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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所有骨幹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鄒幸彤:我明白這是荒謬控罪

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以及支聯會,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五(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這是北京在港強推國安法後,首次引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副主席鄒幸彤:我明白這是荒謬控罪

香港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以及支聯會,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五(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這是北京在港強推國安法後,首次引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主理。鄒幸彤穿著寫上「人民不會忘記」的白色上衣;何俊仁則身穿黑色西裝、比往日略為瘦削;李卓人則架起眼鏡、身穿藍色風衣,精神不俗。他們出庭後,旁聽人士隨即站立向被告揮手打招呼,高呼「早晨」,被告揮手回應,鄒幸彤面帶微笑、顯得雀躍。

支聯會前常委蔡耀昌、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等亦有旁聽。不少旁聽人士身穿寫上「毋忘六四」、「真相」的上衣。

律政司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

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在本案代表自己,讀畢控罪後,鄒幸彤說「我明白這是荒謬控罪」,李卓人及何俊仁僅表示「明白」。

支聯會並無代表出庭、亦無代表律師,辯方律師表示被告未有時間開董事會處理相關事宜。鄒幸彤則說她本人是董事之一,由於被捕而無方法開董事會處理。隨後羅官表示暫當被告支聯會缺席本日聆訊,並問一個月時間是否足夠。鄒笑著回應「我都不知道,現實有些困難。」控方續申請把案件押後8星期,惟與被告另一宗案「撞期」,最終決定押後至10月28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

案中只有鄒幸彤申請保釋,最終羅官反對鄒幸彤的保釋申請。鄒保留8天覆核權,於9月15日處理保釋覆核。另外就申請放寬《刑事程序條例》第9P條對傳媒報導保釋程序的限制,羅官亦拒絕。有旁聽人士隨即高呼,指為「閉門審訊」。

被告依次為組織支聯會、李卓人(64歲)、何俊仁(69歲)及鄒幸彤(36歲)。他們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根據牽涉的《港區國安法》第23條,干犯煽動顛覆情節,嚴重者判5至10年監禁;情節較輕者則判5年以下監禁。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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