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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香港歌手阮民安被控煽動、欺詐罪 現仍關押待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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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藝人的被告阮民安(41歲),被起訴一項「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一項「欺詐」罪。圖為阮民安於2019年12月出席香港島的一個遊行。

香港歌手阮民安被指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嘲笑殉職警,以及與防疫政策唱反調,及被指與妻子藉售賣曲奇欺騙他人,稱要為19歲被控暴動罪的少女「A」籌款,被起訴一項「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一項「欺詐」罪。阮民安的案件周二(7日)在區域法院再訊。阮民安沒有律師代表,並確認已撤銷法律援助申請,稱將會聘請私人律師。阮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押至7月26日再訊。

阮民安周二(7日)身穿藍色牛仔褸出庭,他頭髮已長及肩,精神尚算不錯。他沒有律師代表,自行陳詞;散庭時他向旁聽人士揮手示意。

阮民安稱律師指使撤銷法律援助申請將轉聘私人律師

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陳廣池稱,留意到被告周二(7日)沒有律師代表,並於上月撤銷法律援助申請。阮文安稱是「原來代表我嘅律師叫我咁做」,並確認之後會聘請私家律師。控方則稱,紀錄被告自在裁判法院提堂起,一直有私人律師代表他。

陳官指這關乎他自身利益,再問他找了哪一家律師樓代表,為何之前一直代表他,但周二卻不出現,之後又會再代表他出庭。阮透露,上一庭代表他的事務律師是衛佩璇,他也不知道為何周二沒有律師到庭,強調下一庭會安排私人律師出席。陳官稱,因為阮沒有代表律師,法庭需要不厭其煩地提醒及保障被告的利益。

案件押後至726日再訊

控方則稱,原打算申請修改控罪,但先等被告聘請私人律師後再作修改。陳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6日再訊,並提醒這段時間被告需要與私人律師詳細討論案件,下次提訊時告訴法庭答辯意向,「一路咁押後落去,對你都唔公平」。阮民安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候訊。

報稱藝人的被告阮民安(41歲),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指他於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陳述,具意圖a)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c)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d)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翻查資料,張倚雯為被告的妻子,她現已離港;而黃天昊為被告的前舅仔。另再翻查資料,上一庭代表阮民安的代表律師衛佩璇,曾以獨立身份參選中西區區議會但敗選,她與前民建聯成員、大律師蕭震然,去年9月因涉訛稱空置單位業主賣樓圖利被警方拘捕。案件編號:DCCC424/2022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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