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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篇新疆疫情日誌 我被約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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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新疆疫情再起,自媒體人張新民在自己的公眾號文章《新疆疫情隔離有感:勿以惡小而為之》 記錄了他所生活的城市克拉瑪依居民被強制封門的情況,第二天他的麻煩就來了,被維穩幹部約談了《新疆疫情隔離後續:我這是被約談了嗎?》。現將這兩篇日誌放在一起發出。後一篇日誌《新疆疫情隔離後續:我這是被約談了嗎?》已被刪除。

8月28日 《新疆疫情隔離有感:勿以惡小而為之》

昨天夜裡快24點,社區群的管理人員轉發了一條消息:「疫情防控已經到了最關鍵的地步,大家不要私自出門…..」

今天早上9點多,我就被院子裡的大嗓門吵醒,群里說大家都下去散步了。一個小時後,管理員說:「各位居民,現在出門,把門上的貼條全部撕掉吧。辛苦大家居家休息這麼久了…..」

可不嗎,雖然克拉瑪依一個肺炎患者也沒有發現,但也是經歷了33多天的居家隔離。

長久沒有運動,下樓有點虛…..回頭看到我的房門是這樣的。

這種管理形式是說:如果住戶從裡面推門出去,封條就掉下來了,那你就…..

我把它小心地揭下來,留作一個紀念!

以前垃圾都是志願者幫忙丟的。今天一看,垃圾箱裡已經一堆封條,還有整箱子的大烏蘇。

我們小區是幸運的,同在克拉瑪依的一個朋友所在的小區,今天依然沒能下樓。他出去做核酸檢測的時候,發現單元門是這樣的:

單元門的外面,被鑿了一個洞,插入了一根鋼筋。

這種管理形式要達到的效果是:住戶即使從樓上下來,也不可能從裡面推門出去。

其實從8月1日,烏魯木齊那邊的單元門,就已經採取了這樣的方式:

克拉瑪依肯定也是吸取了烏魯木齊經驗,在一些小區採取這樣的方式。

從一開始,我就非常擔心這種方式,會在出現緊急狀況的時候,會出現可怕的狀況:住家樓房,裡面的電器、爐灶,都有可能引起火災,而這種方式,會給火災逃生造成極大的隱患。

人們不該忘記「12.8」事件。這不僅僅是克拉瑪依永遠的痛,也是永遠的恥辱: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瑪依市發生惡性火災事故,造成325人死亡、132人受傷。其中中小學生288人。

數年後的克拉瑪依街頭,看到一個「請讓孩子們先走」 的標誌牌,我覺得社會在進步了。

事故發生後的數年裡,我一直在友誼館對面的樓里上班,每天都要對著那片廢墟,最後那裡變成一個鋪滿馬賽克的廣場,但依然化解不了莫名的悲痛。

如果人們健忘,我就將發生火災時候的網絡視頻截圖發上來:

這張圖片右面的座椅就是同學們的座位,左面那片光亮就是禮堂南側靠近舞台的太平門。那片耀眼的光芒在大火發生的時候,是鎖死的。

記者查看那個緊閉的鐵門。

當時的鎖

一月疫情時,克拉瑪依一些小區對有些住戶採取了這樣的隔離手段:

什麼樣的情況,才會採取這樣的措施來規範人們的行動?

我想起在我拍攝精神病專題的時候,病院也有2道緊縮的鐵門。但鐵門並不是從外面上鎖,而是訪客按門鈴後,病房內的護士先透過一個小窗口觀察,從裡面開門。

如果單從隔離手段來看,如今待遇還不如精神病人。

不知道消防部門在這次疫情發生後,對這種封閉措施作何感想,但我們總不是總在出事之後,再去劃歸責任。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8月29日 《新疆疫情隔離後續:我這是被約談了嗎?》

夜裡零點剛過,不停有人按我門鈴。

「誰?」

「工作組的!」

一開門,進來了8條大漢。

我家客廳燈壞了,只有飯廳的燈亮著。逆光效果下,對面是一排黑壓壓的人牆。

昨天早上,有朋友給我微信說,有個公幹的朋友托他轉告我把那篇《新疆疫情隔離有感:勿以惡小而為之》的文章刪了,「別惹麻煩」。

那現在就是「麻煩來了」!

大家開門見山,維穩辦領導問了這幾點:

為什麼不接電話?

:我的確沒有開手機。工作崗位上的人要時刻保持手機處於通話狀態,但是對於我這個從單位離任歇業3年多的人來說,不開是因為不想接騙子電話,也因為我習慣在電腦上開著微信。

為什麼反映問題不走常規手續?

:還要通過公司批准?

是的!

網絡發文,本身就是正規渠道,要不你們怎麼能知道的呢?

不行……

(別說我不知你們在哪裡辦公,我就是知道,也出不去小區門,辦公室也沒人吧……..)

我問:你們這裡有沒有負責安全的嗎?我作為自媒體作者只想提醒,如果門封住人們會很難逃生。等到有人再因為火災出事,你再去說封門的對錯,那時候有用嗎?不是經常在學習注意安全隱患,減少災難事故發生嗎?辦公樓不也經常有消防警報演習嗎?逃生標識、防火牆不到處都有嗎?我覺得作為領導,應該在看到這個文章的時候,親自去那些小區看看是否還立著鋼筋,如果有,趕緊把它拔掉:解決問題,不是把提出問題的人先解決掉。毛澤東說:「人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義有不同。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如果是張思德,肯定會去把門上的鋼筋去掉,把門上的鎖砸開的。

這時一直不吭聲的一個小伙子說他是社區的。那種情況已經開始糾正,一直以來,社區也都在討論各種措施和方式。

我說你能否寫一下?我需要的就是這個結果。他說不行,我拿來紙筆記錄了一下,請他簽字,他也不簽。

問其中一個人是什麼部門的,他說他是專門管我們的。

我說你這樣的說法是不對的,你是在為人民服務,不是在「管」誰。如果你要拿這個態度,請現在就離開,這是我家,我不歡迎你。

空氣有點僵,大家嗓門都很高……….這時候又進來2名民警。 我說你們要不再走,我跟你們走。

還沒等我穿上鞋子,一群人撲撲騰騰下樓走了,只剩2名民警和一名社區幹部。

這時大個子民警開始看我的文章,我們開始一段段核對這篇文章里提到的細節。

他說自媒體發文並不就是犯法。至於單位認為是否違規,他們不清楚。

關於該不該用「12.8」的例子,他說自己也是一名火災的倖存者,當時從2樓跳下來的逃生的7人之一,全班一共有42人在裡面。

關於用精神病和隔離的人來對比是否恰當,我認為關於精神病人我有詳盡的闡述。我是在說明:就算是精神病人,從外面鎖起來也是不合法的。

門上上鎖的照片,另外一名民警說,他見到過,的確是有這樣的情況。

關於插鋼筋使用的圖片來源。這點我要為圖片提供者保密,也有證據證明圖片不是偽造的。警察和社區的同志聽說是那個小區後,說那裡是個特例,他們目前不了解那裡的情況。

社區的同志說,目前所有小區這種情況已經杜絕,如果有需要,明天可以帶我去實地了解情況。

警察同志說,這麼做的理由,說因為當初疫情開始的時候,壓力很大。烏魯木齊從克拉瑪依的交互墮胎量(大概就是這個詞)有3萬之多。夜裡4點多,還有人在外面走動。封閉難度很大,細節很多。但是他在未經過領導批准時,目前不能為我提供圖片。

社區同志介紹的情況是,一直都有社區工作人員和志願者在單元門外執勤。但目前也不能提供圖片,他們明天會討論一下。

目前,我的上篇文章沒有必要刪除。等有了更多的資料,也許有必要再發一篇圖文。

他們走的時候,已經快深夜2點。躺在床上,我很久不能入睡。

掐指一算,剛才的「聚集」是12人,已經算「非法」了吧?好在大家都帶著口罩。

昨天看到一句話:人生最大的自由是敘事自由。換句話說,只要自己還想擁有自由,誰又能讓你不自由呢?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張新民攝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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