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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 周庭等被收押 進入收押所前 他們一同…

—前香港眾志黃之鋒、周庭等人被收押 大批市民沿路呼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在囚車離開法院時,大批市民沿路向囚車揮手道別,或舉起代表「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手勢,有聲援者追著囚車呼喊「加油呀!之鋒!周庭!撐住呀!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2020年11月23日,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右)、主席林朗彥(中)及成員周庭(左)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 。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和前主席林朗彥,在去年反送中運動期間,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控以煽惑非法集結等罪名。3人周一(23日)當庭認罪,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即時還押至下周宣判。他們表示無悔抗爭,並呼籲港人在民主運動的低谷中互相扶持。有關注團體認為,他們選擇認罪,顯示香港司法制度已失信於人。

去年6月21日,正是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初期,大批香港示威者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要求追究警方在處理示威時涉及的濫暴濫權行為,以及要求撤銷對被捕人士的控罪。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和前主席林朗彥,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3人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認罪。

黃之鋒勉勵港人低谷中互相扶持

周三(23日)出庭前,3人對記者說,已經有準備,會被即時還押。黃之鋒勉勵港人,要在民主運動的低谷中,互相扶持。

香港政治風暴再起黃之鋒被捕

黃之鋒說:「面對著國安法的打壓、白色恐怖的來臨,即使我們面對著監禁刑期,或者有機會被還押也好,我們也不會放棄。在如此艱難的時候,我們仍想呼籲香港人,在這個低潮,或是民主運動的低谷中,互相扶持更為可貴。」

周庭表示,面對人生第一次入獄,雖然感到不安,仍呼籲外界繼續關注其他面對更嚴重控罪的抗爭者,以及12名被扣押在深圳已3個月的香港人。

周庭說:「我對很多未知的未來,包括是將來的判決,有很多不安,但希望大家不要忘記,有很多或比我們犧牲得更多的手足們、朋友們,可能他們正面對更困難的處境,所以希望各位傳媒朋友,或各位香港市民,或世界各地的朋友也好,除了我們3個以外,也要繼續聲援和關注不同的手足,包括被送中的12位手足,包括很多面對更重罪責的,更重、更嚴重司法程序的朋友們。」

林朗彥:香港警察合法性崩潰包圍警總是犯罪還是伸張正義?

林朗彥表示,無悔抗爭,會繼續堅持下去。他表示無論是港人親眼所見所聞,或國際專家的意見,都顯示香港警察的合法性完全崩潰,反問包圍警總是一個罪案,還是一個伸張正義、爭取民主的必要之舉,表示港人心中自有答案。

案件由裁判官王詩麗處理,法庭播放當日案發情況的片段,控方在庭上讀出案情,指黃之鋒「在組織警總的未經批准集結上,扮演積極及領導角色」,並引述他在去年6月21日手持揚聲器的多段發言內容,包括要求警務處處長到場、撤回暴動定性等。

控方解鎖黃之鋒手機通訊作證供

控方又表示,解鎖黃之鋒的手機後,發現他在前一日,在通訊軟體Telegram發訊息,提及包圍警察總部的安排,並詳細列出時間表,包括呼籲市民衝去警總、開投影機播放警暴片段等。

3人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庭承認多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亦承認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代表黃之鋒及周庭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庭上求情,形容2人「法律上有罪,不過個別刑責上可以再斟酌」,包括牽涉暴力及參與程度等,明白政見不同人士會對包圍警總行為有不同觀感,但無論如何,法庭並非作政治裁決,要視乎案情及涉案人士年齡作考慮,而2人都是年輕人。

他表示黃之鋒多年來在社會運動得到認同,政治生涯被拍成紀錄片,且當日表現溫和,在呼籲市民包圍警總時,亦會呼籲在場人士讓路予救傷車、計程車過路;而周庭則沒有案底等。

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12月4日為黃之鋒的大學畢業禮,希望可以保釋外出。裁判官表示會早於12月4日判刑,定於12月2日,期間3人還押。黃之鋒在被還押前大喊「各位頂住加油,知道各位外面更加辛苦!」

庭外市民揮手道別收押所前二人回望

庭外幾十名市民到場聲援,包括香港天主教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社運人士梁國雄、前香港眾志成員袁嘉蔚等。在囚車離開法院時,大批市民沿路向囚車揮手道別,或舉起代表「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手勢,有聲援者追著囚車呼喊「加油呀!之鋒!周庭!撐住呀!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黃之鋒和林朗彥由囚車送往荔枝角收押所,2人被手銬扣在一起,在進入收押所前,他們一同回望自由的天空。

關注團體:3人認罪因不再相信香港法庭能伸張正義

設於華府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發表聲明,譴責裁判官王詩麗的決定,表示3人是行使《基本法》賦予的示威權利。聲明說,3人認罪,是因為他們對香港司法制度失去信心,不再認為香港法庭能獨立、公平公正地審判,並伸張正義,批評中共正破壞香港的分權制度和司法獨立。

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要當求局立即釋放3人,及讓所有在中國及香港面臨政治檢控的人保釋,並懇請美國政府審視涉及相關案件的香港官員的行為,以確認這些官員的行為是否違反了美港政策,而需要根據美國法律予以制裁。

面對第4度入獄黃之鋒:連結港人的是痛苦

去年6月17日,即200萬人遊行反對「送中條例」第2天,24歲的黃之鋒第3次出獄,事隔不到一年半,黃之鋒再背負3宗官司共6條罪名。黃之鋒是次被判罪成後,將會第4度入獄,預計面臨最高5年刑期,但按照香港法庭管轄權規定,該法院裁判官只有最高3年監禁判決權。

黃之鋒在上庭前夜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自己過去已3次入獄,對於監獄的熟悉和經驗,讓他有更好適應的可能。而剛從香港公開大學畢業的他,也許無法出席自己的畢業禮,但他表示有很多抗爭者,連畢業的機會也沒有,也許學業未能完成,已經被迫離開香港,更多卻被囚在香港甚至中國的監獄,或人生在去年11月已畫上句號。

他引用去年衝擊立法會後流亡美國的香港大學《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所說「真正連結香港人的,在語言、價值之外,是痛苦」,寄望經歷的苦難不會教自己完全泄氣,反倒能和大家一樣,分擔香港人這族群要承擔的苦難。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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