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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波誘捕女友劇情反轉 律師:或涉誣告罪

大陸著名律師張起淮分析稱,兩人同居7年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吳秀波很可能構成誣告陷害罪。(Neilson Barnard/)

中國女演員陳昱霖的父母發文披露,其女被男演員吳秀波指控勒索錢財而遭公安抓捕,可能面臨10年以上刑期。該事件引起輿論譁然,如今劇情突然反轉。大陸著名律師張起淮分析稱,兩人同居7年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吳很可能構成誣告陷害罪。

1月23日,《北京青年報》消息稱,中國女演員陳昱霖的母親表示,律師會見時,陳昱霖告訴律師她是被設計陷害的,她是無罪的。

她說:「女兒初識吳秀波時,我們為她結交到一位好前輩好老師感到開心。直到2018年2月份,我才知道女兒與吳秀波的這種關係,當時也曾打罵過女兒,但考慮到她當時的身心狀況,實在無法苛責太多。」

而陳昱霖的父親則是直到女兒被拘留15天以後瞞不住才知道的。

對於將此事公開的原因,陳昱霖母親說:「我們實在是沒辦法了,才選擇把這個事情公開的。」

1月18日,陳昱霖的父母以陳昱霖微博帳號發布公開信稱,男演員吳秀波報案稱,受到陳昱霖以曝光隱私為要挾勒索錢財,目前陳昱霖被北京警方關押,面臨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大白新聞22日報導,針對該事件中的相關法律問題,著名律師張起淮作了解讀。

張起淮分析,如果男演員吳秀波存在捏造事實,意圖使女方受到刑事追究,而女方被判處無罪,那吳秀波恐難以逃避誣告陷害的這種法律後果和責任。

他表示,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但像吳秀波跟女方已經有7年的戀情、同居,這種情況是一種有基礎的、有感情的,或者在感情賠償上、精神賠償上雙方在交涉,那麼無論怎麼說,都不應該適用這個犯罪的罪名。

如果說陳昱霖跟吳秀波感情上說不清,沒有證據證明是感情糾葛,而是直接去敲詐他的財產,那麼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如果不是這個原因,而用刑事的方法解決這樣的事情是錯誤的。

對於吳秀波的報案,張律師認為,公安機關應該嚴格審查,有什麼證據證明女方要了1,000萬人民幣,2,000萬人民幣,哪怕賭氣說要一個億,不然就以死相逼,那也是因為有感情基礎在內,都不應該去輕易、去斷章取義的來定女方構成敲詐勒索罪。

他說:「如果女方已經構成了敲詐勒索罪,那麼根據敲詐的數額,她就構成了犯罪。但是,現在的問題是罪與非罪,此罪彼罪。」

對於吳秀波跟陳昱霖兩個人同居,是否構成重婚罪,張律師稱:這裡肯定的說不構成重婚罪。他們沒有領結婚證,只是非法同居。

中國知名律師吳法天說,他建議陳昱霖不要回國,但陳昱霖還是決定相信吳秀波,然後,就沒了音訊。(陳昱霖微博圖片)

1月19日,中國知名律師吳法天在其個人微博中發帖稱,他曾在2018年10月至11月期間,就陳昱霖和吳秀波二人的分手問題,給陳昱霖提供過法律援助。

1月22日,吳法天對陸媒說,他是在2018年10月20日接到陳昱霖的諮詢,最初陳昱霖想委託他去與吳秀波方面進行會面,但一直沒有確定見面時間、地點等問題。

2018年10月26日,陳昱霖再次聯繫他,並說已經與吳秀波關係緩和,可以私下來解決兩個人的分手問題了。同年11月3日,陳昱霖再次找到吳法天,就簽訂第三方協議的問題進行諮詢。

吳法天說:「陳昱霖在電話里告訴我,吳秀波要給她1,000萬人民幣,但是需要簽一個三方協議才行。她和我說吳秀波讓她回國簽協議,並問我協議是不是一定要本人簽才有效。我告訴她,協議是可以委託給律師或者可信的人的,沒必要她回國來簽。」

吳法天說,通話過程中,他還給了陳昱霖一些建議,讓陳昱霖不要主動提賠償的事情,除非對方主動提起,並建議陳昱霖不要回國,就是擔心她在與對方對話時,被對方抓到言語漏洞,對方再以敲詐勒索罪告她。

吳法天此前在微博稱,建議陳昱霖不要回國,但陳昱霖還是決定相信吳秀波,「然後,就沒了音訊。這種案件我以前辦過,不懂法的不小心就會掉進坑裡,木木(陳昱霖)凶多吉少了……」。

據陳昱霖的父母在公開信中透露,2018年11月4日,吳秀波讓陳昱霖回國,次日陳昱霖便在機場被公安帶走。公開信說,吳秀波早已報案,稱受到陳昱霖以曝光隱私為由要挾勒索錢財。

上述事件的導火線源於2018年9月24日,陳昱霖在朋友圈稱,她和吳秀波有7年的戀人關係,在這7年裡,吳秀波還有其他的小四和小五,其中一位是女演員,自己因這位女演員的介入患上抑鬱症

該微博同時曝光了陳昱霖的微信朋友圈,關於她和吳秀波交往細節的長文。長文中控訴自己被無情拋棄,交往期間更曾被吳秀波施暴等。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NTD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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