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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已有四家銀行破產,儲戶注意:三類銀行沒有參加存款保險

一直以來,銀行存款都是最穩定的投資和資金保值增值方式,雖然2020年底以來,監管部門陸續「喊停」了靠檔計息類存款產品和網際網路存款,但這並不阻礙儲戶存錢在銀行的熱情。據央行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人民幣存款增加了19.65萬億元,同比多增4.28萬億元。其中,住戶存款增加11.3萬億元。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雖然人民幣存款一直在增長,銀行風險也在逐漸暴露。較為印象深刻的有2020年破產的包商銀行,當時由於有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有400多萬的個人存款得到了全額兌付,但是仍然有10%的對公存款無法兌付,同時還有65億元的二級資本債全額減記,這對於許多儲戶來說無疑敲響了「警鐘」。

那麼問題來了:雖然央行一直表示存款保險制度可以保障存款人50萬元的額度,但是我們如何才能辨別哪些銀行已經投保,哪些銀行沒有投保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範圍。

根據2015年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可知,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幣種既包括人民幣存款,也包括外幣存款,存款類型既包括個人儲蓄存款,也包括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同時,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屬於被保險存款的範圍。但是有兩種情況除外:

一是結構性存款。所謂結構性存款就是指:投資者將合法持有的人民幣或外幣資金存放在銀行,由銀行通過在普通儲款的基礎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遠期、掉期、期權或期貨等),將投資者收益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信用、指數及其他金融類或非金融類標的物掛鈎的具有一定風險的金融產品。這類產品雖然保障本金不受損失,但不保證收益,而且不屬於存款。

二是超過50萬元的存款以及其他理財產品。《存款保險條例》明確指出,只保障50萬元(含)以下的存款產品,自營理財產品也不在保障的範疇,而且若儲戶在單個銀行存款超過50萬元,需要看銀行資產清算情況,如果還能覆蓋,則繼續兌付,若無法兌付,則無法保障儲戶的利益。

其次,我們要清楚哪些銀行並不在存款保險的保障範疇。

據央行在2020年10月底披露的數據,全國共有4025家銀行機構參保了存款保險,分別包含了六大國有銀行、全國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農商行、信用社、村鎮銀行、外資銀行等,但是並不包括以下三類:

一是政策性銀行。即: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專業性金融機構,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三大政策性銀行,這類銀行並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為目的,所以也並不需要投保存款保險。

二是境外分支機構。即:境內銀行在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如農行紐約分行、工行法蘭克福分行等等。

三是剛剛成立不滿6個月的銀行機構。由於《存款保險條例》規定:開業的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規定辦理投保手續。所以有些機構在開業後的半年內沒有辦理存款保險也是正常現象,只要後續辦理成功便可。

總之,對於廣大儲戶而言,在辦理儲蓄業務的時候不僅要認準銀行、認準產品,還要認準存款保險的LOGO,確保萬無一失。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專屬定製財經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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