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軍政 > 正文

趙薇涉許宗衡被包女明星?港媒:許代中央領導人坐牢

趙薇和許宗衡

11月9日趙薇黃有龍夫婦遭中共金融監管機構處罰,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更有消息稱,趙薇疑涉已伏法的深圳原市長許宗衡案。許曾任深圳市長,由江澤民情婦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一手提拔。2009年中紀委通報稱許宗衡貪腐20多億元,但兩年後,卻又僅以3318萬元判處死緩。港媒文章稱,許宗衡是代一名中央領導人受罪,所以只能輕輕放下許宗衡。

11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趙薇黃有龍採取5年證券禁入措施,理由是兩人試圖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嚴重誤導市場和投資者。

蘋果日報11日報導,截至2016年底趙薇夫婦資產總價值約56.63億元(人民幣,下同),上述資產包括股票市值約45.22億元、不動產價值約6.66億元、其他資產4.75億元。

對於兩人的財富來源仍有不少說法。其中流傳最廣的則是趙薇黃有龍與深圳原市長許宗衡有內線交易。

許宗衡於2009年6月4日被中紀委宣布接受調查。隨後,中共喉舌《人民日報》網絡版人民網曾在2009年6月10日刊文揭露許宗衡案一些幕後信息。

許宗衡

文章提到,中紀委調查許宗衡案的突破口來自一名知名女星,並指此人與許宗衡關係密切。

「中紀委調查此案已一年多,突破口來自一名獲香港居民身份不久的 大陸知名女星,此人同許宗衡關係密切。據了解,中紀委調查組去年(2008年,編者注)奧運會前已開始調查許宗衡受賄問題,一直未有進展,其間許宗衡多次上京活動,為自己解套。"

文章稱,"但許宗衡案的突破口是來自一名港人甚為熟悉的、年前以「優才計劃」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 大陸知名女星。然而該女星在一些行為上過於張揚,很快被中紀委及國安人員盯上。據該名被扣查的女星交代,許宗衡給了她不少金錢上的好處,而許在港的「私人事務」也全由她打理,她還幫助過許宗衡亮相央視節目,以增加知名度。」

文章一出,彼時中國輿論就議論紛紛,並將所有通過「優才計劃」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女星,如趙薇、劉璇、章子怡周迅湯唯等與許宗衡案扯上了關係。

趙薇

除趙薇被傳與許宗衡有關係外,其丈夫黃有龍亦被指是許宗衡的「馬仔」。《人民日報》旗下微信公眾號「俠客島」11月9日刊文披露,黃有龍與許宗衡是同鄉,當過他的司機。不過,黃有龍曾矢口否認。

亦有消息稱,許宗衡曾在仕途升遷中得到過「大師」王林的指點。現已辭世的王林曾是中國政商兩界的掮客。許宗衡甚至還安排司機將王林接到深圳幫其「改運」。這也使得這位司機與王林建立起良好的關係。

據報導,趙薇與黃有龍兩人相識是王林從中牽線搭橋的,後者在2016年表示過「19年前就認識趙薇」。

中紀委2011年就許宗衡案發布通報,稱其在出任深圳市長期間,斂財超過20億元人民幣。但在最終判決時,許宗衡的涉案金額變成了3,000萬,死刑也變成死緩。剩餘的19億元不知去向。而許宗衡的司機從此逃離中國。

中國經濟周刊地方部副主任董顯苹11月12日在其個人「董郎dxp」微博聲稱,黃有龍在許宗衡2011年判處死緩後逃到新加坡,並接收了許宗衡的財產。而趙薇則是許宗衡的情婦,幫助許宗衡打理其在香港的資產。但該言論後被刪除。

許宗衡受賄案大縮水江系反撲團派

2011年許宗衡被判刑後,人民網隨後評論說,許宗衡案揭示了廣東省及深圳市官員集體腐敗的內幕。前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前廣東省紀委書記王華元等,都是許宗衡的「同盟軍」,都是腐敗集團中的成員。

新華網還列舉了許宗衡買官、生活腐化等其他罪狀。而許宗衡買官賣官、包養女明星等貪腐劣跡,在5月9號的一審判決中隻字未提。

原香港《文匯報》東北辦事處主任姜維平表示,許宗衡犯罪金額的「縮水」,是本次「死緩」的鋪墊和前奏,它是黨內高層權鬥此消彼長的新的例證。

團派汪洋2007年底出任廣東省委書記後,協同中紀委,利用前中國首富黃光裕案,先後查處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以及陳紹基、王華元、許宗衡等貪腐要案,這幾名江系官員除黃松有被判無期徒刑外,其餘都被判「死緩」。

橫河(時政評論員):「從挖出鄭少東,到牽扯出陳紹基、王華元,這三個人他們都是屬於廣東政法系統,胡錦濤要整同樣是政法系統的江澤民的勢力周永康。鑑於許宗衡是由黃麗滿,也是江澤民的在深圳的主要的親信,一手提拔上來的,他是通過打擊許宗衡來揪出黃麗滿。」

黃麗滿原為深圳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副書記。2009年6月在許宗衡「雙規」後,一度傳出黃麗滿也被「雙規」的消息。不過,因有江澤民撐腰,黃麗滿和周永康並未受到重創。

許宗衡案一審判決引起國內網民普遍質疑,一篇題為《為什麼江系許宗衡的貪污總額大大縮水》的文章,在網易、百度、新浪等大型論壇和微博上廣泛流傳。

文章列舉許宗衡創造的六大腐敗記錄說,許宗衡因20多億元的貪腐金額創造了記錄,兩年後,卻又以3318萬元從「死囚」埋沒為芸芸眾貪之中,堪稱當代中國特色。

姜維平指出,許宗衡案顯示中共式反腐的本質,中共官員犯罪的成本太低,低到了可以朝令夕改,隨意「縮水」的程度。中共內鬥決定了每個案件的走向,法官是道具,只是擺擺樣子,判決書是台詞,滿紙是謊言,而滋生貪腐的制度如同土壤。

蘋果日報揭秘:許宗衡替哪位中央領導坐牢

專寫中共高層內幕、被譽為「紅色宮廷作家」的師東兵,因爆料許宗衡的腐敗情況而一度成為焦點人物。2011年4月25號,師東兵被北京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刑15年,外界認為與他高調抨擊許宗衡有關。

港媒蘋果日報2011年5月13日報導,許宗衡被中紀委帶走後,師東兵曾撰文指證許的「罪行」,引述許宗衡說:「我到這個地步不知花了多少錢呀……我就是不惜一切代價也要當上這個市長,我已經投了不少資了,現在已經豁出去了。好多企業家為了我當市長,都願意豁出老本……這些人出錢幫我當官,我得還債呀。」

師東兵說,許宗衡「還債」的方式就是以審批權,為這些企業家謀利益,讓他們承包工程、中標某些項目等,而許宗衡買官賣官的標價:一名區的正職不低於一千萬元;大集團正職不低於八百萬元;一般局長在五百萬元至六百萬元之間。至於更改土地用途,每個項目至少要收兩千萬元。海外傳媒曾報導,許宗衡貪污受賄達到二十億元,是控方公布的六十多倍,且準備買更大的官來做。

兩者相差巨大,要麽控方掌握的證據不足,要麽有意放他一條生路。

老實說,許宗衡被軟禁了二十多個月,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之下,甚麽問題他也會交代清楚,甚麽罪狀也會招認,更何況當局若要整死他,怎可能找不到證據呢?因此,這是當局有意放他一馬。

其一,北京對死刑的態度近年有所改變,能少殺或不殺就少殺、不殺,並將死刑覆核權由省級法院收歸最高法院。不殺許宗衡,跟此趨勢脗合。

其二,死刑並不能遏止官場的貪腐,成克傑、王懷忠、鄭筱萸等貪官被斬後,官場貪腐有增無減;相反,若將貪官的罪狀全數列出,以證明他足致死,則涉案金額及其糜爛生活皆極度駭人,貪官固然死不足惜,但對中共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會造成巨大衝擊。因此,近年貪污案多是高舉輕放:拉人時講得嚴重些,判刑時有所保留。許宗衡案也是如此吧!

如在法庭公開許宗衡所有罪狀,勢必要追究更多向他買官和給他賣官的人,不僅數十或數百名深圳官員涉案,深圳官場會大地震,還要追查誰收了他的錢,讓他十二年間由處級小官跳升為深圳市長?有此能耐的必是政治局委員或以上的國家領導人,豈非連中南海也受牽連?

為免造成官場的更大震動,更不能「禍及」中央,於是只能輕輕放下許宗衡,讓他代那名中央領導人受罪!

阿波羅網林億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阿波羅網林億綜合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7/1114/1025030.html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