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鐵鏈女節育11年後再生7子?網絡譁然

徐州八孩母及大兒子和四川12歲失蹤的女孩李瑩。(大紀元合成圖片)

2月23日,江蘇官方發布徐州豐縣「鐵鏈女」事件的調查處理通報,通報認定「鐵鏈女」就是「小花梅」;並稱鐵鏈女生育第一子後節育,11年未生育,後節育措施失效,再生7個孩子。通報還顯示,小花梅曾被轉賣兩次。該通報公布後,立即有10萬網民跟貼,輿論再次炸鍋。

這份省級官方通報稱,認定「豐縣生育八孩女子」為雲南省福貢縣亞谷村人小花梅,於1977年5月13日出生。1998年6月起,董某民與之共同生活,共生育8名子女。小花梅確診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通報稱,楊某俠與董某民共生育8名子女,長子董某港於1999年7月出生、次子2011年3月出生、三子2012年4月出生、四女2014年11月出生、五子2016年5月出生、六子2017年5月出生、七子2018年11月出生、八子2020年1月出生。

1999年楊某俠生育第一個孩子後,採取了節育措施,至2010年董、楊二人未生育,後節育措施失效,2011年至2020年又生育7個孩子。

根據通報,小花梅兩次被賣,第一次被賣是在1998年。

1998年初,小花梅被桑某妞(女,雲南省福貢縣人)從亞谷村帶至江蘇省東海縣。桑某妞於1995年嫁給東海縣時某忠。

據桑某妞、時某忠與徐某東(男,江蘇省東海縣人)供認,1997年底,時某忠與徐某東商議,由桑某妞幫徐某東找一個媳婦,但需要花錢,徐某東表示同意。據桑某妞供述,她以給小花梅介紹對象、看病為由,將小花梅帶至東海縣賣給徐某東,收取現金5000元。徐某東與小花梅共同生活三四個月後,於1998年5月上旬某日早晨發現小花梅不知去向。後徐某東向時某忠索要了2000元「賠償金」。

董某民交代,小花梅是1998年6月其父親董某更經劉某柱(豐縣歡口鎮人)介紹花錢買來。

新浪微博上,在@央視新聞的相關報導下,湧來的評論接近10萬條。截至大紀元發稿,評論達12.8萬條。

「吐了!徐某東與小花梅共同生活三四個月後……強姦罪為什麼不提,犯的那些罪都一筆帶過了,就是買了女人,強姦了她,打她,拘禁她,虐待她,最後就變成了拐賣罪,意思就是只有買人的這一個罪行?囚禁、強姦這樣的字說出來燙嘴嗎?!」

網友「二十五時三十分」:1999年生育一子後,採取了節育措施。為什麼節育措施可以保持11年?為什麼11年後又失效了?失效生一子後為什麼不繼續節育?

「這不應該是楊某俠被囚禁、強姦、虐待被迫生育的嗎?」

「和我原先預想的一樣,揉合前面幾份通告,就是最新調查結果嗎?之前調查沒問題?編故事給鬼看!」

「這些超生小孩在哪裡出生的?負責產檢的醫院為什麼會同意精神病患者生那麼多小孩?如果不在醫院出生,上戶口的時候要醫院出生證明,他怎麼能上的戶口?超生不用罰款?這些問題怎麼回答?」

「讀完通報我的感覺是:政府放任買賣婦女是沒有問題的,買賣婦女的婚姻也沒有問題,婚姻是被證實有效的,而且在最後處理領導和相關政府人員的時候,也從未提及他們在助長拐賣婦女兒童這個事項上的過失。就是放任對婦女兒童拐賣,不作為、助長,是沒有問題的。」

「提煉總結:①八孩媽就是小梅花②八孩都是小梅花生的③兩次被賣,第一次被賣東海縣,第二次才是豐縣④「原配身份證」是假的,不存在原配不知去向被小梅花代替情況⑤豐縣頭部官員全被處理。

官方通報還宣布了對涉事的豐縣縣委書記到村官共17人的處理結果,給予豐縣縣委書記婁海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豐縣縣委副書記、縣長鄭春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黨內職務,責令辭去縣長職務。

網民認為,官方處理結果太輕。「一堆官僚,不過就是降級,開除黨籍,免職而已。掉到其它地方待幾年回了又可以升官發財,這種把戲看多了。這不痛不癢的處罰算個屁!」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2/0223/1712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