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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警察不是執法,而是尋釁滋事(圖)

早上看到丹東市民父女與警察衝突的視頻,我就擔心這一對父女要吃虧了。果然,還沒到晚上,丹東警方就發出通報說,女兒因阻礙公務,行政拘留10天;父親襲警,刑事拘留。

不得不嘆服該市公安機關的高效率。但不能不說,這個處理決定實在是錯得太離譜了。

我注意到,許多評論文章,包括法律界人士的評論,都把該事件的前提設定為警察依法執行公務,那麼任何阻礙警察執行公務的行為,其違法性就不言自明。

這就犯了一個先入為主錯誤,直接錯在根子上了。要分清此事的是非,我們要看看雙方究竟誰在違法。

這一對父女要去醫院看病,雖然是黃碼,但有核酸陰性證明,有居委會開的同意外出證明,他們去醫院的行為當然不違反任何法律,也不違反當地的政府的所謂防疫政策。道路卡口的執勤人員認為黃碼就不准通過,完全是自以為是,拿著自己的雞毛當令箭,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屬於隨意限制公民的行動自由。

此時在場的警察,他的職責是維護社會秩序,什麼防疫政策、黃馬綠馬,和治安管理沒有關係,和警察沒有關係。如果警察出面,不准這一對父女通過路卡,應當出示法律依據。

然而,該警察先是無理阻撓市民通過路卡去看病,後更無理阻撓市民回家,說「你不能走」,你這是憑什麼?人家又沒有違法,你竟然把人家扣下,這已經構成了違法侵害公民的人身權利。沒有任何法規與「規矩」,允許警察可以這樣隨意刁難群眾。

即使從防疫的角度看,工作人員機械教條,不允許黃碼通過,那人家回家不就完了嗎?阻止這一對父女回家的行為,已經與防疫無關,而是這個警察的違法行為。

之後這個警察耍起了小聰明,故意激怒這一對父女,讓他們言行出格,以便將其「繩之以法」。女子其實已經識破了這個小警察的心思,在她父親衝動的時候,她還一直在阻攔,說「你不能動他,否則他會告你襲警」,可惜的是,作為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普通市民,這種冷靜敵不過警察的一再挑逗。最終,警察的目的實現了。我估計,這個警察此時心花怒放,「跟我玩,老子是專業的!」

對警察這個行為,有評論者認為涉嫌「碰瓷」,我不同意。這根本就是尋釁滋事!

瞬息之間,歲月靜好的丹東,就有一起妨害公務的治安案件、一起襲警的刑事案件被製造出來。如果沒有這個警察的故意挑逗和尋釁滋事,這一對父女掉頭回家就是了,哪會有兩起轟動全國的案件?這才是破壞防疫大局,破壞穩定大局。

令人憂慮的,並不只是這個警察。警察中什麼人都有,但丹東市警局振興分局的通報表明,在這個事件中,它們和這個警察是一夥的。這一起向公民尋釁滋事、栽贓陷害的惡劣行徑,是公安機關認可的行為,這就不僅僅是整頓個別警察的問題了,這個公安分局都不合格。最近唐山流氓打人事件,屬地公安分局的局長和幾名幹警都被拘留調查,這就是基層公安分局不合格的一個最近例證。

公平地看,這件事情也反映出公安機關這些年還是有進步的。一是不再以暴力手段阻止圍觀的市民拍照攝影,放在過去,這可是阻礙執行公務的罪名,手機被搶被摔,人被打被抓都是家常便飯。不知道是哪位青天大老爺在位時的德政,公安部一個通知就制止了上述惡行。如果沒有現場群眾拍攝的視頻,這對父女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另一點進步也不容忽視。放在幾年前,管你婦女還是老人,甚至還有抱孩子的,惹得警大爺不高興,上去一個大背胯摔在馬路牙子上,按你個嘴啃泥,帶上背銬拖走。這一次警察沒有這樣做,客觀上比以前確實文明了。

但這不是警察自己的素質提高了,而是社會公眾對他們的要求高了,他們感受到的壓力大了,所以把直接動粗改為玩兒花活了。

那個警察被老人掌摑後(有一個角度的視頻反映老人的手並沒有打中他)迅速倒地,然後問他的同夥「錄下了沒有?」這簡直就是一個絕妙的可以載入公安史的表演。這個鏡頭,為他的惡意挑逗、尋釁滋事,然後嫁禍於市民提供了充分的證據。

我們希望,這一次全國人民的輿論不僅要拯救這一對父女,更要推動公安機關和警察在文明執法的路上再前進一步。否則,下一次它尋釁滋事的對象,可能就是你我。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大雪熱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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