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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COVID-19大流行 美CDC重新定義「疫苗」

根據新發布的內部電子郵件,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對「疫苗」做了重新定義,原因是擔心之前的定義不適用於正在大流行的COVID-19(中共病毒引發的疾病)的疫苗。

圖為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縮寫為CDC)位於亞特蘭大的總部。(公有領域)

根據新發布的內部電子郵件,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對「疫苗」做了重新定義,原因是擔心之前的定義不適用於正在大流行的COVID-19(中共病毒引發的疾病)的疫苗。

該機構於9月1日更新了「疫苗」定義。

以前的定義是:刺激一個人的免疫系統產生對某種特定疾病的免疫力,保護這個人免受該疾病傷害的產品。

現在的定義是:用於刺激身體對疾病免疫反應的製劑。

根據新公布的電子郵件,在修改定義前,CDC一名專家在8月份稱,之前的定義被「右翼的COVID-19大流行否認者……用來爭論mRNA疫苗不是疫苗」。

輝瑞莫德納(Moderna)研發的COVID-19疫苗均採用信使RNA技術。迄今在美國獲准使用的三種COVID-19疫苗最初都被宣傳為可防止感染和嚴重疾病,但之後的近幾個月,抗感染效果全部直線下降。

這名CDC專家說,該定義「被(有些人)扭曲——稱現有的COVID-19疫苗不是疫苗,因為它們只能預防嚴重疾病」。

在領英(LinkedIn)上被列為該機構首席健康傳播專家的艾莉西亞‧唐斯(Alycia Downs)在8月19日給一位同事發信息說,她需要更新這個定義和其它類似定義,「因為這些定義已經過時,並被一些人用來說COVID-19疫苗不是CDC自己定義的疫苗。」

唐斯沒有收到回復,所以她在接下來的一周再次發出信息說,「我們發布的疫苗定義有問題,人們正在利用這個定義說,COVID-19疫苗不是基於我們自己定義的疫苗。」

CDC另一位官員瓦萊麗‧莫雷利(Valerie Morelli)於9月1日批准了這一變更,儘管這似乎與她在早期文件(pdf)中闡述的定義大相逕庭。

莫雷利寫道:「如果這是為普通公眾服務,我對這一變化感到滿意。」

律師特拉維斯‧米勒(Travis Miller)通過《信息自由法》申請獲得了這些郵件。CDC沒有對其真實性提出異議。

相反,該機構向《大紀元時報》發送了與其在2021年早些時候詢問這一變化時收到的相同答覆。該機構說,該定義「措辭上的細微變化並沒有影響到整個定義」——以前的定義「可以被解釋為疫苗100%有效,而任何疫苗都不存在這種情況,所以目前的定義更加透明,而且還描述了疫苗的使用方式」。

CDC網站的其它部分仍然說COVID-19疫苗向受種者提供了免疫力。

「接種疫苗後通常需要2周時間,身體才能對引起COVID-19的病毒建立保護(免疫)。」一個頁面說。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英文大紀元記者Zachary Stieber報導/李言編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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