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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修改《民事訴訟法》出現大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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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對《民事訴訟法》進行了第四次修改,隨後習近平以「主席令」的形式對外予以公布,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全文內容也在之後正式發布,並將在2022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中共一貫操弄法律,將法律規定三天兩頭的變來變去,它們在這方面可以稱得上「經驗豐富、舉世無雙」了,這一次也不算什麼新鮮事。但稀奇的是,在這次修改中,居然出現了幾處十分低級的技術性錯誤,似乎連中共一直十分講究的表面功夫都顧不上了。

根據公布的決定內容,這次對《民事訴訟法》的修改並不複雜,僅有十餘條,除了對少數條文進行了實質性修改和增刪之外,也對少數條文的個別字句進行了文字性修改,但絕大部分條文都是完全保持不變的,僅僅只是將條文的順序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而正是在這些保持原內容不變的條文中,出現了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錯誤。

例如,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但是只要翻看一下一百一十九條的內容,就會發現這一條是有關拘提、罰款、拘留的規定,與第一百二十六條的內容純屬牛頭不對馬嘴。這是因為所謂的「一百一十九條」是修改前的序號,調整後的序號應該第一百二十二條,其中的內容對於起訴條件的規定。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諸位官老爺們在決定修改法律的時候,忘記了將這裡的數字也變上一變。

而且這樣的錯誤並不止這一處,以下兩條也犯了同樣的錯誤:

第二百一十八條:「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法院應當自收到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級法院再審……」,但第二百條規定的是對於無主財產的處理,也根本沒有所謂的「第一項至第五項」。

第二百六十一條:「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但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是「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執行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的是如何申請執行的內容,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則是對於仲裁裁決如何進行執行的內容。

只要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民事訴訟法》是法院在民事訴訟中依據的基本法律,代表著司法制度的臉面,重要性無需多言。尤其是出現錯誤的這三條,應當是法院在辦理同類案件中需要經常引用的重要條文,不知道那些法官們在需要引用這些有問題的條文時,會是怎麼樣的一臉懵逼?要知道,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都應當以嚴謹為重,出現這樣的問題簡直是天大的笑話。尤其是中共國一貫宣傳其修改法律都是如何如何經過慎重研究、多方徵求意見、多次討論,最後才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修改、「主席」發布「主席令」公告的形式向全世界宣布隆重推出,結果舉國之力推出的就是這樣的玩意,那不就是在噼噼啪啪打自己的臉嗎?

在正常國家,如果出現這樣嚴重的問題,大約就要有人出來承擔責任了。但是在中共國就不要奢望於此了。而且按照中共國的法律修改程序,也真的很難找到一個合適的背鍋人。「主席令」雖然是以「一尊」的名義發布的,但在這件事情上,他還真沒有太大責任,修改這種不涉及「一尊」地位的法律,他只不過是個蓋章機器罷了,根本就不值得他耗費什麼心思。《民事訴訟法》雖然從形式上是中共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修改的,但「人大常委會」的組成人員整日操心的也大抵都是些「效忠」、「堅持」、「緊隨」、「制裁」、「反制裁」的玩意,別說制定草案了,連認真看一看草案的工夫都是沒有的,修改法律?那不就是舉手贊成一下的事情嘛!更何況「全國人大常委會」是由多人組成的,大家都是一起舉了手的,怎麼可能讓一個人來背鍋呢?大家一起背鍋?那就更不可能了。就算出問題,那也是前面環節出現了問題,沒有給領導們提供好服務嘛。不過類似的法律修改,其實都是由相關職能部門提出的草案,然後報給「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當然期間還要在形式上多次聽取意見、修改,以示隆重)。《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職能部門應該就是「最高法院」了,也就是說草案極有可能是「最高法院」制定的,問題的根源可能也是出在這裡。但這是不能拿到檯面上公開說的事情,立法機構修改法律時出了問題,最終卻將板子打在法院屁股上?如果出現這種事情,同樣是絕無僅有的國際笑話。

不過有一個疑問不得不提出來,正如前面所說,中共國操弄法律稱得上「經驗豐富、舉世無雙」,並非才入門的新手,僅這部《民事訴訟法》都是第四次修改了,為什麼還會出現這麼低級的技術性錯誤、並且層層無人發現、一路暢通直至以「一尊」的名義對外公布呢?如果在正常國家,這麼發問大概有「陰謀論」的嫌疑,但是在黑幕重重、派系林立、行事毫無底線的中共國,一切皆有可能。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中共國將會以什麼方式來處理這一問題呢?按照正常的處理思路,應該由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再頒布一個修改決定,將有關錯誤予以彌補,再以「主席令」的形式對外予以公布。但這是在全世界面前打誰的臉不言而喻,以中共的邪性是極其不可能這樣處理的。因此大概率還是動用它們的一貫招數吧,也就是用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無畏精神,堅持「偉、光、正」絕不動搖,假裝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問題,然後偷偷摸摸的將出現問題的法律條文全網刪除、禁止查詢,將那些已經印刷好的法律單行本、學習資料全部收回銷毀,再炮製一些表面上看不出問題的予以替代,然後一切搞定,到此為止。如果還有誰敢不識相繼續糾纏這個問題,國內人員通通以「妄議」論罪,國外的則以「干涉內政」、「反華」對抗之,別說這點小事掀不起大風浪來,就算真的掀起了什麼大風浪,中共國在乎過嗎?這麼多年它們不就是一直這樣乾的嗎?

只不過這樣做以後,在中共的網絡上,「2021民事訴訟法」可能就要成為新的敏感詞了。不過這樣也好,恰恰能從反面來讓更多的人了解到中共國一直掛在嘴上的「依法處理」到底是個什麼玩意。

且看中共國這次如何派人叼盤!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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