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女性就像商品一樣被人販子售賣。據中國官媒《檢察日報》報導,離鐵鏈女事發之地不遠的徐州市姜集村早在2000年就是蘇北最大的」人口批發市場「。
目前這些女子在」市場「上的價格與過去已經有很大的不同。姚誠指出,在90年代中期之前,男孩和女孩的買價差別巨大,」八十年代中期的時候,男孩子要一萬多,女孩子一千元;但在1995、96年之後,就都達到兩三萬了。「
鄭恬恬2018年的研究則指出,買賣一名被拐女性的價格從6000元人民幣到40000元之間。
在被拐賣的女性中,存在大量被虐待、被強姦或被性奴的現象。她們常常困在這樣的處境中十年、二十年,無法逃脫。
從雲南被拐賣到安徽的婦女董茹(應受訪者要求化名)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提到她同村的一名女子被拐賣到安徽,遭買家虐待致死的事情,」我一去看她婆婆就罵,我就叫朋友去看。我朋友跟我說,她整個人都廢掉了,被一家人打罵到她傻掉了,一家人又硬把她餓死。「
張菁則告訴本台,被拐婦女如果遭虐待,並被常年禁錮,大概率會造成她們精神失常,」這人哪,人的情緒常年緊張而憤怒。她們還常年沒人說話,一個人獨居,還要遭受身體上、心靈上的創傷和虐待,所以不瘋都要瘋。「
在有的情況下,被拐婦女被買家禁錮,會產生畸形的依賴心理。張菁說,當時他們的團隊就評估本文開頭提及的鄧露榮可能有斯德哥爾摩症,離不開那個」家庭「。
」長期被虐待的人,當她們覺得這些已經成了習慣,成了生活一部分的時候,她們可能就會沒有意識說這是虐待,反而會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然後,哪天給她一點好處,給她一件衣服穿,給她一點好吃的,她就感恩戴德的。「
也有些人會自始至終地堅決反抗。2007年以真實人物為原型拍攝,反映被拐婦女命運的電影《盲山》主人公白雪梅是一個女大學生,被拐賣到山區,多年後,當她的父親和警察找到她並試圖解救她時,卻受到村民阻撓。白雪梅情急之中,一刀砍向了所謂的」丈夫「。這樣的藝術人物在現實中並不難找到更多相似的案例。
還有一些被拐婦女在被解救後,卻選擇回到收買家庭。姚誠和張菁共同提到2009年他們在福建解救的貴州女子肖光艷。7歲就被拐賣變成童養媳的肖光艷,在25年後尋親終於找到原生家庭,但之後還是回到了福建的夫家。類似的案例在福建還有好幾起。
張菁解釋說,」因為她們覺得就在這裡長大了,這裡還是好。反正哪裡都有受苦的,他們也有對我們好的時候。「
弔詭之處在於,當被拐女性以身不由己的方式被裹挾進了一個她們未曾預料的命運分岔口之後,她們所遭遇的也未必是地獄。
中國著名辯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詹青雲近日在接受網絡博客」不合時宜「的採訪時說,她有一位表姨媽年輕的時候被拐賣到江蘇農村,但二十年後尋親找回家鄉貴州,但她是象探親一樣回來的,她對被拐賣以後的生活感到滿意,因為江蘇的生活比貴州要好,收買的家庭對她也不錯。
潰敗的農村放任的權力
在種種被揭露的拐賣婦女的案例中,鄉村往往呈現出麻木、冷漠的面目。一根長長的鎖鏈套著江蘇徐州鐵鏈女的脖子那麼多年,一個碩大的鐵籠關著陝西佳縣鐵籠女那麼多年,周圍的村民似乎都不聞不問。
村民有時甚至是幫凶。在姚誠想要解救而不成的鄧露榮周圍,環伺著隨時想要撲上來,不讓人帶走她的本地幾十號男人。
這樣的村莊裡似乎沒有法治,警察不執法,面對這些被拐賣婦女的哀告和求助,國家公權力竟然完全缺位。清華大學社會學教授郭於華在2月初就此發表文章,重提她2007年分析山西黑磚窯奴工事件時的一個論斷:被權力和治理放任和拋棄的社會底層,其生態將迅速惡化。
中國一位曾參與過打擊拐賣行動的資深警員匿名向本台分析說,在鐵鏈女事件中,當地的公安機關存在嚴重失職,」首先當地警方足以能夠發現(這種事),公安部搞的包村制度,每個村都有包村警察,每個鄉都有派出所。普通的一個鄉管十幾、二十個村,多的也就三十個村,那怎麼能發現不了呢?「
他說,這個事件中失職的不僅僅是警察,還有基層政府、村委會的領導,但公安機關應該承擔首要責任。但他也強調,農村地區基層派出所警力嚴重不足,工作壓力也大,」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所有工作都在基層,就是各種活。上面說不讓基層警力參與非警務活動,但實際上基層公安機關太多的非警務活動了,這幾年的上訪穩控等等壓力太大。「
這位警員進一步分析說,重要的是打擊拐賣並沒有被納入警員的考核體系,」打拐不考核啊,上面重點考核的內容中沒有打擊拐賣這一項。上面不重視,我們工作也忙,警力很少,誰去管這種事情啊?「
安徽被拐賣女子董茹告訴本台,她被丈夫虐打時,就發現報警沒用,」特別是像我老公他弟弟他有能力,跟村幹部(關係)好,我就是去警察局我也搞不過他。再一個就是政府,你不了解,沒有用地,警察局也不講道理,不會向著你一個外地人的。「
在另一方面,司法機關對拐賣案件的辦理也受制於地方保護主義。姚誠介紹說,他們一旦發現被拐兒童的地點,只能去找派出所解救,因為他們沒有執法權,但派出所大多不願出力,」我們到村子裡去解救孩子的時候很危險,經常被打出來,因為他們買一個孩子也花了錢,你把他孩子弄走,他要跟你拼命的。所以解救方面只能靠政府,但大部分的時候,政府有地方保護主義。「
北京大學刑法學教授車浩二月初在學術期刊《中國法律評論》上發表文章指出,」面對有剛需性的買媳婦的農民,指望與這些人歷史地、文化地共同生活在同一地區的辦案人員去下狠手從重打擊,那也只能是一個美好的理想。「
他強調,買方可能就是當地熟人社會網絡中的一員,辦案人員並沒有強烈的正義動機去認定買方的強姦、拘禁等重罪,往往是按照收買行為的輕刑去處理了,而且往往是搞個緩刑。
政府里的拐賣利益鏈
但這些本該看顧社會底層的公權力似乎並不僅僅是拋棄了底層的人們。姚誠和張菁在多年救助被拐婦女兒童的過程中發現,地方政府各部門不但不打擊拐賣,也不支持解救受害者的行動,有時甚至阻撓對受害人的救助。
」中國婦權「的團隊有時要到各地方去宣傳救助被拐人士的行動,但經常受到當地政府的騷擾和打壓。張菁回憶說,」通常他們就是不准你做這些,要你離開,說這裡不准放宣傳材料,你不離開就把那些橫幅撕掉。如果你要是反抗或者爭辯的話,警方就把那些失蹤兒童的家長統統帶到派出所。「
不僅如此,從2012年開始,」中國婦權「由於資金來自國外,被中國政府認為是西方反華勢力,該組織在中國的一些團隊負責人先後被抓捕、判刑。他們救助被拐婦女和兒童的行動被迫轉到網上,大大削弱了在地行動。
對於政府不願、甚至打壓對被拐受害者的救助,張菁分析說,從1980年代中期以後,人口拐賣已經形成規模效應,不少政府工作人員都成為了拐賣利益鏈的一環,」這些利益鏈上面都是一環扣一環的,在這個利益鏈上的有什麼人呢?有公安、有醫生、民政部門、計生辦,也有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還有鄉政府、村委會的幹部。「
她說,這些利益鏈上的政府工作人員為被拐受害人提供假的出生證明、上戶口,甚至是上學的安排,每個環節都在扣錢,最後發展成像是連鎖店一樣,每個環節都已經標準化,」環環都是做好的,你拿去就好了,你交錢就行了。「
本台記者向前述那位警員求證是否存在這樣的利益鏈,他迴避了這個問題。
消失的鄉紳弱勢的宗族
在政府公權力對被拐婦女和兒童的救助上麻木不仁的同時,問題的另一面是,鄉村自身為什麼能容忍以被拐婦女為對象的強迫婚姻?一位居住在華東某省的村民匿名向本台分析說,在鐵鏈女事件中,作為鐵鏈女的丈夫董某民也是受害者,」他是什麼受害者?他是我們這個國家愚昧、落後和麻木的受害者。「
社媒上有不少言論把這種落後歸結於部分農村根深蒂固的傳統父權觀念。但這位村民說,鄉村對於被拐賣婦女現象的容忍體現出的是文明退化,」1949年以前,中國有個文化叫鄉紳文化。那個時候,農村裡面有錢人的孩子去讀書了,出來以後就是鄉紳,有錢有文化就叫鄉紳,鄉紳在治理中國這個基層,但他們恪守著中國的倫理道德。「
他認為,這種鄉紳文化在1949年以後被消滅了,給鄉村治理帶來了一些問題,」我們現在鄉村治理是靠村委會、村支部這些機構,這是黨領導下的政府機構在治理,這種東西就到不了老百姓心裡去。「
出生於湖南的人口學家易富賢觀點與之相似,他看重的與鄉紳文化關係緊密的宗族文化,」在宗族社會,婚姻是結兩姓之好,是聯繫兩大家族的紐帶,不可能讓一個憑空買來的、來路不明的人進入家族。「
他觀察到,中國各地人口拐賣的嚴重程度與當地宗族文化的強盛存在負相關的關係,」事實上目前人口拐賣比較嚴重的地方,象山東、河南這些省,他們的宗族勢力是比較弱的,但家族勢力比較強的,象廣東、廣西和湖南這些地方,人口拐賣就比較少。「
失調的性別比
治理環境逐漸弱化的鄉村似乎自身也是被動的,人們更關注到這一現象背後的政策成因。
人口拐賣在中國、乃至世界古已有之。哈佛大學人類學榮休教授詹姆斯·沃森(James L. Watson)在1980年發表文章說,在1949年之前,中國的人口販賣市場是世界上最大的此類市場之一。魯迅筆下的祥林嫂就是取材於民國時期社會現實的被拐婦女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