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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暉:最「愛國」的人,往往也是「賣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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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暉,歷史學家、經濟史研究學者,曾任清華大學教授

宋朝的時候誰是最愛國的人?岳飛!你會回答。

但我說不對。當時最「愛國」的,我以為恰恰是殺了岳飛的那個著名的昏君宋高宗趙構

你先別瞪眼!聽我再問:宋朝的時候誰是最大的賣國賊?秦檜!你會回答。

又錯了。當時最大的賣國賊不是別人,還是那個宋高宗趙構。至於秦檜當然不是好東西,但他不過是奉趙構之命進行賣國活動的一個工具。

當年給岳飛平反昭雪的是趙構的兒子(其實是養子)宋孝宗,他不能派老爹的不是,便只能把冤案的責任全推到秦檜頭上。其實正如明人文徵明那首著名的《滿江紅》所云:「量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趙構)欲」耳!

最「愛國」的人同時又是最大的賣國賊?不是開玩笑吧?

△電視劇《精忠岳飛》中的宋高宗趙構(圖/視頻截圖)

非也。其實這是再簡單不過的常識:在民主制度下愛國與賣國當然是冰炭不可同器。但是在那個「家天下」的時代,宋朝這個「國」是誰的?當然是趙家的,即趙構的,不是岳飛的。

如果趙構自己都不愛這「國」,那誰還會去愛呢?岳飛當然十分忠君愛國。如今有人挑剔說:愛國是好的,忠君就胡塗了。這道理放在今天自然沒錯,但是在當時,這「國」又不是他岳飛的,如果他不「忠君」,犯得著去愛這個國嗎?正因為忠君,所以「忠」屋及烏,也就熱愛君之國了。

不過話說回來,別人再怎麼「忠」,最忠於君的還是君自己,最熱愛君之國的自然也是君自己。在那個「朕即國家」的時代,國之興衰存亡,於君之身家性命、切身利益可謂二位一體。對尋常百姓而言,如果不是思想境界特別高的話,「國」之易手不過是奴隸換了個主人而已。「戰爭與和平」問題之關切利害,實遠甚於「國」之存亡問題。所以老百姓反戰愛和平大概是比較普遍的,但是否「愛國」就難說了。

而對於君主就大不相同了。國家之亡對於他,是確確實實地意味著由主子變成了奴隸,「亡國奴」之說的名副其實。看看記載北宋滅亡後徽欽二帝及其皇族家人們悲慘遭遇的那些「北狩」史料,真是血淚斑斑哪!

居國失國,禍福如此,你說他怎能不「愛國」呢?昏庸如南唐李後主,亡國後那成天「垂淚對宮娥」、「問君能有幾多愁」的詞句成為千古絕唱,沒有切膚之痛豈能寫得出來!而一般南唐百姓在多大程度上有「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的痛感,委實不得而知。

總而言之,「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那是說的老百姓。而商君——就說那個同樣昏暴的亡國之主紂王吧,還不是舉火自焚,也算是「壯烈殉國」了。誰能說商君不知亡國恨?其實對「家天下」的君主而言,愛國就是愛家,就是愛自己。昏君暴君又不是捨己為人之輩,其愛己利己之心恰恰不亞於他人,則愛自家之國又怎麼會亞於他人?

△電視劇《封神三部曲》中的商紂王形象(圖/視頻截圖)

所以,昏君與明君之別在於是否善於治國,而不在於「愛」不「愛」國。暴君與賢君之別在於是否愛惜臣民,同樣不在於是否「愛國」的。諸位要說宋高宗「愛民如子」,打死了我也不信,但要說這個昏君「愛國如寶」,那我是一百個相信哪!假如金邦非要徹底亡宋,置趙構於徽欽之境,則舉南宋全國軍民血肉之軀以赴湯火而換趙家之國不亡,我想趙構先生絕對是在所不惜的。

問題在於:「愛國」最甚者就不能或不會「賣國」嗎?大不然也。

無論是「愛國」還是「賣國」,首先要確定「國『的概念。傳統的「中國」究竟是一個什麼概念,秦暉先生直截了當地指出了它的矛盾性:一會兒它是需要「徹底決裂」的「劣根性」,一會兒它又成了「唯一延續五千年」的世界最優秀遺產。

在這本《傳統十論》裡,秦暉先生脫離了所謂「大共同體本位」的傳統桎梏而走向「公民社會」,我們往往所說的「封建」一詞,究竟有沒有為大眾所誤解。力薦你閱讀這本書,它曾被列為法國國家漢語水平考試的參考書,社會學家劉瑜稱這本書讓她「理解中國傳統文化有豁然開朗之感」,解開中國傳統社會的謎團,探究文化進程中的結構性演變。

首先從可能性上講,正是商品的主人,才有可能成為商品的出賣者,別人想賣還沒這個門呢。「商女不知亡國恨」,當然談不上是愛國者,但商女難道能夠成為賣國賊嗎?她有賣國之權利嗎?她有賣國之機會與條件嗎?商之為國,是商女給弄亡的,還是商君給弄亡的?對於君主來說,國家既然是朕的,朕想賣則賣矣,干卿底事?

專制時代身為一國之主,賠款與敵不需要經過議會辯論,割讓領土更不需要全民公決批准,甚至乾脆不需要公諸於眾。國人對於國事不僅無參與權,甚至沒有知情權。統治者完全可以黑箱作業,國被賣了,國人可能連知都不知道!君主以下,權臣們如秦檜者,也可以奉君之命參與賣國。而那些與君權無關的芸芸眾生,無論你愛國也罷,厭國也罷,甚至仇國恨國也罷,要講賣國,對不起,你沒權力賣,無資格賣,也不可能賣。

但是有可能未必就有動機呀!國之於君既然可愛如斯,怎麼又會有出賣她的動機呢?

其實說來也簡單:國既為君有,則君之愛國也,猶如財主愛其財,地主愛其地,資本家愛資本,牧人愛其牛羊,甚至好色主人愛其美妾,得之欣喜若狂,失之痛心疾首。其愛不可謂假,非所以偽裝而示人也。然而財主愛財,正在於其財可賣,而且價值不菲,極大之財至有「富可敵國」之說。

反過來講,即國可類富,漢高祖劉邦得國後不是對老父誇耀說「某之產業,孰與仲多」嗎?明人黃宗羲則指出,那時國家如產業,君主得而私之,但「人之欲得產業,誰不如我」,所以君主們都愛之如寶,唯恐別人搶了、偷了去。是故君主愛國,亦正在於其國為一大財富,可賣之價巨矣。

國家對於君主既然為一大產業,所以只要出價合適,可愛之國還是可以賣的。甚至國之可愛,就在於國之可賣,而且可賣大價錢。

一般說來,君主失國就無法安身立命,所以君主通常是不願意把國整個兒賣了而自己去當亡國奴的。但是,這並不等於他就不能或者說不願意「零售而不批發」地出賣部分國家利益,以換取他認為值得換的別的利益。

比如趙構先生,他當然不願落得其父兄徽欽二帝那樣的下場,所以他其實愛國愛得要命。但是假如宋軍真能如岳飛之豪言,直搗黃龍,滅此朝食,迎還二帝,你道那趙構他願意?

文徵明詞謂:「豈不念,疆圻蹙?豈不惜,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對趙構的心理刻畫得可謂入木三分!

對於「疆圻蹙」、「徽欽辱」之念之惜,換言之,即趙構之「愛國」心恐怕不在任何臣民包括岳飛之下,然而這麼可愛之國必須是我的,不是別人、甚至不能是父兄的,否則「徽欽既返,此身何屬」!所以與其讓父兄重返,把國又拿回去,倒不如把國賣它一部分給金人,換得自己可以安享其餘呢。

慈禧太后有句遭人唾罵的賣國名言:「寧贈友邦,不與家奴。」其實這句話換個角度也可以看作「愛國」名言——在講這句話前不久,不正是這個慈禧才剛剛因憤恨洋人支持維新、「干涉內政」,而作出了向東西各國列強同時宣戰的空前「愛國」壯舉嗎?

慈禧為什麼「不與家奴」?倒不全是因為主子蔑視家奴,你看那趙構不是甚至「寧贈友邦,不與父兄」麼,父兄可是主子等級的,還是至親呢,趙構還是不願給,那都是「愛國」愛的呀!國家既然這麼可愛,當然是寧可賣一半給「友邦」,自己保住另一半,也不能讓「國」整個落到別人手中,不管這「別人」是「家奴」還是父兄,是同胞還是洋人。

△電視劇《精忠岳飛》中的宋高宗趙構(圖/豆瓣)

回說南宋,其實文徵明對趙構的心理分析也許稍嫌「超前」,當時趙構擔心「徽欽既返」恐怕還在其次,紹興年間的軍事形勢遠沒有樂觀到如此程度。即使徽欽不返,「岳家軍」坐大而威脅趙家國,重演陳橋故事,如此前景也會令趙構先生不寒而慄。風波亭之冤獄,良有以也。至於這樣冤殺良將會損害本國,有利金邦,後世斥為賣國,「愛國」心切的趙構先生就顧不得那許多了。

當然,正因為這樣的「愛國」完全是基於一己之既得利益,它與維護國民利益就遠遠不是一回事。「不愛國人卻愛『國』,只愛『民族』不愛民」,就是這種「愛國主義」、「民族主義」的根本特徵,而這樣的「愛國」與「賣國」都常常成為國民的災難。

慈禧當年極端「愛國」地屠殺維新派而不許洋人「干涉內政」,煽動百萬義和團上京下衛大串聯,於攻打各國使館的同時也在北京城裡胡作非為禍害百姓,這場「奉旨造反」殺的洋兵沒幾個,甚至洋教士死的也不多,而殘害的中國教民(基督徒)包括老幼婦孺何止百倍于洋人,更不用說拳民本身的死傷枕藉了。正是這個慈禧,轉眼間回過頭來又大賣其國,不但反過來大殺義和團討好洋人,還「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把國人折騰得民窮財盡。

這樣的「國」正如昔有詞云:「興,百姓苦;亡,百姓苦。」而這樣的統治者同樣也可以說是:「愛國」,禍百姓;「賣國」,禍百姓。

「家天下」的時代是如此,並非家天下但仍是專制主義的情形又是如何呢?可以說大致相類。但有一點不同在於:專制統治而又不能世襲,意味著既非「家天下」又非「公天下」。與民主制下不同,這樣的「國家」不是國民的,但與傳統王朝的不同在於統治者也不認為是自家的。

既然不能傳之子孫,則我死後哪怕它洪水滔天!

所以這樣的專制往往更容易趨於短期行為,更不負責任。當統治者「愛國」時,他甚至未必能如趙構、慈禧、李後主那樣把「國」當作自家的貴重財寶來愛,而很可能只是鎮壓反對派維護自己眼前利益的一種藉口。換言之,這樣的「愛國」比傳統君主的愛國可能更虛偽。

而當其賣國時,更由於反正不能傳國於子孫,賣起來更加無所顧忌,也不存在「只零售不批發」的界限,甚至把整個國家賣了換一大筆錢來享受,都是可能的。

因為國既不可世襲,財產還是可以傳給自家子孫的嘛。加之如今聽說某些外國也沒有當年的金邦那麼寒冷荒涼、貧窮不堪還種族歧視,不會像當年金邦那樣虐待亡宋遺族,甚至還頗為優待「投資移民」,於是「國」就更加顯得沒有錢可愛了。偏偏這時候對外經濟開放又還十分有限,一般國民不可能參與外貿,而只有那些人可以壟斷對外交往。於是,損害國家利益,藉既無競爭、又不受監督的對外交往大發不義之財,然後把民脂民膏轉移國外投資置產,家人先移民,自己一邊繼續「原始積累」,一邊留好後路。

然而,你如果對他們進行批評抵制,那對不起,我代表「國家」,你批評我,你就是反對「國家」,也就是「賣國」!而我鎮壓了「賣國」者,當然就證明我「愛國」了。

這對外交往嘛當然也就更應當由我壟斷——不讓「愛國者」壟斷,難道還讓「賣國者」插手不成?於是乎「愛國」者賣國的歷史劇不僅仍然上演著,而且這樣的「愛國」比傳統時代可能更虛偽,這樣的「賣國」比傳統也可能更加肆無忌憚了。

要改變這種「愛國」與「賣國」的惡性循環,辦法當然也有——而且好像也只有一個,那就是要使「國」真正成為國民之國,「國家利益」真正等同於國民利益,「國家主權」也真正以國民的人權為基礎為前提。

只有這樣,國民才會用不著宣傳就本能地去愛國護國,主國事者既為愛國之民所託,且為民權憲政所制,從民意而有愛國之志,受制約而無賣國之機。這樣「愛國」與「賣國」的「辯證法」才會消失,而主權與人權才都能得到維護。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理想國讀書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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