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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院院士獲刑10年 關鍵罪名被刪除

歷時5年的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寧涉嫌與他人貪污課題科研經費3756萬餘元人民幣,今年1月3日被判刑12年,12月8日,李寧二審改判10年,並處罰金250萬元人民幣。吉林省高級法院8日稱李寧自願認罪認罰,提交了悔罪書,二審改判10年。正值新冠疫情在全球再次大規模爆發之際,此次的判決書刪除了之前有關李寧大量販賣淘汰實驗動物的指控。

12月8日,中共吉林省高院官方微信發布了李寧貪污案二審宣判結果,李寧以貪污罪改判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五十萬元。在今年1月2日一審判決時,李寧被判刑12年,李寧及共犯張磊提起上訴。

二審判決的指控主要集中在李寧的貪污罪上。李寧被指控利用職務貪污人民幣3,410萬餘元等。

李寧,中國工程院農業學部院士,為中國農業大學「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其主要研究方向為動物基因體學、體細胞克隆動物及基因改造動物及動物乳腺生物反應器。2014年6月,李寧因涉嫌貪污犯罪被立案偵查。李寧貪污案歷時5年,今年1月2日,李寧被以「貪污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外界注意到,二審判決書與一審判決書相比,刪除了有關李寧大量販賣淘汰實驗動物的相關內容。

在一審判決書中,除了貪污罪,李寧還被指控,「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間,相關課題在研究過程中利用科研經費購買了實驗所需的豬、牛,對出售課題研究過程中淘汰的實驗受體豬、牛、牛奶所得款項,被告人張磊向李寧請示如何處理。李寧指使張磊將該款項交給報帳員歐某甲、謝某甲帳外單獨保管,不要上交。歐某甲、謝某甲遂將該款存入個人銀行卡中,累計金額為人民幣10,179,201.86元」。

目前源於湖北省武漢新冠正肆虐全球,二審判決書刪除的上述內容引發關注。

根據中國實驗動物信息網2016年的報導,中國每年有數以千萬計的實驗動物被使用,僅在湖北省實驗動物研究中心,每年就有大約30萬隻實驗動物出售或被用來做實驗。

中國的實驗動物產業存在著巨大隱患,而實驗室病毒泄露以及科研人員經實驗動物感染病毒的事件時有發生。

一位在武漢P4病毒所對面的平房裡住了30多年的老大爺告訴《財經》記者,「把這樣一個國家級的病毒實驗基地放在居民區,簡直就是埋下一顆定時的生物炸彈,說不定哪天就會爆炸。我們往上面反映了十幾年了,根本沒有人聽你的。你看,這不就出事了嗎?」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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