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羅網記者秦瑞報導,9月2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防範領導幹部被利益集團綁架》。隸屬於明天控股集團的包商銀行被中紀委重點點名,文中顯示明天系被定性為「不法金融集團」,而其老闆肖建華恰恰是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曾慶紅家族的白手套。一周前,中紀委國家監委發文警告「沒有什麼'刑不上大夫''鐵帽子王'」。外界普遍認為直指曾慶紅。短短一周之內,圍繞曾慶紅政治信號頻現。
2021年1月,習近平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聚焦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處對黨不忠誠、陽奉陰違的兩面人「
當然他習近平這裡指的是嚴肅查處對他不忠誠的兩面人。
9月25日,中紀委的文章再度強調了這一點。並以包商銀行作為典型,並暗示將明天系定性為「不法金融集團」。
文章稱」在不法金融集團有組織、有預謀、分層級的拉攏腐蝕下,原內蒙古銀監局領導班子集體淪陷,毫無忌憚收受、索要股權、房產、現金和各種貴重物品,共計折合人民幣7億餘元。時任包商銀行董事長李鎮西在多個場合表示:「領導,我們跟隨你,你給我們撐住腰,我們在前面沖,等老了我們一塊玩。」意思是,雙方結成利益共同體,包商銀行「搞好了」,銀監局領導也會有回報。「
中紀委重複習近平要求,「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堅決防止黨內形成利益集團,堅決防範各種利益集團『圍獵』和綁架領導幹部。」
之所以習近平要如此堅決地防範在黨內形成利益集團,中紀委在文中給出了答案。
文章稱」權力尋租,內外勾結形成利益集團,致使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打折扣「、」...在不動聲色的利益輸送中被滲透侵蝕。「
說的直白一點,就是這些中共官員和江澤民、曾慶紅等家族操控的」不法金融集團「形成利益集團,進而被江曾派系操控,對習近平陽奉陰違,處處掣肘。
因此習近平才說要嚴肅查處對其不忠誠的兩面人。
歸根結底,是習近平發現了江曾派系從金融領域進行權力滲透,進而威脅到他本人的權力基礎。
北大廉建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分析十八大以來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無不凸顯利益集團「圍獵」領導幹部問題之突出。如果任由這種現象發展,勢必動搖黨的執政根基。「
中紀委說,」在已查處的一些腐敗案例中,往往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大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有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為了個人仕途升遷搞利益輸送;有的民營企業主在掌握經濟權力後,謀求政治上的權力,「圍獵」腐蝕黨員領導幹部,搞權錢交易,形成利益集團。一些領導幹部被不法分子「圍獵」,成為不法分子的「獵物」,又同不法分子結成利益集團,最終形成惡性循環。「
換句話說,習近平發現,他手下的官員很多都被江曾幾大權力對手家族,用這樣的手法收買了。這就可以解釋習近平為什麼要向杭州市委書記周江勇動手,向浙江省官場---他的大本營動手。
據稱,周江勇和馬雲過從甚密,更有說不清的利益關係。
中紀委再以」不法金融集團「和包商銀行為例,進一步說明,
」在不法金融集團和包商銀行的深度腐蝕「圍獵」下,原內蒙古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落實黨中央金融工作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放棄監守職責」。在明知包商銀行不符合城商行設立異地分支機構的制度規定情況下,薛紀寧仍要求原內蒙古銀監局向原銀監會上報了同意意見,使得包商銀行成功設立深圳、成都、北京分行。...薛紀寧還縱容包商銀行部分總部職能外遷,形成北京、包頭「雙總部」模式,造成監管「真空」..."
文中」不法金融集團「明顯是指明天系。看來中共官方對其已經定性。
中紀委重複習近平所指,「黨內不能存在形形色色的政治利益集團,也不能存在黨內同黨外相互勾結、權錢交易的政治利益集團」,
警告中共官員「決不能淪為利益集團在黨內的代言人。」
中紀委最後警告不能讓行賄者逍遙法外。
這篇文章,似乎更加清晰地展示了習近平和江澤民、曾慶紅派系之間的權力較量。
中紀委以包商銀行為典型、定性明天係為「不法金融集團」,明顯劍指其幕後人物---曾慶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