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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不能再限航佛州遊輪?美聯邦法官已做裁決

2016年,皇家加勒比遊輪「海洋皇后號」正駛離佛州邁阿密港

美聯社報導,針對美國佛羅里達州針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CDC)「禁航令」和「有條件航行令」提出的訴訟,一名美國聯邦法官在周五(6月18日)做出了裁決。

聯邦法官史蒂文·梅里戴(Steven Merryday)在一份長達124頁的裁定書中寫道,如果CDC的限令繼續下去,佛羅里達州的經濟將受到傷害。該州稱此限令實際上禁止大多數遊輪的出航,這些「有條件航行令」超出了CDC的「法定和監管權限」。

之前,CDC對佛羅里達遊輪重啟提出了「有條件航行令」,即如果船上95%的人員(乘客和船員)都接種了疫苗,公司可以立即出發。如果未達到95%的限值,CDC認為營運商必須載有志願者先進行測試旅行,以證明他們可以降低中共病毒(Covid-19)傳播的風險。

周五的此次裁決意味著,對於7月18日之後啟航的佛羅里達遊輪,CDC的「有條件航行令」僅僅是「不帶有法律約束力的』考慮』、』建議』或『指南』」,即CDC在7月18日之後不能再對佛羅里達州遊輪業採取強制的限航規定。

佛羅里達州州長羅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在4月份就遊輪規則起訴了CDC,他將此次裁決描述為「重大勝利」。

「CDC一直是錯誤的,他們知道這一點,」德桑蒂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今天,我們正在為佛羅里達州的家庭、遊輪業、以及希望在面臨前所未有的聯邦過度擴張的情況下維護其權利的每個州爭取這場勝利。」

佛羅里達州總檢察長阿什利·穆迪在周五的一份聲明也稱,「今天的裁決是辛勤工作的佛羅里達人的勝利,他們的生計依賴​​於遊輪業」,「聯邦政府沒有,也不應該有權力無限期地單挑和鎖定整個行業。」

裁定作出後,雖然CDC可以提出上訴,但梅里戴法官下令雙方重新進行調解,試圖找出一個完整的解決方案,並表示CDC可以進行修改,保留一些公共衛生權力。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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