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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傑:「港版國安法」出台北京扼殺的不只是一國兩制

中共人大自己說的,把這個勾結外國勢力干預香港特區政府,改成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那明顯就是指香港的這個《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或者幾個非常活躍的民主派青年骨幹,像黃之鋒,他們曾經多次跑到美國,在美國國會或者會見美國高級官員,談香港問題。一般認為是向美國政府要求制裁香港,或至少是制裁香港官員。那如果是這種行為,中國眼中就當作是看成是危害國家安全,勾結外國勢力了。」

中國官媒新華社日前公布了香港特區國安法草案的主要內容。根據該草案,香港將設立一個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會主席由特首擔任,但委員會顧問由北京指派。草案還要求成立一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對所謂「極少數案件」行使管轄權。此外,草案規定,如果香港本地法律與國安法不一致,則適用「港版國安法。」

分析認為,這部法律一旦生效,摧毀的不僅是北京承諾的一國兩制,也包括香港的司法獨立,進而威脅到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港版國安法」將給香港帶來怎樣的殺傷力?這部法律會給香港社會以及中國與西方國家的關係帶來怎樣的衝擊?北京為何不公布草案全文,是心虛還是故作強硬姿態?

北京通過黑箱操作不斷挖空「一國兩制」

草案內容矛盾,特區政府何來管轄權?

中共喉舌《環球時報》稱,「《草案》內容充分體現出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區政府,最大程度保障香港人權法治,最大程度兼顧香港普通法系特點,最大限度保證法律有效實施,是衝擊最小、收益最大的法律安排」。

對此,香港知名專欄作家陶傑不表認同。

陶傑指出,「首先我們看看,他會成立一個國家安全公署,這個是最高的。然後這個國安署下面才是香港特區政府的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會有特首,政務司司長,就是總理二把手,財政司司長,還有什麼保全局長,海關官署,海關入境處,成教處,連監獄的頭頭都進去。然後,這裡頭有個國安顧問,國安顧問就是國安署派進去的,是中國大陸的人。意味著這個架構就是他對林鄭月娥整個班子不放心。而且,這個草案公布出來,他條文上有這個矛盾的地方。比方講,草案第五段裡面說,除特別情形外,香港特區政府對國安法是有管轄權,但是,什麼叫特別情形呢?這個特別情形是大是小,是虛是實呢?第二,你如果說這個特區政府有管轄權,但是我們看另外一個段落就寫著,國安署對香港實施這個國安法擁有這個監查、督導,還有就是協調、諮詢還有情報收集種種方面。意思就是說,這個監查加督導,那等於是把整個特區政府都領導起來。所以特區政府何來這個管轄權呢?是沒有的。所以,這個架構他本身就已經有一個矛盾。」

國安法比送中法更空泛港人不可能接受

對此,陶傑表示:「這個草案並沒有比我預期差,也沒有比我預期好,應該就是說中共的思維就是這個樣子。但是,我們要等到這個條文詳細情況出來,都已經來不及了。因為那個時候一出來它不容諮詢,對不對?所以現在整個香港社會是非常反彈,非常反感的。因為比起去年的送中法案是由特區政府林鄭她自己搞出來,裡邊羅列的三十多項比較具體的罪名,比方講,在中國大陸犯罪,欺詐罪、性侵犯、騙錢,一條條講出來的,也經過質詢。尚且引起這麼大的反彈,兩百萬人示威,再加上外國商會、領事館一致反對。去年如此,今年這個國安法什麼都不交代,就幾條粗線,而且這個詞彙還這麼空泛,那香港人怎麼會接受呢?香港的國際商會怎麼會接受呢?絕對不會接受的。尤其是,中共人大自己說的,把這個勾結外國勢力干預香港特區政府,改成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那明顯就是指香港的這個《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或者幾個非常活躍的民主派青年骨幹,像黃之鋒,他們曾經多次跑到美國,在美國國會或者會見美國高級官員,談香港問題。一般認為是向美國政府要求制裁香港,或至少是制裁香港官員。那如果是這種行為,中國眼中就當作是看成是危害國家安全,勾結外國勢力了。」

陶傑繼續指出,「但是在香港的普通法不是這麼推算的,普通法是一定要這樣:如果黎智英、黃之鋒跑到美國,跟美國副總統也好,國會也好,匯報了他們對香港民主進程不滿意的看法,然後即使他們兩人叫美國國會對香港予以制裁,這也不一定構成危害國家。為什麼呢?因為你沒有證據證明他們這些人見了美國國會或者官員以後,比方講一星期或者一個月,美國國會就通過一條制裁法案,你不能具體證明是這兩個香港人牽著美國國會的鼻子,教他怎麼做的。有可能是巧合的。那如果你要證明這兩個人勾結外國勢力的話,這個勾結是要有具體證據的。」

北京擔心美國對中國搞所謂顏色革命

6月17日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共外事工作負責人楊潔篪在夏威夷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舉行會晤。會談一結束,北京就宣布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香港國安法草案。北京出台港版國安法與這次會談有什麼聯繫?是不是如外界所說兩人的會談破局?

國安法就是一個「太上法」

反送中運動一周年之際,北京現在推出了港版國安法。港人接下來會如何抗爭?法律一旦開始落實後,港人還可以繼續抗爭嗎?香港是否正迎來它的至暗時刻?

陶傑說:「不論將來的實行,是嚴還是松、是寬還是緊,總之這個國安法通過了就不是好事…..根據這個國安法可以無限期拘留,就說你還沒審,人就抓進去,也沒說抓到什麼地方,可能即使是抓到香港的警署。而根據某一條可以超過四十八小時,可以無限期。而根據香港現在普通法,你不管他犯什麼罪,警察把你抓進去,一定要在四十八小時之內收集足夠證據,然後把你起訴轉接法庭。如果四十八小時內警察找不到證據就必須放人,或者是保釋後查。就說叫你留個地址或者是給一千塊,警告你,你不要離開香港,我還要查你。總之你得要放人。所以,這個國安法如與香港本地法律有牴觸,就要以國安法為準。這個國安法就是一個凌駕於香港法律制度的一個太上法。所以,這個沒什麼好說的,對不對。這個比送中法還要厲害,送中法沒有這種凌駕性。」

外界批評港版國安法不僅破壞「一國兩制」,也損害香港司法獨立地位,這也勢必會影響到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北京為什麼不在乎香港失去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角色?

嘉賓和觀眾聽眾發表的都是個人觀點,並不代表美國之音。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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