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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提審支聯會李卓人等三人 鄒幸彤:煽動顛覆控罪荒謬 還柙10月底再訊

左起:何俊仁、李卓人及鄒幸彤要求平反六四,被控煽動顛覆(資料圖片)©法廣/香港特約記者麥燕庭

曾獲時任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表明,因「一國兩制」而可以在港活動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現時顯然不再享有北京的「政治包容」,在拒交資料後的警方連串打壓行動中,支聯會、該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10日)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次提堂,以便警方調查。其間三人均須還柙,不得保釋。

創會綱領中有「結束一黨專政」的支聯會近期經常遭受建制派攻擊,控方今早在庭上提出指控時,未有明確點出指控有何證據,只是說,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鄒幸彤在回應是否明白控罪時說:「明白,呢個系個荒謬嘅控罪。」

審理案件的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0月底再次提堂,以便警方有更多時間進行調查,包括檢驗昨日從六四紀念館檢獲的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另外,法官又拒絕鄒幸彤提出的保釋申請,指無法信納她不會在保釋期間造出危害國安之事。至於因為參與非法集會而正在服刑的李卓人和何俊仁則沒有提出保釋申請。

根據國安法,任何人干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情節嚴重者須判處5至10年監禁,情節較輕則判5年以下監禁或其他拘禁式刑罰。

鄒幸彤等五人被控拒交資料罪支聯會220萬資產被凍結

另外,同一法庭需處理鄒幸彤及四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徐漢光、鄧岳君及陳多偉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數據」罪。控罪指,五人在本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管理該會人士,沒有遵從當局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送達的通知的規定提交資料。一旦罪成,可判監6個月及罰款10萬港元。

警方國安處上月以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而要求該會七名常委在本月7日或之前提交資料,但被支聯會以沒有證據為由及違反公義為由拒絕,警方在限期後翌日採取拘捕行動,並在昨日控訴五名自由在外的常委不提交數據,又隨即加控支聯會三名正副主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充公該會二百多萬港元的資產。

今早到法庭旁聽的,除英國、瑞典、德國等國的駐港領事館代表外,還有支聯會前秘書蔡耀昌、李卓人的工黨黨友張超雄和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等多名市民。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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