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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省理工案發酵 百名教授自認陳剛

哈佛大學力學與材料教授鎖志剛(Zhigang Suo)22日轉發了一封落款為「100名麻省理工學院教授」給MIT校長賴夫的聯名信。(推特截圖)

麻省理工學院(MIT)知名教授陳剛被司法部指控一案繼續在華人學術圈發酵,推特身份認證為哈佛大學力學與材料教授的鎖志剛(Zhigang Suo),22日轉發了一封落款為「100名麻省理工學院教授」給MIT校長賴夫(L. Rafael Reif)的聯名信,當天,賴夫校長也發布《致麻省理工社區的信》。同日,《華爾街日報》透露,美國司法部官員正在考慮一項大赦計劃,讓美國學者可以披露過去的外國資金,而不必擔心後果。

陳剛面臨三項刑事指控:分別為電匯欺詐、未報告外國銀行帳戶並在稅表中做出虛假陳述,檢方指他隱瞞了從事美國政府資助的奈米技術研究工作期間為中國工作的事實。

政府對普通無害的專業活動有誤解?

百名MIT教授聯名信主要表達幾點:1)陳剛與中國南方科技大學的合作夥伴關係是得到了MIT最高層的認可和監督的,這筆外國資金沒有落入他個人口袋,MIT校方才是獲益者。

2)檢方指控南方科技大學是中國政府的代理人,因此不是一個合法的合作組織。聯名信說,「世界上的大部分重要大學都是公共機構,因此可以合理地描述為屬於該國政府的某個部門。如果美國政府領導者相信這些合作研究關係不當,可以從立法上或使用行政權力解決這些問題。」

3)檢方指控:在申請一項美國能源部(DOE)的經費時,陳剛隱瞞了與中國的隸屬關係和合作關係,以此犯下了「電信欺詐」罪。信中反駁:「陳剛與中國在科學合作及其他的廣泛聯繫早被大量披露和公開記錄,他的簡歷中包含62條有關中國的參考條目,可在MIT網站上下載,因此不算『隱匿』。」

4)檢方指控:陳剛推薦學生在中國擔任職務並獲得中國政府資助的獎學金。陳剛曾擔任中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的評審員,並以此為中國服務。信中說,這是教師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常規活動」而已。

5)檢方指控:陳剛「他明知故犯,蓄意騙取(納稅人)1900萬美元的聯邦撥款,利用我們的系統來加強中國在奈米技術方面的研究。」然而,聯名信認為這一說法「沒有提供任何證據」。

涉及中國就不正常 百名MIT教授不解

總之,百名MIT教授認為「對陳剛的刑事起訴與智慧財產權保護毫無關係」,「如果不涉及中國,就將其視為正常的學術和研究活動」,為何一涉及中國就不正常了?信末更強調「我們都是陳剛」,聲稱「在很多方面,對陳剛的投訴是對我們所有人的投訴。」

MIT校長賴夫在公開信中,確認麻省理工學院於2018年與南科大建立了合作關係,雖然陳剛教授是麻省理工方的首任主任,但這是院系的合作,並得到了校方的支持。賴夫安撫華裔科研人員,向他們保證,「你們在學校很有價值。」

此外,根據法庭資料,MIT律師團隊已經捕手此案,替陳剛打官司,負擔他的法律費用。陳剛本人在22日網絡過堂時,對所有控罪否認。

起訴書:與中國合作給名給利

根據檢察官辦公室對陳剛的公訴書,指控文件中包含了如下一些細節:1)對陳剛的調查顯示,他沒有透露與中國各實體的「合同、從屬關係以及中國的贊助商」,其中許多任命明確地旨在促進中國的科技目標;

2)陳剛2018年在中國銀行擁有至少三個帳戶,沒有向國稅局披露;

3)陳剛試圖通過其專業知識來促進中國的科學技術發展,有時是直接向中國政府官員提供,經常換取經濟補償和獎項;

4)未能根據美國能源部的要求,提供有關其與中國的長期隸屬關係的重要信息;

5)陳剛的研究領域——奈米技術,在中國「十三五」規劃中被確定為中共政府「特別關注的重大專項」。他在MIT的奈米工程小組專注於「奈米級傳輸和能量轉換現象」,在能量存儲、轉換和利用方面有應用。

6)陳剛2016年2月曾用麻省理工學院的電郵帳戶發出電郵,就中國科技發展提出多項建議。其中寫道:「如何促進麻省理工學院與中國合作,張大使(紐約中領館總領事)在這裡,我們應該共同努力,我們在許多事情上分享共同的研發資金(we share common grants),如何將分散的活動組織到一個框架中..」

中共創新舉措:讓你「從國外服務中國」

7)自2012年以來,陳剛至少與中國政府「內部或與之關係密切的各種實體」簽訂了四份合同,包括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和中關村發展集團。

北京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主辦、中關村發展集團承辦的「北京市矽谷高端人才峰會」上,張首晟、陳剛等八位世界頂尖科學家被聘為首批「中關村海外戰略科學家」。根據中關村發展集團領導的形容,這個策略可以讓世界頂尖華人科學家「在美國為中國的科學研究做出貢獻」(從國外服務中國),「這一立場對於那些想為自己的國家服務的科學家來說,是一項創新舉措。」

8)陳剛是中國政府的「海外專家」顧問,為「中國的外交政策提供建議和諮詢,推薦他人加入中國人才計劃」。他還是中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顧問,留學基金委的項目資金主要來自中國政府。

陳剛是「武漢市合作夥伴傑出人才」,加入了武漢「3551光谷人才計劃」,獲得了1000萬元人民幣的安置補償金(約140萬美元)及200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現金獎勵。陳剛還參與了這兩個中國人才計劃,建立一家位於中國武漢的熱能儲存公司,這是撥款高達1億元人民幣(約1400萬美元)的項目。在一次通信中,陳剛指示他在MIT的同事刪除任何根據有關文件確定他(陳剛)是中國人才計劃參與者的信息。

隱瞞 vs.利益衝突披露

9)陳剛也對MIT隱瞞了大部分這些從屬關係。MIT要求教授至少每年提交利益衝突披露和外部專業活動報告。

10)2016至2019年三年內,陳剛往返中國19次。2020年1月22日,陳剛從中國返美時被美國海關檢查,他回答在中國的會議是「一次合作」,並聲稱他所有研究都在美國進行。但是,在最後發表成果時,其和幾位中國的「華中科技大學」科研人員合作的文章的致謝部分都既致謝了美國能源部,也感謝了中國的經費方。而檢方認為,如果陳剛一開始就披露這些消息,美國能源部對這筆經費的審批情況就有可能發生改變,至少會進一步詢問以確保他在中國的工作隸屬關係沒有造成重大利益衝突。

大赦,但不是為了陳剛?

《華爾街日報》22日獨家披露,司法部官員正在考慮一項大赦計劃,根據該計劃,美國學者可以披露過去的外國資金,而不必擔心因其披露而受到懲罰。知情人士對《華日》說,但該計劃尚未實施,一些檢察官擔心該計劃可能削弱現有案件。

文章說,在提出這一建議的同時,MIT教職員工對刑事案件的反對逐步升級,拜登政府試圖在國際學術合作與適當披露之間取得平衡,目前,拜登政府官員「尚未表明他們將如何處理針對學術機構的聯邦資金案。但現任和前任官員均表示,他們預計該部門處理與中國有關的問題的方式不會發生重大變化。」◇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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