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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思想筆記:這是人間?!

澎湃新聞|山東23歲女子因不孕被虐打致死,禹城婦聯:當時未接到求助

早上看到一則新聞,認認真真從頭到尾看了兩遍,卻不知道該如何形容此刻的心情。和事實的殘酷與荒誕相比,任何詞語都顯得太輕飄飄了。

那就讓事實說話吧。

(方某洋童年與母親的合影)

方某洋,女,1997年出生於山東德州方莊村。

方某洋的父親已去世,母親有精神病,她是一個獨生女,自身應該有精神方面疾病。她表哥說,「方某洋身體健康,只是有些反應遲鈍」。

2016年農曆的11月18日,方某洋與張某結婚,公公張某林,婆婆劉某英。婚後,張家發現方某洋精神不正常,後來又發現方某洋無法生育。經過就醫檢查和多方打聽,張家得知方某洋和同村的男墮胎過產。

為了娶方某洋,張家花光了所有積蓄,欠了很多外債。

這裡就出現了問題,精神不正常這麼重要的情況,為什麼婚後才發現?所有疑問我們放在最後討論,先讓故事往下進行。

花光積蓄,欠下外債,精神不正常,不能生育,這些因素合在一起,讓方某林成為張家的公敵和泄憤對象。悲劇由此開始。

方某洋的公公張某林喜歡喝酒,自2018年秋天開始,喝完酒後的張某林經常發泄不滿,毆打方某洋,每次下手都不輕。後來,張某林提出不讓方某洋吃飯。

丈夫張某供述:

「因為方某洋不會做飯,還不少吃。他們就凶她,後來,方某洋不敢和他們一塊吃飯了,再後來到飯點乾脆不叫方某洋吃飯了,她一天吃一頓或者兩頓。我和我父母要是都出門就把大門鎖上,把方某洋自己留在家裡不讓方某洋隨便出去。」

除了不讓吃飯,方某洋遭到的虐待還包括:凍、餓、禁閉等等。

2019年1月31日,方某洋被虐打而死。

當天的故事有兩個視角,分別來自公公張某林和婆婆劉某英的供述。

張某林供述:

早上8點半左右,劉某英讓方某洋刷鍋,她不干,劉某英就拿著50厘米長、3厘米左右寬的一根木棍抽了方某洋。張某林聽到聲音後,用兩隻手抓住方某洋的肩膀往前拽,方某洋倒地的時候張某林聽到她頭部、膝蓋和手磕到地面的聲音。方某洋倒地後,院裡的南牆放著一些柴火,張某林拿起一根50厘米長、3厘米左右寬的木棍朝著方某洋腿部、臀部打了三四下。

10點半左右,張某林讓方某洋宰魚,她不干,張某林就讓她站在院裡,後張某林拿起一根50厘米長、3厘米左右寬的木棍,抽了方某洋的後背、臀部和腿部,一共抽了4下。

11點半左右,一家人準備吃飯,沒叫方某洋過來吃,張某林記得給方某洋送過去兩個饅頭,她吃沒吃張某林不知道。

下午3點半左右,張某林修家裡的插座,讓方某洋給拿個東西過來,她不給拿,張某林過去拿著手裡的剪子,把方某洋的頭髮剪了。

下午4點半左右,張某林在屋裡聽到劉某英喊方某洋去洗衣服,她坐著不動,張某林一著急拿著一根50厘米長、3厘米左右寬的木棍,朝她的背部、臀部和腿部各抽了一下。

劉某英供述:

早晨,張某林讓方某洋去刷鍋,方某洋頂嘴,張某林打張某洋。

上午10點左右,劉某洋讓方某洋去洗衣服,方某洋不願意去,劉某英拿起棍子打了方某洋的頭部、肩膀和腿部。

下午,方某洋一直在屋裡睡覺,直到下午4點多鐘,方某洋喊其說身上冷,劉某英就給她下了一些「祺子(一種麵食)」吃。吃完以後,方某洋就又躺下睡覺了。

晚上6點左右,劉某英發現方某洋鼻子不透氣,呼吸聲音異常,遂讓張某過去看,並讓張某打了「120」。大約40多分鐘後,「120」急救人員趕到,此時方某洋已經沒有氣息了。

方某洋就這樣死了。事後她表哥說,方某洋出嫁時160多斤,被毆打致死時60多斤。表哥還說,「以前知道她在婆家過得不好,但是不知道她被虐待、被打。」

現在我們梳理一下整個故事,看看拼圖缺失的部分。

方某洋父親早死,母親有精神疾病,自己也有精神疾病,那麼怎麼相的親,怎麼辦的婚禮,彩禮是誰收的,又流到了誰的手裡?

方某洋之前和同村男墮胎過產,這個男人是誰,雙方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關係,是否涉嫌強姦?事後又是誰帶她去做的流產手術,是不是找非正規醫院做的流產手術,導致方某洋不能再生育?後來又是誰誰幫助隱瞞的消息,誰做主找的婆家?

方某洋從2018年秋天開始遭到虐待,到2019年1月31日去世,半年的時間裡,村裡有沒有其他人知道?村委會是否知情?有沒有人介入?有沒有人想過要報警?

農村是熟人社會,誰家發生什麼事,會有無數的喇叭到處廣播。娘家人表示知道方某洋過得不好,卻不知道她被毆打、虐打,這個說法是否屬實?

你只要認真想一想這些問題,就會發現,這個可憐的女子不管是在婚前還是婚後,不管是在娘家的村子還是婆家的村子,都沒有感受過人間的溫暖,沒有過過一天人過的日子。從來沒有人在乎她的死活,更遑論關心她的幸福。

所有報導此事的媒體都不願意說出的真相是:張某與方某洋結合,本質上是張家想要買一個會生育的機器。結婚只是名義,傳宗接代才是目的,花光積蓄、欠下外債都是為了生孩子。婚後,張家發現買到了「假冒偽劣」產品,被人騙了,所以惱羞成怒,將所有仇恨都發泄到了方某洋身上。

在方某洋生前,婆家村子裡沒有人關心她的生存狀況,即使有人注意到蛛絲馬跡,也沒人試圖解救她。相反,村里人還可能間接參與了對她的謀殺,比如在背後議論「張家上當了,娶的媳婦生不出孩子」,通過輿論壓力加劇張家對方某洋的恨意。

娘家也沒人真的關心方某洋,他們即便聽說了方某洋的慘狀,也會因為當初參與了欺騙而躲得遠遠的。

命運把所有的苦果都塞到了方某洋一個人嘴裡。是誰殺死了她?我要說,不光是丈夫、婆婆、公公三個人手上沾了血。

悲劇和不公卻並沒有隨著方某洋的去世而結束。

今年的1月22日,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稱,鑑於被告人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且自願預交賠償金5萬元,決定從輕處罰。多輕呢?請睜大眼睛。

被告人張某林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劉某英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被告人張某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被告人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37562元、誤工費3000元、交通費2000元,合計42562元。

3年,2年,緩刑,4萬。在一審法官眼裡,這就是一條生命的全部重量了。我想,這是一位想要在中國法治史上留下名字的法官。

萬幸的是,目前德州中院已裁定,將案件發回禹城法院重新審判。此案的走向,我們必須關注到底。看一看在這個時代,一條生命在法律的天平上到底是什麼分量。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三角君 人間思想筆記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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