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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斌:為錢犯罪 此人有罪;為麵包犯罪 社會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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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一個貪污和腐敗已經成為潛規則,掠奪和不公可以被美化成堂而皇之的榮耀,民生和保障可以被勿略,稅金卻可以被揮金如土地揮霍和用來裝點「盛世」面子的社會裡,那麼,任何這種以生存為動機的被迫犯罪,都只能讓我想起三十年代美國大蕭條時,紐約市第99任市長拉古迪亞在法庭上面對審判偷麵包的老婦那個經典故事中所說的那句話:「一個人為錢犯罪,這個人有罪;一個人為麵包犯罪,這個社會有罪······」

在一個專制的社會裡,如果所謂的法治不能揭示犯罪的原因和本質,卻總想貌似正義地呈現在公眾面前時,那麼,這種成為擺設的法律對那些苦難的人們來說不但毫無公平可言,而且還會讓社會變得更加虛偽和混亂。虛假的法治只能自欺欺人,它在粉刷太平的同時,也把社會粉刷得更加黑暗。在一個沒有靈魂救贖的司法系統里,所謂的執法只是將苦難者推向深淵,也就無異於又一次犯罪。

又到年關,又讓我想起發生在去年農曆新年前那個悽慘的案子。這悽慘倒並不只是因為暴力和苦難,而是因為這個案子更像一面鏡子,照出了這個表面光鮮的時代里,處處暗藏著真實、悲哀和難以抗拒的殘酷社會生態。

在一個缺乏公平和正義的社會裡,閱讀許多案例,總會讓我記起電影《悲慘世界》片首那句難忘的旁白:「······法律對窮人是殘酷無情的。這些人因貧困而絕望,由絕望而走向犯罪的道路。」這句話對1802年的法國社會來說,描繪得既生動又深刻。但是,下面這個故事,並不是發生在愚昧、落後的19世紀初葉,更不是發生在法國或那些被他們稱作「萬惡」的社會裡。

這是2018年春節即將來臨前的上海,那裡已經到處洋溢著節日喜慶的氣氛。那時中美貿易戰還聞所未聞,中國經濟在全世界看上去一枝獨秀,日新月異。中國的新聞中,處處都是滿滿的正能量,電視裡,滿屏都是「厲害了,我的國」。正是在這樣的氛圍中,有兩個心中對未來充滿著希望的年輕人,一個21歲,另一個22歲,他們循著大上海誘人的招聘廣告,不約而同分別從四川和湖南來到這個高樓林立、紙醉金迷的美麗城市,那是中國最最富饒和最具吸引力的第一大都市,他們希冀在這裡能夠尋找到那個耳熟能詳、夢寐已久的「中國夢」。

他們倆人各自帶著三、四千元的盤纏,這對大陸縣城剛剛出道的年輕人來說,已經不算是一筆小數目了。他們找的第一份工作,廣告上說月薪6000元,還管吃管住。但他們交給仲介700元培訓費後,便沒有了消息。他們上當受騙後,便開始尋找第二份工作。有一個平面廣告公司說看中了他們,但要先拍攝推廣的寫真,費用是每套2000元。寫真拍攝完後,他們卻被告知沒有錄用,這才知道自己又上了當。經過一番折騰之後,他們的盤纏也已經花得差不多了。他們在這個外表漂亮的城市裡接二連三地碰壁,最後又苦苦掙扎了一番,彈盡糧絕、徹底絕望後,兩個年輕人終於決定鋌而走險,去實施搶劫。故事,也就從這裡開始了。

他們的目標地點是江蘇省崑山市,一個連續13年位居中國百強縣首位、2017福布斯中國排行榜「最佳縣級城市30強」第一名的富裕小城市,距離上海市中心不到70公里。2018年1月21日凌晨,這兩個青年,一個名叫周標(化名),另一個叫賀西(化名),他們經過一番謀劃,現在終於出現在崑山市的一條到處布滿監控探頭的中華園路上。

他們一前一後膽戰心驚地接近第一個目標,實施人生路上的第一次搶劫。但是結果卻讓他倆有點吃驚:對象看上去還只是一個少年,他們在他身上找到了數部手機和一些零錢。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卻擁有多部手機,這讓兩個劫匪感到有些意外。更令劫匪意外的是,這個孩子居然說自己也是同行,希望自己也能加入搶劫的行列。

根據這個孩子自己的陳述,這位名叫黃玉(化名)的未成年人還只是一個15歲的孩子,獨自一人來崑山打工。但是他做零工卻拿不到工資,就只能靠偷盜維生。那天夜裡他獨自一個人在街上遊蕩,就在他遇上周標和賀西被搶劫之前,他剛剛砸了三輛停在路邊的汽車車窗,從車中盜竊得到了這些財物。後來,犯罪嫌疑人歸案後,周標和賀西對警方交待說,由於相同的命運,看著黃玉這么小一個孩子就露宿街頭覺得他可憐,才同意他加入一起搶劫。

於是,他們三人實施了當夜的第二起搶劫案,受害人是李先生。被搶後,李先生立即撥打了110報警。他向警方報案稱:他被搶去身上的全部現金75元和一部手機。劫匪還企圖用李先生的支付寶在網上貸款後轉到他們的帳戶上,但數次操作均告失敗。他們持刀逼迫李自己操作,但同樣沒能成功。李先生說由於自己網絡貸已經欠下了太多錢,信用透支,貸款已經貸不出了。

接到持刀搶劫案的報警後,就在警方利用天羅地網般密布的監控探頭查找犯罪嫌疑人線索時,清晨5點多鐘,警方110再次接到報警:莫先生說自己早上5點夜班下班後走在中華園路上,突然遭到四人搶劫。由於莫先生大聲呼喊反抗,加上此時路上已經出現清掃馬路的清潔工人,四名慌張的嫌疑人於是落荒而逃。但莫先生的報案讓警方感到迷惑不解:李先生報案稱遭到三人搶劫,莫先生又稱遭到四人搶劫,劫匪是不是同一伙人?如果是同一伙人,那麼為什麼一會是三個人,一會又變成四個人了呢?如果不是同一伙人,在短短几個小時內中華園路上就發生兩起團伙搶劫案報警,這又意味著什麼?

原來,就在周標、賀西和黃玉搶劫了李先生後,他們一起又實施了當夜的第三起搶劫案,那位被搶的受害人名叫張大俊(化名)。想不到張說因為找不到工作,已經把手機都賣了,他比劫匪們還窮。張在後來歸案後的交待中說自己白天靠打零工,晚上躺網咖為生。在過去的三個月里,他過著這種他自稱「死循環」的方式生活。那天凌晨,張已經身無分文,被網咖老闆趕出了門,漫無目的地在路上遊蕩,便遇上三人搶劫。但劫匪翻遍他的身體,除了隨身攜帶的幾件衣服,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值點錢的東西。當劫匪準備放他走時,他提出了一個請求:也要求加入參與搶劫。

於是,他們四人一起實施了當夜的第四起搶劫案,受害人就是那個被劫後報警的莫先生。由於當時莫先生極力呼喊反抗,劫匪們只能逃跑。此時,天已經開始朦朦亮了,在一起總共沒有呆滿幾小時的四個劫匪散夥各奔東西,他們甚至連各自的姓名都沒有來得及弄清楚。當他們被監控探頭的錄影順藤摸瓜抓捕歸案後,賀西和周標說自己真的沒有想到,覺得自己挺可笑的,他們搶劫的對象竟一個比一個窮,搶劫中還不斷有人主動要求加入進搶劫的隊伍。

可怕的是,這個案例並非只是一個虛構的故事,這是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一線》欄目在2018年5月2日播出的一個法制紀實節目:「街角青年:三個年輕人為何走上了搶劫的不歸路」中講述的真實案例。這個案例無意中向世人揭示了在這個表面上看似美好、繁榮和富裕的國家裡,就算在最最富裕的地區,真實的社會生態已經到了何種可怕的地步!這個案例並非只是偶然和巧合的神奇組合,其中包含著這個畸形社會日積月累的全部合乎邏輯的必然結果。

辦案的崑山市中華園派出所副所長沈波說,這種掃蕩性的搶劫還真沒有見到過。沈波在分析不斷有犯罪嫌疑人加入進犯罪團伙的動機時認為:他們如果搶劫成功,至少有飯吃,有地方睡。如果搶劫不成功,就大不了跑路。

央視的主持人在節目中說:四名犯罪嫌疑人年齡最大的22歲,最小的才15歲。他們都來自單親家庭,其中張大俊15歲就成了孤兒。央視的節目主持人還貌似正義地說道:「或許這四名犯罪嫌疑人的成長過程中都經歷過種種艱辛和挫折,有委屈、也有心酸,但是這不能成為他們突破底線的原因和理由。」

或許艱辛和挫折確實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法律也無法為值得同情的罪犯網開一面,但是,對於這四名原本只想通過誠實勞動去換取生存的年輕人來說,在一個沒有任何底線、也無法得到任何社會保障和救濟的國家裡,還有誰能為這些不幸的人們指出一條切實可行的生存活路?我無意為他們的犯罪行為開脫責任,也無力為他們的遭遇鳴冤叫屈,但對於任何一個良知尚存的旁觀者,相信都無法視他人的苦難麻木不仁、無動於衷。在這樣一個貪污和腐敗已經成為潛規則,掠奪和不公可以被美化成堂而皇之的榮耀,民生和保障可以被勿略,稅金卻可以被揮金如土地揮霍和用來裝點「盛世」面子的社會裡,那麼,任何這種以生存為動機的被迫犯罪,都只能讓我想起三十年代美國大蕭條時,紐約市第99任市長拉古迪亞在法庭上面對審判偷麵包的老婦那個經典故事中所說的那句話:「一個人為錢犯罪,這個人有罪;一個人為麵包犯罪,這個社會有罪······」

在一個權貴可以大肆掠奪和貪污人民的血汗錢,苦難的人們卻走投無路,為了生存被逼得被迫犯罪的國家裡,媒體不能去探尋權力突破底線的原因,司法不去尋根問底探究犯罪的根源,法律無法救贖失落的苦難靈魂,那麼,這種虛假的法治對人民來說就無正義可言。如果司法維護的正是這種產生腐敗和不公的制度,而不是從根本上去徹底改變這種狀況的話,那麼,這樣的司法本身便是犯罪的根源之一,已經徹底喪失了司法的本義。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民主中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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