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中警方介紹,2021年11月23日,余某在揚中市區環城南路附近接送家人,因其車輛違法被執勤交警貼了"違停告知單"。由於其之前已有多次車輛違法被處罰的經歷,余某心生不滿並拍攝下一段交警執勤的視頻。
余某回到家後,為了泄憤將視頻發至朋友圈,並配文"典型的無利不起早"辱罵清晨執勤的交警。2022年1月12日,揚中市警局城東派出所接到網友舉報並展開調查。在確認余某的違法事實後,城東派出所規勸其投案自首。
嫌疑人余某投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在朋友圈公開侮辱人民警察的違法事實。
目前,余某被揚中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兩日的處罰。
警方就此提醒:「不要把言論自由當成自由言論。網絡非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