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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假貨騙退款 華男詐亞馬遜130萬刀認罪

美聯邦司法部21日宣布,一名在亞馬遜(Amazon.com Inc.)網上的華裔第三方賣家對聯邦起訴認罪,他利用亞馬遜線上支付系統的漏洞,騙取該公司逾130萬元,面臨最高20年聯邦監禁。

據報導,被告是洛杉磯縣哈仙達岡居民、41歲男子楊廷宏(Tin Hong Yeung,譯音),他於21日在提交給聯邦地區法院的認罪協議中,被控電匯詐欺罪(wire fraud)。聯邦調查局(FBI)上月搜索他的住家時,查扣了一批金條和銀條。

根據法庭文件,亞馬遜允許供應商(即第三方賣家)使用期線上零售平台宣傳商品、進行銷售並與客戶溝通。通常當亞馬遜客戶購買第三方賣家陳列商品後,亞馬遜會將購買金額,存入第三方賣家的亞馬遜帳戶。大約每兩周,亞馬遜會向賣家的銀行帳戶支付銷售收入,賣家提供購買物品已發貨憑證,即發貨追蹤號。

美聯邦調查局(FBI)與亞馬遜合作,查出楊廷宏在亞馬遜上用的商業名稱包括Speedy Checkout、Special SaleS,和California Red Trading Inc.等。由於在網上經營足夠長時間,使他的商店看起來像是信譽良好的供應商。楊廷宏以降價列出昂貴的商品,如家具和居家裝飾品吸引買家。然而,他並未將顧客下單的商品寄送給顧客,而向亞馬遜提供虛假的發貨追蹤號。

當顧客投訴並未收到他們訂購的商品時,楊推遲顧客要求退款時間,以確保亞馬遜將資金支付到其銀行帳戶。最終,楊收到了從未出貨商品的款項,且依靠亞馬遜根據「其A-to-Z保證」(A-to-z Guarantee),向不滿的客戶退款。

在某些情況下,楊並未向客戶寄送產品,而是寄給他們廉價的水晶飾品,這樣的做法可產生發貨追蹤號,亞馬遜可支付費用給他,且防止客戶投訴和要求退款。

楊廷宏還使用亞馬遜上的買家-賣家消息服務,讓客戶相信他們的訂單正在運送中,但實際上並未寄出。有些時候,楊廷宏向客戶提供商品,這些商品是他從亞馬遜詐欺性購買獲得。

他使用信用卡,以他人名義和虛構的身份證購買商品,這些商品再轉寄送給客戶後,他向亞馬遜要求退款,所持的退款理由,通常是聲稱產品「與訂購的不同」,他有權獲得退款,然後退回價值較低的商品,而非一開始訂購的貨品。結果他收到了退款,和客戶訂購商品的錢。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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