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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原副市長:我出門從來不帶錢 全部都有人買單…

—「只有我才能喝15年茅台」新疆貪官受賄細節曝光

新疆烏魯木齊市原副市長李偉落馬一年多後,受賄細節獲公開披露。但中共官方至今未公開其獲刑消息。

2020年4月,新疆烏魯木齊市原副市長李偉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同年9月被雙開。(合成圖片)

新疆烏魯木齊市原副市長李偉落馬一年多後,受賄細節獲公開披露。但中共官方至今未公開其獲刑消息。

中共《紀檢監察報》曾發布「李偉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詳細披露了李偉的貪腐情況。文章提到,李偉認為自己處處高人一等,與其他人不一樣,必須有特別的安排。

在接受老闆宴請吃喝時,他在酒桌上刻意把人分三等,對應的酒也分三檔——自己喝15年的「茅台」,老闆喝「水井坊」,下屬喝本地產的「三道垻」。

他說:「我是副市長,怎麼能和他們喝一樣的酒,必須有差別,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台酒。」

公開資料顯示,李偉,男,回族,1966年6月出生,新疆烏魯木齊人,1983年12月參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共,研究生學歷;曾任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信貸部總經理,烏魯木齊市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副縣級),烏魯木齊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正縣級),烏魯木齊縣委副書記、縣長等職,2016年8月出任烏魯木齊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20年4月,李偉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同年9月被雙開。紀檢部門通報指,李偉充當惡勢力犯罪團伙「保護傘」,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精神,生活奢靡,聚眾賭博,道德敗壞等。

2020年10月,克拉瑪依市檢察院對李偉受賄案提起公訴。檢方查明,1998年5月至2020年3月,李偉為30名私營企業主、3名幹部在國有企業改制、工程項目承攬、審批、土地性質變更等方面提供幫助,索要、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114.0553萬元,其中808.8828萬元未實際取得。

根據檢方指控,李偉曾先後收受8塊名牌手錶,最貴的一塊價值超25萬元,另有3塊價值超10萬元。

將房產高價賣出、低價買入,是李偉的另一種受賄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身為副廳級官員的李偉,受賄財物可謂「五花八門」,從數百萬元的別墅,到幾千元的手機話費、機票、理髮店儲值卡等,通通由他人「買單」。

中共《紀檢監察報》2020年10月刊發的《李偉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提及,2018年6月至2019年11月間,李偉每周都向私營企業主賈某要菜要肉,有時還打電話催:「老賈,你不送菜送肉,是想把我們家餓死嗎?」

該交水電暖及物業費時,李偉竟質問賈某:「我是副市長,我還要交水電暖和物業費嗎?」他甚至連理髮費也要老闆購卡支付。

他曾說:「我出門從來不帶錢,我還需要花錢嗎?全部都有人買單。」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新唐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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