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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律師救青年被控襲警 遭重判18周 裁判官稱破壞秩序:不能容忍

裁判官周二(2日)表示,不能容忍事件對公眾秩序構成的破壞,判處被告入獄4個半月(4個月2星期)。

香港一名37歲美籍律師,涉「反送中」時救「跳閘」青年被控襲警,早前被判罪成,還押兩星期後,裁判官周二(2日)表示,不能容忍事件對公眾秩序構成的破壞,判處被告入獄4個半月(4個月2星期)。判刑後,美國駐港領事代表敦促港府保障司法獨立,確保每個人獲得公平審訊。(劉少風/實習記者陳彥報導)

被告Bickett, Samuel Phillip周二早上坐囚車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站在被告欄內,身穿深藍色西裝,不時望向旁聽席,有支持者向他表示加油,他點頭回應,離開時又舉出勝利手勢及豎起姆指。

2021年7月6日,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劉少風攝)

官:事件對公眾秩序構成威脅

裁判官林希維認為,案件性質嚴重。他引用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例,案中區諾軒被判處12星期監禁。林官認為,本案比上述案例嚴重,被告拉扯警員,跪於警員左胸之上,導致警員多處受傷,行為暴力,雖然並無引起聚眾騷亂,但影響社會秩序,不能容忍。參考同類案件後,以4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

林官又稱,案發於繁忙的港鐵銅鑼灣站,當時人群情緒高漲,被告施襲行為,有不可忽視的公眾秩序風險,可能引致更大規模的騷亂,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因此額外判監2星期,總刑期是4個月2星期。

辯方求情:被告非有意襲警

辯方為被告求情時指,被告勸奮向上,早年在美國完成學士學位,修讀心理學,後攻讀法律,並成為律師,2019年起於香港任職投資銀行的亞太區反貪污合規部門總監,月薪14萬,於今年4月起因案件停職。

辯方又稱,被告無刑事紀錄,背景報告內容正面,其身在美國的母親行動不便,為家中的經濟支柱,希望裁判官可以輕判,又強調被告當時一心只想搶奪警棍,而非有意襲警。

37歲美籍律師Bickett, Samuel Phillip襲警罪成,被判監18星期。(劉少風攝)

美領事促港府保障司法獨立

這宗涉外籍人士的案件,受外界高度關注。大批外籍人士到場旁聽,包括美國駐港澳領事國民服務代表(chief citizen service)堅靈頓(Devin Kennington),他敦促香港特區政府保障司法獨立,法庭案件不受政治干預,以及尊重所有人能夠接受公平審訊的保障。

2021年7月6日,美國駐港澳領事代表Devin Kennington到庭旁聽。(劉少風攝)

美籍律師Bickett, Samuel Phillip,被指於2019年12月7日,在港鐵銅鑼灣站近 F出口梯間,襲擊休班警員俞樹生,被控襲擊警務人員罪。裁判官林希維上月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被告襲警罪成,被告發聲明表示,會上訴到底。

法庭早前就案件有爭拗,如辯方提出過終止聆訊被拒。辯方曾指警方向證人盧志強頒發港幣4000現金的好市民獎,批評做法是意圖影響證人的證供,後來警方取消該提名。惟林官認為,證人盧志強在提名前已錄口供,警方無需要利誘他作供,而辯方亦可於審訊時,測試證人的可信性,認為案件可以公平審訊。

另外,辯方早前質疑,涉事的休班警俞樹生有意隱藏警員身分、非誠實可靠證人,指被告當時以右手撃向俞的臉部是基於自衛,因不肯定余是警察,問到余「Are you popo?」,惟俞否認。不過,林官認為,休班警俞樹生並非有意隱藏警員身分,而余第二次被問到是否警察時,已大聲承認,認為被告不可能聽不到。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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