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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密謀《緊急法》 郭榮鏗警告:勢令外商撤資

特首林鄭月娥密謀以讓她獨攬大權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止暴制亂,法律界議員公民黨郭榮鏗(圖)再三警告動用《緊急法》等於戒嚴,外資只會離港而去,促林鄭不要一錯再錯,政治問題應政治解決,若解決不了就應下台。

特首林鄭月娥密謀以讓她獨攬大權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止暴制亂,法律界議員公民黨郭榮鏗(圖)再三警告動用《緊急法》等於戒嚴,外資只會離港而去,促林鄭不要一錯再錯,政治問題應政治解決,若解決不了就應下台。

郭昨於電台節目指,有意見以為動用《緊急法》較出動解放軍好,但其實一旦實施《緊急法》便等於戒嚴,指林鄭若以為可就此平息事件,反映她再次嚴重誤判形勢,而且程度達至令人「懷疑佢有冇腦」的地步,提醒林鄭「唔好一錯再錯」。對於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日前誇口就算動用《緊急法》,相信國際社會會體諒,郭直指「投資系冇感情」,若港府戒嚴,「我(投資者)咪搬去新加坡,點解要體諒你?」郭更不滿邱事到如今仍拒說良心話,「到????家佢(邱)都唔肯出嚟認真同政府、同大眾講唔可以戒嚴,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商界嘅地位,真系完全會破壞,你咁樣人哋可能唔系撤資,直情系撤僑呀」。

聯合國報告員關注近距離開槍

郭亦指出用《緊急法》或違《基本法》,指港英政府制訂《緊急法》時還未有《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而現時香港法律都要符合《基本法》和《公約》,不是林鄭「鍾意做乜就做乜而唔使理人權」,如林鄭藉《緊急法》訂立的規例不符《基本法》和《公約》對人權的保障,遭法律挑戰時很可能會被視為違憲。

另外,聯合國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員凱伊昨於社交網站指,鑑於港示威持續加上對和平示威的威脅,特別重提今年6月已向中共發出訊息,重申他關注警方對和平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以及維護人權人士遭任意逮捕的問題,他亦憂慮警方多次近距離施放催淚彈和橡膠子彈所帶來的傷害。認識凱伊的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指,凱伊一直關注反送中事態,他亦已向凱伊反映,當局現時欲連網際網路「都想郁」,他相信凱伊也看清今次事件的暴力來源,就是專權者意圖藉《緊急法》收窄、甚至拿走港人權利。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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