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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二原型 刺殺孫傳芳 民國俠女施劍翹蓄志十年為父報仇 被特赦

王家衛拍攝的《一代宗師》中宮二的角色原型,也正是這位傳奇之人。只是她十年的復仇之路其實並沒有那麼多浪漫的橋段,更多的是憤怒、失望、淚水和堅決。 這裡講述的,不是一個傳奇,而是在親人們眼中和她自己的敘述里、在剔除了所有藝術加工成分之後的真實的施劍翹,以及發生在她身上的一段往事。

至於爭執的具體內容,施谷蘭並沒有提及,只是在手稿中痛心地寫道:

「我不顧一切,斷然同他結婚,隨他到了太原。誰知復仇的問題他不但不聞不問,甚至連提都不讓提一提。他竟是一個自食其言的小人,這時我才察覺到我自己又受騙了,這是依賴別人報仇的第二次失敗。」

爭吵之後的第二天一早,施谷蘭簡單收拾了自己和兩個兒子的行李,趁著施靖公外出的工夫,帶著兩個兒子離家出走了。

「她只給她的丈夫留下了很短的一封信,上面說,什麼錯誤我都可以原諒,唯一不能原諒你反悔當時的誓言。」施羽堯這樣回憶父母的決裂。

當日,施谷蘭就帶著兩個孩子坐上了從太原到天津的火車。

在火車上,她心裡涌動著這7年來她為報仇付出的兩次等待和失望。寫下了一首小詩——

一再犧牲為父仇,

年年不報使人愁。

痴心願望求人助,

結果仍需自出頭。

離開了那個昔日的家和曾經山盟海誓的丈夫,施谷蘭便把這7年的婚姻生活永遠埋葬在過去了。

再回到天津是1935年6月,距離她的父親被害已過去了9年半,而此時的施谷蘭似乎又回到了原點上。

不同的是,她已經不會再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她逐漸明白,要為父親報仇,「結果仍需自出頭」。

尋找仇人

孫傳芳

對於施谷蘭來說,從立志到最終實現復仇,還有千里萬里之遙。而她做的第一個相當有魄力的決定是:放腳。

「一個巴掌大的小腳,在大街上走幾步路都受不了,還談什麼報仇呢。之前,大姑在天津就曾打聽到了有一家私人醫院,可以通過手術整形把腳放開。這次她回到天津的第二天,就直奔了這家醫院。」沈渝麗說。

或許是來放腳的多是闊太太,大部分人都因為受不了罪而半途而廢,所以醫生特別強調了手術後的疼痛程度。但是施谷蘭抬手就打斷了醫生的話,表示當日就要手術。

這种放腳手術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要多次的手術才能慢慢把腳趾頭拉直。但是施谷蘭每次的治療都準時到達,而且不管再疼也從來不吭一聲。

「恐怕連大夫都不能理解她為什麼這麼堅強,能忍受如此巨大的痛苦吧。」施朝說。

終於可以穿著圓頭布鞋,五個腳趾著地,輕鬆自如地走路了,施谷蘭開始進行她復仇計劃的第二步:了解她的仇人孫傳芳的相貌特徵。

那個年代不比現在,施谷蘭並不知道孫傳芳究竟長什麼樣子。她只從報紙上獲悉孫傳芳在「九一八事變」後,從東北遷到天津長期居住。

她也不敢指名道姓地去打聽,只能在天津的各家書店尋購社會要人的照片,但是也沒有尋到孫傳芳的。

正為此焦慮不已,剛好有一天,她看到一個算命老頭面前桌子的玻璃板下壓著很多小照片,都是當時的名人。

出於對照片的敏感,她向算命的老頭提出要看看這些照片。在一張發黃的小照片背後,看到了三個模模糊糊的字:孫傳芳。

她激動不已地跟算命老頭說這個人是她的親戚,又掏出一把錢,高價把這張照片買了下來。

知道了孫傳芳的相貌,還需要真的見到這個人,才知道他現在的長相和早年的照片是否有差距。

非常湊巧的是,施谷蘭的大兒子有一天無意間告訴她,他幼兒園時曾有個同班同學叫孫家敏。

施谷蘭對「孫」這個姓氏非常敏感,再追問下去,兒子告訴她,這個女同學的父親似乎是個大人物。

施谷蘭隱約覺得,上天又給了她一個絕好的機會。

順著這個線索,她很快就在幼兒園老師那裡證實了自己的猜測,孫家敏的父親,正是孫傳芳。隨後,她又從幼兒園老師那裡打聽到了孫家敏的住址,也就是孫傳芳家的地址:法租界32號路。

但是當施谷蘭滿心歡喜地找到了這個地方,她又被打擊了一次。

「我到那裡一看,門上掛了招租的牌子。當時我心裡一驚,房子既然招租,就不知道人家搬到哪裡去了。」

施谷蘭靈機一動,又想出一計。她假裝要租房子,要求到房子裡面看看。從看守房子的趙副官的口中,她了解到孫家已經遷往英租界20號路。還得知了孫家敏當時已經到耀華附小讀書。

找到了殺父仇人的住處,施谷蘭的心裡踏實了一些,畢竟,她離最後的成功又近了一步。

接近目標

施谷蘭在手稿中寫道,她要親手刺殺孫傳芳,當時面臨著三個重要問題:一是怎樣接近孫傳芳;二是從哪裡得到一支得心應手的槍;三是母親的安全問題和兩個孩子日後的撫養問題。

後兩個問題,對施谷蘭來說相對容易解決。

當時想要買一把手槍,只要有錢就可以從日本租界的洋行里買到,「只是一個女人去買手槍,可能惹出麻煩,反而把事情弄糟了。」施谷蘭並沒有衝動行事。

正在為手槍之事發愁時,老天又幫了她一回。事有湊巧,施谷蘭的八弟施則凡在南京讀書,他有個同學叫朱其平,1934年這位同學路過天津,曾將他在南京軍政部買的一支嶄新的白朗寧手槍和兩盒子彈寄放在施谷蘭家裡。

事前我並不知道,有一天十弟偶爾拿出這支手槍同我開玩笑,我看到這支手槍如獲至寶,以後我就用這支手槍打死了孫傳芳。事後,這支手槍當然被法院沒收了,八弟施則凡還賠償了朱其平槍彈費50多元。這就是這支槍來源的真實情況。

施谷蘭之所以在手稿中特別強調了這支手槍的來歷,是因為在此之前,曾有言論說施谷蘭是戴笠的「座上賓」,刺殺孫傳芳的事情曾得到中統和軍統的幫助,甚至還有人說施谷蘭為此得了一筆款子。

對此,施谷蘭在手稿的一開始就明確否認。

「奶奶刺殺孫傳芳的事情,從頭到尾都是自己獨立策劃的,和各方勢力都沒有任何關係。錢和武器都是自己籌備的。」施朝也確信無疑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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