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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梅州市政法委書記陳俊欽被查

10月15日,中共廣東梅州市政法委書記陳俊欽被調查。

中共廣東省紀監委15日通報,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俊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被審查、調查。

現年56歲的陳俊欽,廣東潮州人,一直在廣東省政法系任職。從2004年12月起至2016年9月近12年間,陳俊欽均在揭陽市警局任職,任該警局刑事警察支隊政委、交警支隊支隊長、副局長、常務副局長等。

2016年9月起,陳俊欽調任梅州市,任副市長、市警局局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2018年9月起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警局局長,3個月後至落馬,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陳俊欽落馬的官方通報中,未指明陳俊欽的具體罪行,但其因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多次追查,還被海外明慧網多次點名。

據「追查國際」通告,陳俊欽對梅州市法輪功學員李玲蓮、郭雅芬、曾華英、曾海平、葉秀芳被非法迫害負有主要責任。

另外,據明慧網報導,梅州市法輪功學員郭雅芬被非法判6年半,曾華英、曾海平被非法判刑5年,時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610」領導小組組長陳俊欽均負有責任。

陳俊欽還對在廣東蕉嶺居住的法輪功學員肖姓夫婦被綁架負有責任。

近期,廣東省多名政法系官員落馬。

8月,廣東省前政法委專職副書記陳文敏被查,陳文敏在廣東四地任要職期間,均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5月,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江楷鑫被查。明慧網指,江楷鑫在揭陽市警局、汕頭市警局、佛山市警局任職期間,均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在揭陽市警局任職時,江楷鑫被指在迫害法輪功上不遺餘力,採取蹲坑、盯梢、跟蹤、監聽、監控、肆意拘捕、關押、酷刑折磨、騷擾、抄家、綁架、強制送洗腦班等手段,迫害和虐殺當地法輪功學員。

同月,廣東省雲浮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天生被調查。黃天生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NTDTV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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