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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吃幾條魚 貴州4男子河中「投毒」致22萬魚死亡

被毒死魚的樣本(圖片來源:網絡)

今年稍早,貴州4名男子為了吃魚,先用炸藥炸魚失敗後,又將殺蟲劑投入河中最終毒死22萬條魚的新聞被洗版。貴州遵義市播州區法院近日對案件進行宣判,其中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其餘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今年1月3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釣魚未果,李某於是提議毒魚或者用炸藥炸魚。李某出資購買甲氰菊酯6瓶,陳某某、楊某某攜帶爆竹到遵義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龍潭溝捕魚。幾人先用爆竹炸魚,但是一條魚也沒撈到,隨後又將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

幾人在等待數十分鐘也沒見有魚漂浮上來,於是李某又出資購買10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又等了一會後,幾人捕獲了10幾條總重約1.5千克的魚回家食用。

當晚,被投入甲氰菊酯的河段有大量死魚漂浮,當地村民打撈數百斤,最大個體重約4千克。經鑑定,4人「投毒」的行為導致2.2公里河段魚類幾近滅絕。鑑定機構在河水、鱗片中檢出甲氰菊酯成分,共有22萬條魚死亡。

案發後,4人透過傳媒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共同出資11.4萬元人民幣,購買22萬條魚苗並在洛江河上游投放,又製作80塊長效宣傳警示牌,及印製1700份宣傳張貼畫,並支付鑑定費。

法院認為,4人犯罪手段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應當從重處罰。結合4名被告人犯罪後的補救措施,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其餘被告人各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4人當庭表示服判,並已履行主要義務。

事件引發網友熱議:「這樣的行為太自私了」、「就算想吃魚也用不著投毒啊」、「殺蟲劑和炸藥的錢比魚貴吧?」、「有錢買毒藥,沒錢買魚,我也是醉了」、「11萬能買多少魚了?中國環境已經很不好了,還再繼續破壞」、「讓人無法理解的行為」、「不知道這樣的處罰會不會讓他們醒悟」。

公開資料顯示,甲氰菊酯是一種擬除蟲菊酯類殺蟲殺蟎劑,中等毒性,屬於神經毒劑,作用於昆蟲的神經系統,使昆蟲過度興奮、麻痹而死亡。該藥殺蟲譜廣,擊倒效果快,持效期長,其最大特點是對許多種害蟲和多種葉蟎同時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特別適合在害蟲、害蟎並發時使用。

甲氰菊酯對人的毒性較低,但直接在河道中使用,會對水生生物造成毀滅性打擊。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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