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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雲縣「邪教」案6基督徒被判刑 最長13年

雲南省臨滄市雲縣法院去年12月底判決鞠殿紅、梁琴、張紅艷等五女一男共六名基督徒「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成立,處以一年六個月至13年徒刑。有代理律師稱,其當事人不服判決,已提出上訴。另外,雲南昭通教案的3名基督徒就初審被判四年刑期提出上訴後,近期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中國國務院新宗教事務條例生效後,家庭教會的生存環境日趨惡化。(信徒提供)

雲南省雲縣法院判決書。(志願者提供)

第一被告鞠殿紅被判刑13年。(志願者提供)

雲南省臨滄市雲縣法院去年12月底判決鞠殿紅、梁琴、張紅艷等五女一男共六名基督徒「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成立,處以一年六個月至13年徒刑。有代理律師稱,其當事人不服判決,已提出上訴。另外,雲南昭通教案的3名基督徒就初審被判四年刑期提出上訴後,近期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雲南省臨滄市雲縣法院,於12月28日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事實罪」,分別處以鞠殿紅、梁琴、張紅艷、字會梅、楊順祥、張紹彩六人一年半至13年有期徒刑,各被處罰款一萬元至十五萬元人民幣不等。其中被指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的鞠殿紅和梁琴,分別被判13年及10年徒刑。

梁琴的辯護人蕭雲陽律師,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稱他不久前剛收到判決書:

「鞠殿紅被判13年,梁琴判了10年,還有(楊順祥)4年的。雲南那些法官對沒有犯罪行為,沒有任何對社會危害,都是良善之人判得如此重,真的是很邪惡。她們都已經表示上訴了」。

法院的判決書,指鞠殿紅、梁琴、楊順祥、張紅艷等六名被告,組建邪教組織「三班僕人派」,利用邪教組織妨害社會管理,破壞法律實施,在雲南多地宣揚、傳播邪教,發展邪教信徒等,構成犯罪。公訴機關稱,三班僕人派是公安機關認定的邪教,被公安機關打擊取締後死灰復燃,以被告人鞠殿紅及其助手梁琴為首的骨幹分子,於2015年至2016年期間跨省在雲南多地州市秘密聚會宣揚世界末日論,同時分片區培養組織骨幹,在農村建立接待家庭重建「三班僕人派」。

鞠殿紅在自我辯護中稱,「我是基督徒,我信仰的是耶穌,我傳教沒有違背《聖經》的原則。我信仰的不是邪教,我沒有宣揚末日論,書籍是三自教會裡面可以買到的。我只是勸解矛盾,做好事」。

另一位被告人梁琴辯護稱,她不知道什麼是邪教組織,不知道也沒有參與「三班僕人派」,她沒有對社會造成任何危害,不構成犯罪。

梁琴的辯護人蕭雲陽律師稱,他的當事人沒有去神化、迷信三班僕人派發起人徐文庫,公安機關對邪教的認定也是錯誤的。

蕭律師還說,在另一起雲南昭通教案中,李淑東、李梅花及彭正花三名基督徒去年6月被當地法院以邪教罪名判刑四年。三名被告不服判決,提出上述。近期二審法院裁定維持原有判決。他說:「昭通案(三人上訴)終審判決已經下來,維持原判,雲慶的案件還沒有判」。

雲縣法院的判決書也提到鞠殿紅、梁琴與雲南大理基督徒楊改會(在逃)、塗焱以及該組織骨幹張昭彩秘密聚會,但塗焱被另案處理。塗焱的姐姐對本台記者說,非常擔心她妹妹的處境:

「這是怎麼一回事啊,(他們雲縣幾個)判得這麼重久?她們又沒有搶,又沒有偷,又沒有殺人,怎麼回事嘛,還沒有開庭」。

塗焱於2016年10月被捕,一年前被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移送檢察院,半年前該案移送大理市法院審理。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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