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舅舅的女警汪欣雨,被強制送入精神病院,微博被官方拿下,以汪欣雨的名義發布認錯帖子,看來檢察官的爹沒鬥過副市長的舅舅!
樓主點評:沒有法制的社會,就是一場弱肉強食的狂歡盛宴!
這起事件最讓人感到荒誕的,並不是「舅舅」和「外甥女」之間的家庭矛盾,而是一個普通人面對權力關係時,究竟還能不能依靠法律為自己討一個說法。
女警實名舉報自己的舅舅,事情本身已經足夠狗血;更讓人震驚的是,輿論所描述的後續發展竟然是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一個人提出舉報,結果不是調查舉報內容,而是先把舉報人「處理掉」,這種劇情如果出現在電視劇里,觀眾恐怕都會吐槽編劇太敢寫。可如果現實中真的發生了,那就不是狗血,而是值得整個社會認真追問的問題。
當然,我們也必須強調,網絡上的信息需要等待權威調查和司法程序確認,不能僅憑一段文字、一張截圖或者幾段聊天記錄就給任何人定罪。真正成熟的法治社會,既不會因為舉報人身份特殊就先入為主,也不會因為被舉報人擁有權力背景就自動認定其有罪。事實是什麼,就應該調查什麼;證據在哪裡,就應該審查什麼。
但問題恰恰在這裡:如果一個人連正常表達訴求、提交證據、申請調查的機會都沒有,而是因為舉報對象「來頭很大」,就遭遇各種不可解釋的阻力,那麼老百姓最擔心的就不是某一個案件的輸贏,而是規則到底還管不管用。
法律最大的意義,從來不是讓強者贏得更加漂亮,而是讓弱者在面對強者的時候,仍然知道自己還有一條路可以走。
如果普通人面對權力時只能選擇沉默,面對不公時只能選擇忍耐,面對舉報時還要先掂量一下對方的職位和關係,那麼所謂公平就容易變成一句漂亮的口號。今天你覺得事情和自己沒關係,明天當類似的問題落到自己頭上,才會發現,一個社會最珍貴的東西並不是誰的官職更高,而是普通人有沒有安全表達、依法申訴和獲得公正處理的權利。
更諷刺的是,很多人最害怕的並不是「有人犯錯」,而是「有人可以不受規則約束」。因為犯錯本身並不可怕,法律可以調查,法院可以審判,證據可以還原真相。真正可怕的是權力一旦能夠凌駕於程序之上,甚至能夠決定誰可以說話、誰應該閉嘴,那麼法律就可能從保護普通人的盾牌,變成普通人不敢觸碰的高牆。
所以,這件事如果最終被證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最應該追問的就不只是某一個人,而應該追問整個流程:舉報材料有沒有依法受理?有沒有獨立調查?強制送醫有沒有充分醫學依據和合法程序?相關人員有沒有濫用職權?有沒有人利用職務或者關係干預案件?每一個環節,都應該經得起法律和公眾監督。
因為真正的法治,不是「領導說了算」,也不是「誰關係硬誰有理」,更不是「出了問題以後找一個人背鍋」。真正的法治應該是,無論你是普通百姓、警察、檢察官的家屬,還是副市長的親屬,只要進入同一套法律程序,就應該接受同樣的規則約束。
(汪欣雨此前的舉報)
如果連執法人員或者公職人員在面對疑似不公時都無法獲得正常的申訴渠道,那麼普通老百姓又該拿什麼保護自己?
說到底,權力不是家族財產,職位也不是護身符。任何人手裡的公權力,都應該來自製度授權,也必須受到制度約束。一個社會真正的文明程度,不是看它有沒有權力,而是看它能不能把權力關進規則的籠子裡。
當然,我們也不希望把一個尚待調查的事件簡單包裝成「官場鬥爭」或者「權力黑幕」。真相是什麼,就讓證據說話;誰違法,依法處理誰;誰被冤枉,也應該依法還其清白。只有這樣,公眾才不會陷入「到底該相信誰」的無休止爭吵。
畢竟,老百姓真正想要的並不複雜:出了問題有人查,遭遇不公有人管,舉報以後不會遭到報復,法律面對不同身份的人能夠保持同樣的尺度。
如果連這些最基本的期待都無法實現,那麼所謂公平,又該從哪裡談起?
那麼,如果一個普通人舉報的對象擁有明顯的權力和關係背景,你認為怎樣的舉報和調查機制,才能真正避免「誰權力大誰就贏」的情況?

資料照片(Wang Zhao/AFP via Getty Images)
新高地:在中國,凡是對中共權貴不利者,都有可能被強制送入精神病醫院,那怕你就是警察。前幾天,女警汪欣雨因實名舉報親舅舅付勝華(長沙市常務副市長)貪污200多億,已被強制送入精神病院。該事件很矛盾的是,她既然有精神,可又能正常發微博向她舅舅付勝華及公眾道歉。很明顯,此女應該是精神很正常,所謂發微博道歉行為,完全是有人借她的微博號所為。又是一個被精神病的冤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