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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力軍一審開庭:控罪「政轉經」為哪般?

中國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案今天7月8日在長春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對他的控罪從一年前的政治層面(政治野心膨脹,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轉為6.46億元的賄賂,操縱證券和非法持槍。

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部長孫力軍一審開庭2022年7月8日長春中院©中國最高法網站截圖

中共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案今天7月8日在長春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對他的控罪從一年前的政治層面(政治野心膨脹,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轉為6.46億元的賄賂,操縱證券和非法持槍。

據中國最高法院網站的消息,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共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枝」一案。

長春檢方指控孫力軍在大約20年期間(2001-2020年4月),利用各種官職(從上海市衛生局外事處副處長,到公安部副部長)為某些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提供幫助,直接或間接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6.46億餘元」。

檢方還指控孫力軍在2018年應他人請託,指使有關人員通過「集中資金連續買賣,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情節特別嚴重」。

長春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追究孫力軍的刑事責任。

在檢方的這些指控中,唯一可能與政治或人事沾邊的是:孫力軍「非法」持有兩把槍。

據中國最高法網站說,孫力軍在法庭上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孫力軍於2020年初武漢爆發新冠疫情後被派往武漢督導抗疫工作,不久被撤職查辦,然後在2021年9月30日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當時指控他的內容是「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擅離職守」、「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其中「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這條讓外界猜測是否涉及武漢病毒研究所的資料。

據維基百科介紹,2022年1月中國央視《零容忍》披露:該案牽涉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上海市警局前局長龔道安、重慶市警局前局長鄧恢林與山西省前公安廳長劉新雲等多名高官。因此,孫力軍案似乎更像是一起政治案件。

孫力軍生於1969年,畢業於上海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並獲得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公共衛生和城市管理」專業研究生學位。他落馬之前,官至 中共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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