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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州州長簽法案 州民可起訴社交平台

佛羅里達州州長羅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資料圖。

周一(5月24日),美國佛羅里達州共和黨州長羅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簽署了一項法案,允許佛州人起訴大型科技公司平台。這是美國首個此類法案簽署生效。

德桑蒂斯在佛羅里達國際大學宣布這一消息時,一些言論自由倡導者正站在他身後,其中包括古巴和委內瑞拉的流亡人士、州參議員和「被去平台化」(Deplatformed)的有影響力者。

根據法案文本,如果社交媒體平台審查或屏蔽用戶的內容、對用戶去平台化,或者沒有一以貫之地應用審查或去平台化標準,那麼法院可判給個人高達10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我們將成為首個對大科技公司追究責任的州。」德桑蒂斯在新聞發布會上說,「他們所施加的力量在美國歷史上確實沒有先例。」

佛州人可以起訴違反該法案(編號為SB7072)的大科技公司、社交媒體平台,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害。佛州總檢察長可根據《不公平和欺騙性貿易行為法》(Unfair and Deceptive Trade Practices Act),對違反SB7072的公司進行控告。

作為一個例子,德桑蒂斯提到,人們曾因討論關於中共病毒武漢病毒新冠病毒)起源的武漢實驗室泄漏說而被去平台化,而現在,該觀點已成為主流討論的話題。

「2021年看起來更像是虛幻的1984年。」德桑蒂斯補充說。

這項法律還阻止大科技公司對佛州政治候選人去平台化。只要對競選州級職位的任何候選人進行去平台化,任何社交媒體公司都會被佛州選舉委員會處以每天25萬美元的罰款。如果是對競選其它職位的候選人進行去平台化,罰款金額則為每天25,000美元。

德桑蒂斯表示,儘管佛州人有權封殺任何人,但審查並不是大科技公司所扮演的角色。

「在數字領域捍衛所有佛州人的權利、遏制大科技暴政,SB7072邁出了大膽的第一步。」德桑蒂斯說,「多年來,這些平台已經從為美國人提供言論自由的中立平台,變成了偏好敘事的實行者。」

「通過授權每一個被公司肆意審查所噤聲的佛州人去進行反擊,佛州成為第一個對大科技公司追究責任的州。」他說,「這是一項開創性的法案,旨在保護佛州人免受矽谷的掌控。」

如果社交媒體平台被發現違反了反壟斷法,將被限制與任何公共實體簽約。大科技寡頭一旦越過底線,就會被列入這份「違反反壟斷法者」黑名單,為其做法真正承擔後果。據德桑蒂斯說,該法律將要求社交媒體公司對其內容審查做法保持透明,並適當地通知用戶這些政策的變更。

根據佛羅里達州的說法,新法律可經受住法律的挑戰,因為它包含的措辭解釋了大科技公司與其它公司的不同之處。而且第230條要求公司本著誠信善意的原則行事。德桑蒂斯指責大科技公司並不總是奉行這一原則。

佛州副州長珍妮特‧努涅斯(Jeanette Nuñez)在同一會議上說:「佛州正在收回這個虛擬的公共場所,作為一個信息和思想可以自由流通的地方。」

「我們的許多選民知道被噤聲的危險,或者本身就曾在共產黨統治下被噤過聲。」她說,「幸好,在佛州,我們有一位對抗大科技寡頭的州長。如果你表達的觀點與這些寡頭的激進左派敘事背道而馳,那麼他們就進行策劃、操控和審查。」

據德桑蒂斯說,佛州將不會是唯一一個通過此類法律的州。

「我們看到其它州現在也在效仿。」他說,「它始於佛州,但不會終於佛州。」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英文大紀元記者BOWEN XIAO報導/顏殊璟編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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