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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yuwei過來!醉駕豪車女被判了…

2021年11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某犯危險駕駛罪一案,並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11月6日18時至20時許,孫某與同事在南昌市東湖區後牆路聚餐,席間孫某飲用約半瓶紅酒,聚餐結束後,孫某與同事步行至某KTV唱歌。22時許,孫某駕駛私家車從酒店駛出,行駛至勝利路與民德路交叉口被執勤交警查獲。執勤交警對孫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期間,經過60餘次呼氣、歷時近18分鐘才完成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117mg/100ml。隨後交警將孫某帶至醫院提取血樣。經鑑定,孫某血樣中酒精含量為102.68mg/100ml。2021年11月8日,孫某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02.68mg/100ml,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孫某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孫某逃避公安機關檢查,並企圖阻礙公安機關執法,酌情從重處罰。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江西法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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