的法律,你看你哪天有空來取支票?

於是,周末我們再次來到拖車公司(此處應有昂揚的配樂),簽署了一個‌‌「我表示不再追究這件事‌‌」的同意書,然後拿走了一張1400美元的支票。

然後……然後我們當然是去吃了頓大餐。男票感嘆,研究法律條文加上打電話,大概一共花了兩個小時時間,掙了1050美元,這應該他這輩子時薪最高的一刻了……

來來解釋一下評論區的一些常見問題:

Q答主違法了嗎?

A違法了。別人停fire lane,以前停fire lane,小區在那個星期才開始整治亂停車,這些都不是理由,車停錯地方被拖是合法的。

Q答主付出代價了嗎?

A付出了。350刀從卡上划走了。耽誤了午飯,麻煩了朋友,都是代價。

Q答主知錯了嗎?

A知錯了。以後再也沒停過fire lane了。畢竟靠對方犯錯誤挽回損失的事情不是總能遇到。

Q答主得意嗎?

A得意啊。知識就是力量。答主查閱了法律,依法對拖車公司的不合法行為提出質疑,索取賠償,得到一筆額外收入。答主當然很得意。

Q拖車公司看到本答案,有可能反訴訟答主嗎?

A不可能。事實上,拖車公司應該是拍了照片(經理後來隨口說的),只是忘了給我們。這點上,法律和小學班主任用同樣的原則,‌‌「沒帶就是沒做‌‌」。在工作人員未出示證據而收了拖車費的時刻,這個case就已經定性了。與答主是否承認違章停車無關。即使後來找到了證明答主違停的照片也沒有用。

Q拖車公司為什麼沒有為難答主,痛快給錢?

A如果此事上法庭,那麼拖車公司除了四倍拖車費,還要交2500美元罰款加(可能的)三個月監禁。我們簽的同意書,實際相當於庭外和解,因為即使上法庭,我們也拿不到比1400更多的錢,雖然上法庭我們必勝。對方對事實不會有異議,剩下的就看怎麼唬住他了,所以第一通電話一定要表示出‌‌「我非常懂法律,上法庭我也不怕‌‌」的態度,這樣拖車公司肯定賠錢了事。如果自己表現的不夠有氣場,對方可能會說‌‌「那你去告吧‌‌」,試圖把你嚇走,然後麻煩就多了。所以,第一時間讓對方明白自己的能力,在解決法律糾紛的時候非常重要,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Q答主你怎麼鑽法律漏洞還洋洋得意?

A答主用的是法律,不是法律漏洞。拖車公司的操作有漏洞,法律沒有漏洞。要照片,否則拖車公司隨便找車拖,反正說你停消防通道了就好;罰四倍而不只是退錢,否則拖車公司同樣隨便找車拖,蒙一個不懂法的掙一個。

Q拖車公司不認帳,硬說照片給答主了怎麼辦?

A首先,這裡經理確認了工作人員沒給,就是因為櫃檯有攝影頭。事實上,多數拖車公司都會準備攝影頭,因為他們給東西的義務很多,這樣可以及時證明,免得被人轉身說他沒給。如果沒有攝影頭,雙方各執一詞的話,那就是上法庭看法官的判斷(或者陪審團的判斷了)。不過,我感覺一般不會有人撒謊訛人,因為美國做偽證是很嚴重的罪名,為1000塊錢的事,犯不著冒這麼大風險。

Q答主怎麼犯錯誤了還硬說自己沒犯?

A答主不敢。同上,做偽證是很嚴重的罪名,答主從來沒說過自己沒犯錯誤,也絕對不會說‌‌「我沒有違章停車‌‌」,只能說‌‌「你沒有出示我違章停車的證據‌‌」。繼續同上,在工作人員未出示證據而收了拖車費的時刻,這個case就已經定性了。與答主是否承認違章停車無關。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遠夏在路上/知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6/1031/827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