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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富商王振華猥褻兒童獲刑五年 引發輿論憤怒

周三,上海一家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一名億萬身價的房地產開發商和慈善家有期徒刑五年,結束了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該案件引發了人們對中國在性侵兒童上的處理方式,以及對權勢保護的反思。

去年夏天,開發商王振華在新聞媒體報導他猥褻了一名9歲女孩後被拘留。在網絡審查員試圖刪除有關此案的報導後,網絡上洶湧的民意最終使得官方媒體發聲。王振華被開除黨籍。

五年刑期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了更大的憤怒,有關此案的報導在周三晚上登上熱搜;儘管其他指控可能會增加他的坐牢時間,但猥褻兒童罪的量刑通常如此。兩個當地新聞機構在微博上所做的民意調查發現,絕大多數受訪者認為判罰太輕。在鳳凰新聞所做的一項調查中,1.7萬名受訪者中有1.5萬名表示對王振華的判罰太輕。

近年來,在中國,數十名女性挺身而出,指控權勢男性的性侵行為。儘管有部分人贏得了正義,但其他人的努力卻受到審查員、訴訟和當局不願干預性侵案件等因素的阻礙。

法院周三還表示,王振華同案的周燕芬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當地新聞媒體去年曾報導,一名「周姓女子」帶著兩個女孩在酒店與58歲的王振華會面,此前她告訴孩子的父母要帶她們去上海迪士尼樂園。警方隨後逮捕了周燕芬和王振華。

審理沒有公開進行,法庭上的指控細節也未公開。但是當地新聞媒體說,王振華在酒店房間對其中一個孩子實施了犯罪。

法院稱,審判歷時兩天共16個小時,結束了一起罕見的公憤推翻北京嚴厲信息控制的案件。它還引發了有關中國在對待兒童性侵問題上的對話。

關於這個問題的相關數據極少,而且中國的研究人員和兒童福利組織表示,現有數據可能大大低估了性侵兒童的行為。官方新聞機構新華社報導,從2015年到2018年11月,中國法院共審結了11519起涉及猥褻兒童的案件。

2013年,中國執法機構和法院修改了程序,使起訴對12歲以下兒童性侵的犯罪更加容易,並下令對有實施組織未成年人賣淫證據的性侵害犯罪要依法從嚴懲處。2018年,中國最高檢察機關發出進一步加強落實的建議。

社交媒體上王振華判決結果的新聞後面,一位用戶的評論得到了最多的點讚,該用戶寫道:「五年出來後他還可以繼續,孩子一輩子都有陰影了。」也有人承認對法律缺乏了解,但震驚於這種罪行只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一些人提到了中興通訊的前董事會成員、律師鮑毓明的案子。鮑毓明今年早些時候被指控性侵一名14歲時被他非正式收養的女孩。鮑毓明被免職,但沒有受到犯罪指控。他否認存在過錯。

現年58歲的王振華大部分財富是通過地產開發公司新城控股獲得的,隨著二十年來房價的不斷攀升,該公司在上海及周邊城市開發房產。去年,王振華之子王曉松在新城董事會取代了他的位置。

王振華去年遭到指控時,負責監管國內執法機構和法院的強大部門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在一篇措辭嚴厲的評論中寫道:「性侵兒童的黑手必定會被法律的利劍堅決斬斷,絕無例外!」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紐約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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