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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廳官一審獲刑13年 受賄三千萬

中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支紅彬一審獲刑13年。(新唐人合成)

中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支紅彬近日因受賄罪一審被判13年,罰款350萬元(人民幣,下同)。

支紅彬被指控,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期間,利用擔任昌江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昌江縣保障性住房建設服務協調推進小組組長等職務便利,幫助陳某聰承攬價值4億餘元的昌江縣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項目,為陳某聰謀取利益,事後通過楊某偉收受陳某聰賄賂共計3000萬元,用於購買商鋪、房產、車輛及日常揮霍消費等。

支紅彬當庭認罪表示不上訴。

公開資料顯示,支紅彬於1973年出生,曾任海南省昌江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海南省昌江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

據報導,支紅彬任海南昌江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時,2019年1月昌江黃鴻發涉黑案案發。黃鴻發被媒體稱為海南「土皇帝」,這起案件背後為黑惡勢力撐「保護傘」的一批官員隨後也被一一挖了出來。而作為主抓政法的縣官員,支紅彬2019年8月調任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任職兩年後,於今年9月17日在任上落馬。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新唐人記者劉明煥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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