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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留一二,余皆溺之

作者:

加拿大一個女孩奪得游泳金牌。

而她是在2000年在江西出生的,被父母拋棄,1歲時被加拿大夫婦收養。

昨天提了一下江西在歷史上就是溺女嬰大省,

今天我把資料找出來了。

說明:我只查了清代、江西、溺嬰,就找到了這麼多論文,

其中有四本是專著!

不包括概括在談清代溺嬰時談到江西的,

也不包括概括整個江西歷史上的溺女嬰的。

已有這麼多專業研究了。

我把每一篇論文都翻了,把一些資料摘抄下來,大家參考:

清代,江西成為全國溺女最嚴重的地區。

江西溺女盛行程度在有此風俗的12個省份中最為強烈,

江西籍翰林院侍講王邦璽在其奏議中提到‌‌「各省溺女陋習,惟江西為最‌‌」,

‌‌「此風各直省所在皆有,福建較多,惟江西尤甚‌‌」。

清代江西民間溺女風氣盛行還表現在:

雖然溺嬰手段比較殘忍,

但由於溺嬰之風延續時間長且溺殺嬰孩的數量大,比例高,

因而人們習以為常,不以為怪。

清代,中游地區仍然盛行溺女。曾任湖南布政使的朱綱雍正六年五月十日奏稱:

‌‌「聞湖南百姓有溺女之惡俗。‌‌」見《胤禎雍正硃批諭旨》,1738年。

桂陽知縣劉沄說:‌‌「本縣蒞任以來,夙聞桂邑溺女之事較他處為甚,而富室之溺女較貧民之家為甚。‌‌」見《桂陽縣誌》,1867年

江西的溺女特別嚴重,‌‌「各省溺女陋習,惟江西尤甚。‌‌」而且涉及的地區很廣,

全省十三府一直隸州78個縣廳州中,

除饒州府的鄱陽縣和贛州府的安遠縣‌‌「少溺女‌‌」外,

其餘州縣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溺女之風。

江西的溺女做法非常殘忍:‌‌「江右有溺女故習,最為殘忍。‌‌」《廣信府志》,1873年

有的女嬰一出生,就被丟入尿桶、井窟或者江河中溺死,有的甚至用搗碎的生薑塞住女嬰口鼻,再用胎盤包緊窒死。引《新修蓮花縣誌》卷41。

或者由接生婆將剛生下的女嬰按在水盆中淹死,

有的甚至是親生父母親自將女兒溺死。

對於嬰兒溺死慘狀,清人劉繹描寫道:

‌‌「嗟乎!人世溺女之婦,目睹呱呱赤子手搦足縮,狼藉血肉,頃刻之間宛轉吞聲,絕氣於水盆之內。‌‌」劉繹《存吾春齋詩文鈔》,1869年。

肖倩的論文《清代江西民間溺女與童養》(無錫輕工大學學報,2001年9月)中寫道:

通常中等人家‌‌「僅留一二,余皆溺之‌‌」。

富裕人家生育數目一般也不超過兩個。溺殺的比例也很高。

弋陽縣‌‌「統計一方生女勿舉者十當三四‌‌」。(這個估計數字有所偏低)

靖安縣‌‌「為保二十有八,為戶三萬有零,

生女之數歲不下數千,其願養者十之一二,溺斃者已十之八九‌‌」。

正因為時常發生溺女事件,人們漸漸習以為常,不以為怪了。

‌‌「殺人者莫不駭而惡之也,獨於呱呱者溺而殺之,

不自以為非,見之者弗駭亦弗惡焉,習而不察故也‌‌」。

‌‌「皆以為當然而不知其喪心害理之甚‌‌」。

甚至溺女時‌‌「其家之環而相視者亦談笑自若,會不一稍動其心‌‌」,

‌‌「間有一二勸止者,鮮不目為迂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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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只是比其他地方更嚴重,

但是,溺女,是一種從古時候一直延續到清代的傳統,

各地都有。

現在還有沒有呢?

那個沒死的,被棄養的,2000年出生的奧運冠軍又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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