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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哈佛招生歧視亞裔違法 學生組織上告最高法院

由保守派支持的團體「公平錄取學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周四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挑戰高校在錄取招生中考慮種族因素的做法。

該組織敦促大法官們審理其上訴,此前其狀告哈佛大學招生政策歧視亞裔美國人學生,違反法律的訴訟在下級法院敗訴。

一旦以保守派6比3占多數的最高法院同意捕手案件,將可能就高校是否能夠通過考慮學生群體種族構成來促進校園多元化問題上做出里程碑式的判決。

「公平錄取學生」組織在請願書中要求最高法院推翻Grutter訴Bollinger案的判決。該案是2003年的一項裁決,當時最高法院支持大學招生委員會考慮申請學生種族的權利,以造福少數群體並增強多樣性。

「Grutter案核心是大學可以在招生中使用種族因素來達到學生群體多樣性的目的,這顯然是錯誤的。」請願書寫道。原告方表示,鑑於哈佛大學在過去的裁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他們針對其政策的訴訟為最高法院重新評估其在平權運動上的立場提供了一個「理想工具」。

此前,下級聯邦法院裁決支持了哈佛大學的招生政策。2019年,波士頓的一位聯邦法官在經過為期三周的庭審後作出判決,認定哈佛大學的招生做法沒有違反法律和歧視亞裔美國人。

歐巴馬任命的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艾莉森·伯勞斯(Allison Burroughs)在裁決中寫道,儘管哈佛大學的政策「並不完美」,但它經受住了最嚴格的憲法審查。

去年11月,聯邦第一巡迴上訴法院的一個法官小組支持了該裁決,這促使原告方學生組織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訴。

最高法院要捕手案件,必須得到四名或以上的大法官的同意。

川普政府的司法部曾在此案中公開支持亞裔學生,並對耶魯大學提起類似訴訟,聲稱這所久負盛名的大學在嚴格的錄取程序中歧視白人和亞裔申請人。和哈佛一樣,耶魯也否認自己的政策具有歧視性,稱其招生過程遵循聯邦法律和最高法院的裁決,這些裁決普遍支持平權行動。司法部沒有權力迫使耶魯改變其政策,因此需要通過訴訟來執行其裁決。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GBK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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