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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回鄉投資被關門打狗:百億資產歸零 身陷囹圄

「夏主席,您2012年在擔任浙江省領導來我們這裡考察的時候,說仙居舊貌換新顏,我們做了那麼好的項目,您退休以後也要住到我們大衛世紀城。但是,我很遺憾地告訴您:我們的項目被強制拍賣了,再沒有大衛世紀城了,我沒法再在這裡接待您了。」

12月16日,上海女商人葉廣燕給全國政協副主席夏寶龍寫求助信,淚水滾落。

她還在信中寫道,仙居縣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土地交付問題上對他們夫妻名下的浙江大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嚴重違約,後又破天荒地由仙居縣稅務局作為破產程序啟動的申請人,去法院申請大衛公司破產,要徹底搞死大衛公司,最終大衛公司只能在縣領導的授意下「被破產」。

「在破產程序中,仙居縣委、縣政府違法派駐工作組進入法院,不斷非法干預法院辦案、指使破產管理人侵害我們夫妻作為股東和債權人的權利,甚至事後還對我夫妻打擊報復,羅織罪名枉法構陷我的丈夫王石平,至今已對王石平羈押二年三個月之久,仍蒙冤被羈押在天台縣看守所。請您救救他!」

浙江仙居,航拍的大衛世紀城

01、招商「話術」套牢上海開發商

仙居縣位於浙江省東南,台州市西部,地形以丘陵、山地為主,屬括蒼山脈,曾名樂安縣、永安縣,北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宋真宗以其「洞天名山屏蔽周衛,而多神仙之宅」,下詔改為「仙居」,意為「仙人居住的地方」。

仙居境內,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有109座,雖風景秀美,但經濟落後,屬浙江省內的欠發達地區。

2007年,仙居縣政府在上海召開招商會,計劃「大招商、招大商」,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其縣城「拓東——改中——擴西」戰略目標的實施。拓東部分,是縣城規劃建成區的核心區塊。但這個部分的開發,必須要實施一項對永安溪「截彎取直」的城市防洪民生水利工程項目。

永安溪從仙居縣穿過,當地人雖得其利,但也不時遭受水患之苦。2003、2004年,永安溪改道(裁彎取直)防洪工程分別列入浙江省重點建設項目和國家第一批重點急需建設項目。這個工程,可將城市防洪能力由5年一遇提升至50年一遇。

浙江溫州樂清籍的上海房地產開發商王石平其時早已是「10億級」富翁,在家賦閒,處於半退休狀態。但他被「浙商回歸」的邀請所打動,去實地考察後,決定籌資建水壩,讓洪水安瀾,並與仙居有關部門開始接洽仙居新區一期項目的投資建設。雙方約定:仙居新區一期項目範圍總用地2820畝(不含裁彎取直和大橋工程用地),其中開發用地約1366畝,合作方式為基礎設施建設與土地開發捆綁,投資商負責仙居新區一期項目的城市防洪、市政等項目的投資建設,柴嶺下村拆遷安置工作由仙居新區管委會組織實施,所需費用由投資商負責,基礎設施投資為5.5721億元,土地出讓金為6億元。

這樣的新區開發,並不只是一個地產項目,而是承擔了包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文化娛樂設施建設、水利工程建設等,是龐大的城市開發投資。在那個尚無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概念的年代,實際是PPP的先驅。

在2007年至2009年,雙方就仙居縣新區一期項目的合作範圍、模式、土地成本的構成和招商方式等深入溝通,達成全面共識。期間,王石平聘請了國內外的專業機構,對項目的城市定位、城市空間設計、城市規劃等進行了研究和設計。葉廣燕介紹,當時平均每一季度至少有一次研討會,僅前期準備工作就花費了3000萬元。

王石平希望從無到有,把它建成一座漂亮的新城。而這也需要巨量的資金投入。經測算,滾動開發需要至少8年時間,最終投入資金115億元。它也因此成為「浙商回歸」超百億的重點項目。

在2013年《大衛城報》創刊號上,夏寶龍的來訪是非常重要的新聞。夏寶龍與葉廣燕握著手,開懷大笑。

在王石平夫婦與仙居縣政府達成初步共識的基礎上,2009年7月17日,仙居新區管委會發布了《仙居新區一期項目合作開發招商公告》,公告顯示,該項目拆遷安置工作自土地掛牌成交日期3年內完成。

按公告的「選商辦法」,報名的投資商在向新區開發管委會報送項目開發方案和開發用地意向起掛價後,由管委會組織有關專家按「項目開發方案占60%,開發用地意向起掛價占40%」對投資商進行評估計分,選擇綜合得分第一名的投資商簽訂《合作開發意向協議書》。

而截止招商報名日期8月5日17時,王石平夫婦旗下的上海永固投資有限公司(後文稱「上海永固」)是唯一的報名者。8月13日,仙居縣政府出具了授權委託書,授權仙居新區管委會代表其簽訂協議書。2009年8月17日,上海永固與仙居新區管委會簽署了《仙居新區一期項目合作開發協議書》(包括五個附件)。

該《項目協議書》第二條「合作方式」規定,本項目基礎設施建設與土地開發捆綁,實行公開招標,整體開發,乙方上海永固負責本項目的城市防洪、市政對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建設,承擔拆遷安置費用,合計投資約5.5721億元。甲方仙居新區管委會提供基礎設施等項目用地,上海永固享有項目範圍內的1366畝開發用地開發權,土地使用年限以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為準。第五條「土地出讓價格」規定,可供出讓的開發用地以一次性公開掛牌的方式出讓,根據土地評估情況和現行市場價格,在扣除雙方約定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拆遷安置等公共投入後,可供出讓的開發用地起掛價不少於44萬元/畝。

從當初約定的6億元到將出讓價格起掛價設定為不少於44萬元/畝,王石平夫婦認為政府在土地出讓金上沒有信守承諾。儘管如此,考慮到前期已投入3000多萬元,他們依然按照招商公告與仙居縣簽署了招商協議。

仙居縣政府,牆上寫著「守初心,擔使命」的口號。巫英蛟攝

02、政府再三延期交地,企業損失40多億元

令王石平沒有想到的是,仙居政府在之後的日子裡又一而再、再而三的違約。而隨著投入的資金成本越來越高,他已無法抽身自拔。

雙方2009年8月17日簽訂的《項目協議書》規定,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項目可供出讓的開發用地進行一次性公開掛牌。

然而一年之後,仙居縣卻再次變卦。在土地最後出讓時,又違反承諾,單方面改變土地出讓方式和前置條件,引入其他5家公司,從而大大推高了土地出讓金。

2010年8月17日,仙居縣國土資源局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出讓公告》規定「申請人可於9月16日9時前到仙居招投標中心提交仙居新區一期項目開發思路;通過開發思路評審的,可於9月19日8時至9月27日17時到仙居縣招投標中心向我局提交競買申請」,《出讓須知》的「競買資質及要求」中則規定「本次掛牌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前必須與仙居新區管委會簽訂《仙居新區一期項目合作開發協議書》和《仙居新區一期項目合作開發補充協議書》」。

事實上,上述兩份協議書本是此前上海永固與仙居政府在前述招商事項達成一致後所簽,此前招商合作的招標時間也早已截止。也即是說,此前招商協議里約好的招標,一年後卻又變成了競拍。此前作為唯一競標方已與仙居新區簽訂了開發協議和補充協議的上海永固,此時面臨著新的競爭者,而王石平夫婦所有的前期投入也都有著「打水漂」的可能。

無奈之下,王石平夫婦在競拍申請截止前的最後一刻,忍痛決定參與競拍,繼續推進項目建設。最終在經過數輪競拍後,1366畝開發用地的出讓金成交價達到了24.59億元,是雙方一開始約定的6億元四倍還多。

2010年9月29日,上海永固與仙居縣國土資源局簽署了成交確認書,隨後在10月18日又簽署了21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在合同中的「土地交付條件時關於宗地應該達到的狀況」的描述即場地平整、周圍基礎設施建設的達到水平以及現狀土地條件,均為空白;約定的交付土地時間為合同簽署當日。而在此時,相關土地沒有完成拆遷安置,沒有基礎設施建設,根本不具備交付條件,土地沒有實際交付也無法交付。

根據2007年9月8日國土資源部下發的《關於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的通知》的第二條規定,實行建設用地使用權「淨地」出讓,出讓前,應處理好土地的產權、補償安置等經濟法律關係,完成必要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開發,防止土地閒置浪費。在2008年1月29日,該部還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嚴格城市土地管理,嚴禁未經拆遷安置補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而直接供應土地,發放建設用地批准文件」。

除了違規毛地出讓外,仙居政府還存在捆綁出讓的情況。2010年9月21日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要求嚴格住房建設用地出讓管理,土地出讓必須以宗地為單位提供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標準,嚴格執行商品房住房用地單宗出讓面積規定,不得將兩宗以上地塊捆綁出讓,不得「毛地」出讓;要求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監管,各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住房用地出讓公告和合同約定內容的適時監管,對市、縣發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綁出讓、超用地規模、「毛地」出讓、超三年開發周期出讓土地的,要責令立即撤銷公告,調整出讓方案重新出讓。

仙居縣政府及國土部門在掛牌轉讓公告中並未遵循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在後續執行中也並沒有予以糾正。

在交地條件與交地時間上,仙居縣國土部門屢次違反合約,王石平夫婦成立的浙江大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大衛世紀城」項目未能按原計劃推進,並最終陷入資金緊張、項目停滯的狀況。

在雙方簽署並約定的21宗國有建設用地交付日2010年10月18日,仙居縣並未交地。儘管這在事實上已構成違約,但王石平為了讓項目繼續推進下去,雙方又簽署了補充合同,對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時間、方式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的辦理做出了約定。

據王石平回憶,2011年6月,1號地塊基本具備交地條件,當月30日,該地塊立即開工建設;到了2012年年底前,2、3、4、5、6號地塊陸續開工。時任浙江省委副書記、省長的夏寶龍也是在2012年8月到大衛世紀城考察。此後,又有車俊、李強等省領導到大衛世紀城考察。到了2014年年底,8、9、10號地塊才開始交付。

1、2、5、6號地塊項目於2014年底2015年初已經完工;3號地塊於今年6月底完工;8、9、10號地塊項目預計今年年底可以完工。11-21號地塊的交付,迄今也沒有全部完成。

面對著大量的土地交付義務,仙居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僅沒有完成柴嶺下村的征地拆遷工作,也沒有完成徵收土地上的善後工作,如1號地塊內的墳墓搬遷、管山垃圾場處理、經六路西側土地未徵用、東嶺下至石牛公路邊外側土地未徵用、水泵房等建築物未拆除等,且甚至直到浙江大衛公司18年破產重整結束,柴嶺下村的征地拆遷工作才剛剛啟動。

由於仙居縣政府一直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交付土地,直接影響到了大衛公司的施工進度,項目進展緩慢,延長了開發周期,導致大衛公司未能實現滾動開發,極大提高了開發成本,給公司造成巨額損失。

為了評估政府違約風險,2014年,仙居新區管委會曾委託寧波弘正工程諮詢有限公司進行評估,後者於同年4月4日出具的《<仙居新區一期項目推進方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補充報告》認為,政府違約損失值包括未按時拆遷形成的違約損失值3.63億元和墳墓未按時搬遷形成的違約損失值2.23億元,合計違約損失值5.86億元。

大衛公司測算認為,截至2017年4月30日,由於仙居縣政府及相關部門遲延交付土地應當承擔的違約金及賠償金已達42.5412億元。

其具體構成是:2014年3月30日前未交付8至21號地塊的違約金229940.781萬元+至今未交付11至21號地塊的違約金192410.841萬元+8、9、10號地塊自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延遲交付的違約金3063.04萬元。

03、尚有數十億淨資產的稅務提議破產案

受到土地交付問題的影響,大衛世紀城項目進展不如預期,而浙江大衛也陷入了資金緊張的地步。

由於無法交地,雙方陷入僵持,無奈之下,浙江大衛向仙居縣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提出了依法交付土地等訴訟請求。仙居縣法院主持調解,浙江大衛與仙居新區管委會最終達成協議,內容包括調整土地出讓時間與出讓金收繳時間;浙江大衛承認2、3、4、7號地塊的土地滯納金,其他地塊不存在滯納金。

葉廣燕表示,因資金陷入緊張,王石平先後找來北京中青旅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溫州華鴻嘉信集團、碧桂園、恆大等,希望合作開發,並且與恆大和碧桂園分別簽訂了項目開發合作框架協議,但均遭到仙居政府反對,最終未能成功。

截止2016年,已完成總投資55億元,開發土地400.29畝,建成房屋70餘萬㎡,尚有未開發土地962.26畝,城市基礎設施完成70%。但此時,大衛世紀城項目也幾乎陷入停滯,11、12、13號地塊儘管已經達到交地條件但因資金緊張而無法交地。2016年,因為與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普天的欠款糾紛,浙江大衛遭到起訴,主要銀行帳戶被凍結,財產被申請保全。

大衛公司在仙居縣成立之後,多年均是該縣的納稅第一名。儘管遇到了暫時的資金困難,但該公司仍有數十億淨資產。

2017年4月20日,仙居縣地方稅務局突然以浙江大衛「累積申報欠繳稅款本金約5125萬元及滯納金633萬元,社保費本金25.8萬元及滯納金2.5萬元」,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仙居縣法院申請對浙江大衛進行破產清算。同年5月,仙居縣法院啟動了對浙江大衛的破產程序。

仙居縣稅務局,該局作出了申請納稅企業破產的反常行為。巫英蛟攝

「從來沒有一條法律規定稅務局可以作為破產程序啟動的申請人。而且是在資產遠超負債的情況下,被稅務機關申請破產,真是千古奇談,全國首案!」葉廣燕認為,浙江大衛根本不應當被進入破產程序。

「首先浙江大衛可以債權抵銷債務,債務抵銷後,浙江大衛對仙居縣政府及關部門不僅沒有負債,而且仍然享有巨額債權。」葉廣燕表示,「目前經過確認的浙江大衛對仙居縣國土資源局及仙居縣地稅局的債務僅為稅款及2、3、4號地塊的滯納金,合計8203萬元(5125萬元稅款+3078萬元土地滯納金)。但同時,仙居縣政府卻應對浙江大衛承擔巨額的違約債務。」

大衛公司計算認為,截至2017年4月30日,按照合同約定及仙居新區管委會委託的評估結果,仙居方面應當承擔的違約金及賠償金共計48.4億元,包括:2014年3月30日前未交付8至21號地塊的違約金22.99億元+由於政府違約給1至7號地塊開發造成的損失5.86億元+至今未交付11至21地塊截止2017年4月30日的違約金19.24億元+8、9、10號地塊自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延遲交付的違約金3063.04萬元,自2017年5月1日起的違約金還需另行計算。「浙江大衛對仙居縣當地政府享有的債權是應當承擔債務的59倍。債權和債務抵銷後,浙江大衛對仙居縣政府及相關部門沒有負債。」

而另一方面,浙江大衛根本沒有達到「資不抵債」這一破產的前置條件。

葉廣燕稱,浙江大衛當時的對外負債包括二部分,一部分系對浙江大衛股東的負債,一部分系對股東以外的債權人負債。其中對股東以外的負債總額不超過16億元,「截至2017年3月27日,浙江大衛可銷售而未銷售的房屋為391套,價值共計21.36億元,僅此一項就足以清償除對股東以外的全部債務。並且除去仙居當地政府的48.4億元違約金外,浙江大衛還擁有大概6.4億元的對外債權。也就是說,我們的淨資產有54.8億元。」

04、為收回5000萬稅款,先支出9000萬破產管理費

儘管並未資不抵債,仙居縣法院依然在2017年6月16日裁定受理浙江大衛破產清算,指定浙江嘉瑞成律師事務所、浙江中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浙江安天律師事務所為浙江大衛的管理人,進入破產重整階段。

「打著收回5000萬元稅款的幌子,僅先予支付的破產管理費用就超過了9000萬元。這到底是什麼破產?」葉廣燕問。

王石平夫婦認為,在進入破產重整的過程中,浙江大衛作為債權人,自己作為出資人的利益並未受到合法保護。

「仙居縣政府以新區開發管委會、仙居新區發展有限公司名義虛報債權,申報債權總額高達16.3億餘元,企圖通過虛報債權等方式侵吞浙江大衛公司及股東資產,發災難財。仙居縣政府為了將我們夫妻踢出大衛世紀城項目,影響管理人惡意擠壓我們債權,將王石平和上海永固申報的債權認定為0,甚至是負數。更為甚者,仙居縣官員多次威脅欲採用刑事手段,將我們關進大牢。法律在當地政府的領導眼裡,不過是用來對付老百姓和我們這種弱勢卻從不向當地政府行賄的外來企業家的!」

「管理人倒是讓我們參加了債權人會議,但是會上不讓發言,不讓提意見,主持人直接制止了王石平意欲發言的行為。提交重整計劃草案、提異議等給管理人及當地法院均是石牛入海,不給予任何回復。」葉廣燕說。

此後,破產管理人委託台州市兩家評估機構,對大衛公司的21塊地塊及相關固定資產、四個子公司的股東全部權益進行評估。出具的26份評估報告稱,大衛公司的資產評估價為65.5億元。隨後,管理人將資產保留價定為16.08億元,同時由於保留價被提前泄密,2018年7月31日,恆大集團在無人競價的情況下出價16.1億元成交。王石平夫婦苦心經營了十年的「大衛世紀城」就此變成了「恆大世紀城」。

「大衛世紀城」就此變成了「恆大世紀城」。巫英蛟攝

「作為股東,我們最了解公司的資產情況,這些資產真實的市場價值應該在80至100億元!」葉廣燕說,管理人完全沒有考慮未交付地塊的商業價值。而事實上,未交付的11-21號地塊的商業價值卻是最吸引重整投資人的,且國土局已復函同意繼續履行尚未交地的土地出讓合同。「我們前期十餘年辛苦投下的心血和資金,讓土地獲得大幅增值,如今卻輕鬆給他人做了嫁衣!」

「我們的破產是冤案,而且是中國最大的房地產破產冤案、浙江民營企業最大的破產冤案。如果都這麼搞,浙江還有什麼營商環境可言?」葉廣燕說,由於王石平不能苟同、不接受政府以及管理人諸多的不合理要求和做法,開始寫申訴書,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多次向上級部門投訴舉報後,遭到當地官員打擊報復。2018年9月27日,王石平在上海家中被仙居公安帶走,從此再沒有回家。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天狐觀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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