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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責謠言?」那請問,如果官媒造謠該怎麼辦?

前天,也就是9月2號,據權威媒體人民日報消息:

「中央網信辦將於即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新一輪打擊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專項行動。」

對此,我首先表個態:

「任何謠言和虛假信息都不應該被容忍,任何製造謠言和虛假信息的人或單位都應該受到嚴厲處罰。」

但在表示認可的同時,我又在想另外一個問題:

「如果官方造謠該怎麼辦?如果官媒傳播虛假信息又該怎麼辦?」

我之所以提出此問題,絕不是毫無根據地胡言亂語,而是殷鑑不遠。

比如,徐州「鐵鏈女事件」中官方造謠行為。

在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徐州「鐵鏈女事件」中,江蘇方面就此事件先後出台了5次通報。

其中,徐州與下屬所轄豐縣發布的第一、二、三、四次通報,自相矛盾的地方很多,可以說幾乎多是虛假不實的都不過!

例如,徐州豐縣在第一次通報中,信誓旦旦地說不存在拐賣行為。

可結果呢?

結果是,在廣大網友的追問下,經過上級的調查,「鐵鏈女」的確是被拐賣的!

就徐州「鐵鏈女」事件來看,豐縣縣委宣傳部的兩次通報,帶有明顯的欺騙性,其行為不僅符合散布網絡謠言的基本特徵,也嚴重破壞了症府的公信力。

請問,是否應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呢?

再比如,官媒傳播虛假信息翻車事件。

2021年8月份,一條《瑞士生物學家:新冠溯源成美攻擊中國政治工具》的帖子在網際網路上流傳。

除了自媒體外,人民日報海外版、人民網、新華網、央視新聞等官媒都進行了報導。

這些報導稱:「據美國「南太平洋之聲」廣播電台網站7月27日報導,世界衛生組織最近在其成員之間傳閱了有關新冠病毒起源的下一階段研究計劃。瑞士伯爾尼的生物學家威爾遜·愛德華茲在了解這些計劃後,在其臉書網頁上評論說,他對世衛組織放棄先前的結論——即根據在中國進行的研究,實驗室泄漏「極不可能」——感到非常擔憂。」

說的有鼻子有眼的,一般人看了很難不相信。

但不巧的是,這些話被瑞士本尊聽到了,於是瑞士駐華大使館發布聲明說:

「過去幾天內,多家媒體發布了有關一位所謂瑞士生物學家的新聞,我們感謝大家對我們國家的關注,但瑞士駐華大使館必須遺憾地指出,這是一條錯誤的新聞。

1.瑞士政府沒有任何一名註冊名為為「Wilson Edwards」的公民。

2.在生物學術界沒有引用此名的學術文章。

3.發表評論的臉書帳戶剛剛在2021年7月24日新註冊,目前只發布了一篇貼文。這個帳號只有3個好友,看起來註冊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社交。

媒體或網民或許是無意間轉發了該新聞,但我們懇求您即刻刪除並刊登更正聲明。」

瑞士大使館當頭一桶冷水澆下來,不由地令人打個寒顫——假新聞無疑了!

這裡,我先不說,上述各大官媒是否是在傳播謠言和虛假信息。

就說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們或許沒有能力去鑑別某些消息的真假,但新華網、人民網等大的媒體機構難道也沒有嗎?

——尤其是對某些重大的新聞事件,在發布或傳播之前,難道不該以嚴謹的態度進行認真核實嗎?

上述兩個例子,一則屬於官方噁意造謠,一則屬於官媒傳播虛假信息。

雖然類似的例子還能找出很多,但限於篇幅的限制,這裡就不再贅述。

與個人和我這種微不足道的自媒體博主不同,即使我們在無意之下傳播了謠言,多數情況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一方面我們的傳播空間和能力有限,另一方面由於作為自然人的個體沒有很高的公信力,所以我們即便說了,很多人可能也不會信(事實是,就算我說的是真的,很多腦殘都不會信)。

而作為症府機構的官方,或有相關症府機構背書的官媒則不同,其傳播不受限制的同時,由於一般民眾普通認同其公信力,所以如果他們造謠或傳播虛假信息,那造成的危害無疑將更大更猛。

所以,打擊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不應只是針對個人和民間單位,應一視同仁,否則就難以服眾,從而無法達到應有的效果。

明白人都知道,作為自然人的個體或民間單位,其行為方式很多時候是參考官方和官媒的——如果後者違規卻不會受到懲罰,那無疑將會給前者傳遞一個極其不好的信號。

因此,為了起到更好的示範帶頭作用,打擊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的生產傳播,是否應先從嚴厲處罰「造謠的相關症府部門和傳播虛假信息的官媒「開始?

對此,我們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洞見未來2020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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