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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港警方6.12對抗議者確實過度使用武力

專家表示,警方似乎沒有毆打這些抗議者的合法理由。「警方是在一個人已經倒在地上的時候使用武力的,」國際特赦組織的軍備控制顧問阿拉·馬森·納瓦爾(Ara Marcen Naval)說。「這是濫用行為,顯然不合法。」

2019年6月12日,香港市民反送中集會活動發生嚴重警民衝突。

圖片來源:路透社/Athit Perawongmetha

紐約時報引述人群控制方面的專家指出,香港警方在6月12日對付示威活動使用催淚瓦斯、防暴彈,毆打和粗暴拖拉抗議者的手法,是過度使用武力。香港政府一直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是否在當日的控制人群措施是否恰當。不但如此,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的官員以及建制派人士,還連續多次高調支持警察的執法,還威脅要將「挑釁」警察及包圍警察總部的示威者繩之於法。

報導指出,為了評估香港警方是否存在過度使用武力的行為,紐約時報查閱了數以百計由目擊者發到網上的影片與照片,以及提交給我們WhatsApp爆料熱線的材料。人權團體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幫助檢視了這些影像。紐約並且與人群控制方面的專家進行了交談,並採訪了20多名抗議者。

影片顯示,在6月12日香港政府總部附近的大規模衝突中,抗議人群遭到警方毆打、用防暴彈射擊、在地上拖,並且被催淚瓦斯襲擊。他們受的傷包括肋骨淤青、手指骨折以及呼吸方面的問題。

在一小群抗議人士向警方拋擲磚塊、瓶子及雨傘,並且試圖穿過全副武裝的警察布下的陣勢後,當局開始使用武力。

但抗議活動大體上是和平的,人權團體譴責警方行為過度並且非法。1997年將其交還給中國大陸之前一直統治香港的英國政府,已經要求展開調查。香港官員表示,警方的行動是克制的。

紐約列出以下證據(https://www.nytimes.com/zh-hant/2019/06/30/world/asia/did-hong-kong-police-abuse-protesters-what-videos-show.html)所顯示出來的情況:

「針對手無寸鐵抗議人士的暴力」:在一些例子裡,警方毆打了那些沒有構成明顯威脅的抗議者。57歲的吳應武是一名已退休的機械師,影片顯示他走在政府辦公室外距離警戒線12碼內的地方。他讓警方不要再刺激抗議人士。然後開始大爆粗口。

一名警察用槍瞄準了吳應武的方向,武器專家說,這把槍很可能裝有含胡椒噴霧的彈丸。一聲槍響過後,吳應武倒在地上,手捂下腹部。三名警察把他抓起帶離現場。

抗議當天,吳應武原本計劃去遠足。但聽說了鎮暴警察與年輕抗議者之間的緊張對峙後,他情緒激動起來,決定加入其中。「如果我出來的話,起碼可以擋住他們一會兒,希望他們不承受那麼大的風險,」吳應武說。

患有肺癌的吳應武表示,他當時疼暈了過去,醒過來的時候警察把他扔到地上。他們繼續毆打他,他說,還撕破了他的T恤和短褲,身上留下了淤傷。他被控參與非法集會,目前獲得了保釋。

在下面的影片中,一名抗議人士站在吳應武受傷的同一條馬路的中間。突然,鎮暴警察沖向了他,將其按倒在地,毆打他。

這名男子被帶到人行道上,多名警察對其採取了強行措施。據人權促進團體民權觀察(Civil Rights Observer)的成員王浩賢說,該名男子因為參與非法集會及妨礙警方執行公務的罪名被捕。該名男子不願公開身份,民權觀察目前正在為其提供協助。

在另一段影片中,一名在香港郵政總局附近向抗議人士分發水的男子遭到警方襲擊。至少八名警察向他噴出胡椒噴霧,對他拳打腳踢,並用警棍毆打他。他倒在了地上,一名警察用胳膊扼住他的喉嚨。據其律師伍展邦表示,這名男子左眼下方留下了一道傷疤,他拒絕公開該男子的身份。該律師表示,此人後來獲得保釋。

「這基本上是一份關於警力在處置抗議活動時不可為事項的指南」,人權倡導組織醫生促進人權協會(Physicians for Human Rights)的羅希尼·哈爾(Rohini Haar)醫生說。「毆打手無寸鐵、不構成任何明顯威脅的抗議人士」違反了聯合國規定的執法原則,她說。

在影片中,抗議人士從香港立法會主入口外的警察旁邊跑開。一直在唱讚美詩的抗議者弗洛倫斯·陳(Florence Chan)在混亂中跌倒在地。至少四名警察開始用警棍和盾牌襲擊她。弗洛倫斯·陳在採訪中表示,她請求警方不要再打她了。「我以為他們要打死我」,陳說。她說自己頭上被打出了包,胳膊淤青,腳也腫了。

專家表示,警方似乎沒有毆打這些抗議者的合法理由。「警方是在一個人已經倒在地上的時候使用武力的,」國際特赦組織的軍備控制顧問阿拉·馬森·納瓦爾(Ara Marcen Naval)說。「這是濫用行為,顯然不合法。」

紐時的報導指,警方沒有回應置評請求。香港官員為警方的行為進行了辯護,稱他們訓練有素,行為克制。警方起初將抗議描述為暴亂,並且指控抗議人士造成「生命威脅」。

即使有許多香港人譴責警察,也有一些人為警方的回應辯護。周日,數萬人參加了一場支持警察的集會,有些與會者舉著稱讚香港警隊是「亞洲最佳」的標語。

警方及一個由政府任命的監察機構(警監會)已經承諾要展開調查,但抗議人士呼籲進行獨立調查。

政府表示,至少81人在6月12日的示威活動中受傷,儘管沒有說明其中有多少抗議人士,也不清楚他們是如何受傷的,另外,警方表示,有22名警察受傷。

「一幢摩天大樓內的混亂與催淚瓦斯」:一些最為混亂的場面發生在中信大廈,這是一幢33層高的辦公樓,位於抗議活動的中心。影片顯示,警方使用了催淚瓦斯來襲擊抗議人士,並且將他們限制在大廈的主入口外,這引發了恐慌。

6月12日早間,抗議人士在這幢大廈外設立了路障。

約下午三時,警察從兩邊包圍大廈,並發射催淚瓦斯。被警察和路障圍困的抗議人士沖向大廈主入口。數以百計的人通過一扇旋轉門沖入大廈。得以進入其中的抗議人士試圖打開鎖上的大門,讓更多的人進入。警察繼續向抗議人群發射催淚瓦斯,煙霧迅速瀰漫在大廈內部。

44歲的艾薇·陳(Ivy Chan)是一名義工,當時正在大廈外為抗議者提供協助。她說她看到人們捶打著大廈大門,迫切地想要逃開。「真的很恐怖」,在酒吧工作的艾薇·陳說。「我們一直勸市民要冷靜點,同時希望警方要儘量克制,不要再發射催淚彈了。」

催淚瓦斯使用方面的國際專家表示,香港警方在使用上沒有一個明確的策略,引起了不必要的恐慌,增加了發生傷亡的風險。他們表示,鑑於示威者大體上是和平的,催淚瓦斯使用過多。

「它們實際上是在煽動和引發看起來像是人群奔逃的場面,」哈爾醫生說。

隨著抗議升級,香港著名議員胡志偉想與警方談一談。於是他走到了抗議活動的前列,大聲表明自己的立法者身份,並且要求見指揮官。

影片顯示,56歲的胡志偉走向警察的時候,一名身穿白襯衫的指揮官指示另一名警察發射催淚瓦斯,落在了胡志偉身後幾米處。胡志偉繼續向前行進,第二枚催淚瓦斯射出,這次離他更近了,催淚瓦斯落地時起火。

英國伯恩茅斯大學(Bournemouth University)催淚彈方面的專家安娜·費根鮑姆(Anna Feigenbaum)表示,警察似乎將催淚瓦斯作為槍枝來使用。「它不該被用來單獨針對某個人,」她說。

胡志偉是香港民主黨主席,他表示自己當時沒有構成威脅。「如果他們對我發射催淚瓦斯」,他說,「就意味著他們能在任何地方發射催淚彈」。

21歲的大學生李麗麗想過這場圍繞著引渡法案的抗議可能會引發騷亂。但她沒有料到自己離開現場的時候,會一身淤青、一根受傷的手指疼痛不已,前額也受了傷。

在警方下令抗議人士離開香港立法會附近區域的時候,李麗麗被路障絆倒,失去了平衡。突然間,至少四名警察將她包圍,抓住她的胳膊,要將其制服。她跌倒在地,警察對她臉上噴射胡椒噴霧。她表示,她被警方在地上拖了150多米,一直到了立法會辦公室裡面。她一路都在尖叫。

「他們把我當死人對待」,李麗麗在採訪中說,「他們失去了理智」。

她說,自己因為被控參與非法集會被捕,約兩小時後獲釋。她停止了抗議,她說自己太害怕警察了。「即使是現在,」她說,「我也覺得非常害怕。」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法廣RFI香港特約記者甄樹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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