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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後人的「名人之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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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後人所受的「名人之累」,曾延續到他的第三代。魯迅的長孫名叫周令飛。令飛是魯迅當年用過的一個筆名,為了紀念爺爺,許廣平給孫子取了這個名字。從字義上說,「令」者「零」也,含有從零開始的意思。周令飛生於1953年,性格頗有點像爺爺魯迅,也許是「隔代遺傳」吧。據周海嬰說:他「個性極強,自己認準的事情,非要達到目的不可」。還在上小學的時候,就不經大人同意,自己跑去報考一個解放軍少年藝術學校;十六歲上中學時,年齡還不到參軍標準,卻硬是向軍代表軟纏硬磨地當了兵;幾年後轉業到人民美術出版社工作,恢復高考時,他雖然複習了幾個月,但終因為參軍過早、影響了學習,以致基礎太差而沒敢報考。到1979年前後,國家允許自費出國留學了,周令飛又動了繼續學習的念頭,通過朋友聯絡,向東京的一所語言學校報了名,打算先通過語言關,再進修別的專業。為此,他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因為他是魯迅的後代,便引起了有關部門的格外重視。據周海嬰講,當時有關方面認為:「像我們這種人家的孩子以自費名義出去留學,要靠外國人來關照,未免有失國家體面。」(周海嬰語)但按規定周令飛又不合「公派」的資格,這頗使有關方面左右為難,申請也遲遲批不下來。眼看開學日期臨近,在周令飛再三催問下,上面總算想出了個「公派自費」的辦法,也就是說,名義是由國家派遣,但費用卻由自己來出,這樣既不違反有關規定,又為國家爭了面子——但這決定來得有點遲,等周令飛趕到日本,學校已經開學整整一個月了。

這還只不過是一點「小累」。周令飛在日本讀書期間,結識了班上一位台灣來的女同學張純華,因為她的日語基礎好,便願意幫周令飛補課。這位張小姐雖是台灣一個富家的女兒,但卻並不驕矜,且富有傳統美德,好學上進。二人一來二去,竟產生了愛情。就在這時,卻發生了一些意外的事。而這些意外之事,卻或多或少與他是魯迅的嫡孫有關。首先是張純華被父母召回台灣。原來台灣有關方面知道這件事後,勸告張的父母,說是你家女兒竟然在日本與大陸男子談情說愛,而這男子又不是尋常之人,他是「黨國」一向最討厭的魯迅之孫!她父親本是個生意人,一向不問政治,聽了這話便有點擔心害怕,於是急忙召回了女兒,不敢再放她去日本了。直到半年後,在張純華施的緩兵之計兼口頭保證下,才允許她重返日本學習。

而大陸方面也早就開始注意周令飛與張純華的關係了,關注的重點當然是張純華的政治面貌和接近周令飛的真正動機(後來周到了台灣後國內一度謠傳張是「台灣方面訓練有素、善使美人計的女特務」,「曾勾引過多名大陸男子投奔台灣」)。因此,組織上已考慮要周令飛中止在日本的學習,立即回國,如有必要,甚至還將不惜採取組織措施——強行押解回國。而這一切,都不幸被周令飛提前知曉了。這時,他的想法是,自己與那個女孩已經生死不可分離,既然大陸不能容納他的所愛,那麼,就只有一條路——走,而且是立即走!他甚至連同在東京上學的妹妹也沒有通知,便乘飛機從日本直飛台灣,在臨上飛機前,他在機場向媒體發表了三點聲明:(1)此舉純粹是為了愛情,而沒有任何別的企圖;(2)此事與我父母無涉;(3)因為與台灣女孩結婚,兩岸的狀況又如此,我宣布退出中國共產黨。為了防止在香港仍可能被截回大陸,周令飛還施放了一個煙幕彈,說是去香港結婚,而實際上,他們並未在香港停留,而是直飛台灣了。

周令飛為愛退黨,驚世駭俗,在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也給周海嬰夫婦帶來了很多麻煩。當時周海嬰的頂頭上司——廣電部部長吳冷西把他叫去,說周令飛的行為是叛逆,政治影響極壞,並以黨和組織的名義命令周海嬰寫一個聲明,宣布與周令飛脫離父子關係,並向他宣布了三條紀律:(1)最近一個時間內不會見任何記者,尤其是外國記者,實在避不開的,可回答「無可奉告」;(2)要表示已經跟兒子劃清了界限,斷絕了父子關係;(3)暫不出國。後來,他在單位閱讀文件的資格被取消,全國人大主席團成員的資格也在未經有關法定程序、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被取消,他夫人的工作權利亦遭到剝奪(她是中學外語老師,校方以「學生不歡迎你講課」為由,讓她「下崗」,1986年後才讓她重返講台,並向她道歉)。這件事的衝擊波還影響到了令飛在日本讀書的妹妹,差點使她的學業半途而廢。

好在周令飛在台灣所有言行無涉政治,才使此事若干年後風平浪靜,看起來當時的一切似乎都成為一場誤會。但現在回想起來,周令飛的事發生在1982年,當時固然人們頭腦中「左」的思想殘餘還相當濃厚,但儘管如此,如果當事人不是魯迅的後代,相信對國內的刺激和影響當不至於如此之大。

實際上,魯迅後人的「名人之累」,自許廣平1948年底攜海嬰踏上解放區不久就發生了。因為他們是魯迅的親人,所以人們便戴上有色眼鏡來看他們,使其備受其累。

他們是1948年底從國統區輾轉到達瀋陽的,那時海嬰不過十八九歲,還是一個愛玩好動的青年,毛手毛腳,以致闖了兩次「小禍」,引起周圍一些人的不滿。許廣平便囑咐他不要忘乎所以,言行舉止一切都得小心謹慎,以後凡有外出參觀活動,老老實實地跟在隊伍後面,切勿亂跑。海嬰便問,跟在誰後面妥當?許廣平想了一下,讓他跟在茅盾夫人後面,認為這樣就不會出錯了。誰知幾天後,還是出了問題。那是瀋陽舉行歡迎民主人士大會,周海嬰隨隊參加,主持人招呼坐在台下第一排的貴賓一個個上台,並逐一向大家介紹,周海嬰起先想,自己充其量不過是一個民主人士的家屬,是不需要上去的,便坐著沒動,沒想到茅盾夫人上台時,回頭看周海嬰坐著沒動,便緊張地招呼他:「快走!等什麼,還不走呀!」海嬰遲疑了一下,不去又怕大家說自己孤傲不合群,便跟著上去了。等主持人把來賓介紹完請大家到台中央集中時,突然發現台邊上還多出了一個人,連忙把周海嬰讓到身旁,介紹說這是魯迅的兒子。誰知第二天便傳來了閒話,說許廣平為了想把兒子培養成政治家,竟用這種手段塞到台上亮相云云。

這也還是小事一樁。在瀋陽的時候,海嬰去逛書店,發現許多魯迅的著作,回來很高興地告訴了母親,許廣平也滿心喜悅,讓海嬰各種都買回一冊來作為版本收藏。海嬰買書回來,交際處的同志看見了,便幫他一起拎進許廣平的房間,許免不了寒暄一番,順便問了問這兩個名字生疏的出版社,問過便過去了。

誰知過了幾天,出版社的幾位領導忽然找上門來,非常誠懇地向許廣平解釋並道歉,說東北地區需要供應魯迅先生的書籍,但許大姐在國統區,沒法去徵求意見,也不可能辦理版權手續,只好先開印。好在許大姐來了,我們一定補上應付的版稅。許廣平也誠懇地表示了她的態度,說我們到了解放區,一切生活都是供給制,已無需用錢,何況是黨的出版社印魯迅著作,哪能按國統區的方式收版稅呢?不料過了兩天,對方還是送來了一封信和一張支票,許廣平與海嬰商議後,將支票送到交際處負責人那裡,再一次申明不收版稅的理由。並附信一封,請他們代轉出版社。沒想隔了兩天,支票又送了過來,許廣平又堅決地退了回去。又過了兩天,有人再來做工作,再三陳述讓他們收下的理由。這時許廣平轉而提出能否請他們代捐給某文化部門或藝術學校,但來人婉拒了,並說馬老馬敘倫先生也建議許廣平收下這筆錢,馬是民進的中央領導,許是民進的成員,無奈之下,許只好先予接受,打算收了後再作處理。

當時瀋陽有一所「魯迅藝術學院」,許廣平母子便擬將這筆款子捐給以魯迅名字命名的這個學校,代捐行不通,就自己去聯繫,而首先是要把這筆錢從銀行提出來。在接受支票的第二天,海嬰便從交際處要了一輛車,由一個警衛陪同去東北銀行取款。因為當時東北使用的貨幣票面不大,以致領到的錢足有半麻袋,海嬰按上海人的習慣做法,隨即轉到另一銀行兌成金條五條(每條約十兩)。誰知第二天當他母子去餐廳用餐時,突然發現誰也不與他們打招呼了(以往先到的人總是熱情地招呼他們過去,以爭取這張桌子坐滿十人早點開飯),一個個面若冰霜。看見他們形同陌路,他們只好另找別桌,誰知另一桌的人也是唯恐躲他們不及。這之後的一段時間,與他們「日日相伴的是蜚短流長,冷眼相看」。剛到解放區,便受到這樣的誤解與屈辱,許廣平母子的心情抑鬱是可想而知的了。後經過許廣平的多次請求,又經過上頭多次匯報研究,魯藝才終於在他們離開瀋陽前夕接受了這筆捐贈。周海嬰在憶及這段往事時說:「一向拿慣了父親的版稅,轉眼之間成為『可恥』的事。最為難堪的是連接受我們向學校的捐贈,也推三阻四,像是一筆不潔的款子。」這種「刻骨銘心的尷尬」成為他們母子幾十年來內心揮之不去的陰影,由於「這記憶太痛楚,太不堪回首」了,以致半個世紀後,周海嬰想到此事「仍禁不住身上一陣陣的寒慄」。

從瀋陽出發後,他們繼續行進,於1949年初到達解放了的北平,周海嬰進入華北大學學習,之後又考入北京輔仁大學讀了兩年社會學,1952年轉入北京大學物理系,這時周海嬰又遇到一件「名人之累」的小事。那是入北大物理系不久的一天下午,幾個同學在宿舍里打橋牌,邊上還有旁觀的,他們在爭論一副牌的叫牌規則時,恰巧周海嬰經過聽到了,忍不住插嘴按橋牌的規則解釋了幾句(因為他以前按一位老師的指導利用英語版的一本橋牌自習書學過英語),之後便離開了。不料從此在同學中卻有了風言風語,說周海嬰整天打橋牌,不好好讀書。此話後來竟傳到校青年團領導那裡,石幼姍書記便親自找周海嬰談話,勸導他說,作為一個班幹部,又是魯迅的兒子,要顧及影響,不該沉湎於打橋牌等。嚇得周海嬰,從此再也不敢對班上和學校的文娛活動涉足了。

離今天較近而又影響較大的一件事,是周海嬰因魯迅稿酬問題狀告人民文學出版社。這件事從一個側面,也使我們看到了魯迅後人所受的這種「名人之累」。

事情的由來是,解放之後,許廣平母子便將魯迅著作出版的一切事宜委託國家出版總署處理,國家出版總署接受了這一委託後,交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具體去執行。當時是馮雪峰任社長,按馮的意見,許廣平應收下所有的版稅,但許卻表示要捐給國家。隨著魯迅著作的大量出版,版稅的積累也越來越多,馮與出版社都希望這筆錢不要在他們的帳面上繼續掛下去,而許廣平又堅決不收,於是又有設立「魯迅文學獎」或降低魯迅著作書價以惠讀者等設想,但因種種原因,這些方案被一一否決。究竟怎麼處理這件事?馮只好去請示周總理,總理的意思是,最好還是勸許大姐收下;但因許態度堅決,總理改而指示:以「魯迅稿酬」名義將版稅從出版社提出,悉數存入銀行,以備許廣平母子不時之需。問題才得以解決。後來,這筆錢在「文革」中周海嬰家十分困難的情況下,經周總理指示,曾提出三萬元解了周家燃眉之急。1981年,因周家孩子去日本留學需要用錢,人民文學出版社在有關領導和部門的干預下,又付給他們二十七萬元(為50年代出版魯迅著作版稅)

但在80年代中期,人民文學出版社卻與周海嬰因魯迅稿酬問題發生了糾紛,出版社說許廣平母子早已放棄了魯迅稿酬,而周海嬰卻認為他合法地享有父親的版稅,雙方為此爭執不下。周海嬰以侵犯權益為由,將人民文學出版社告上了法庭。但一審二審,周海嬰均敗訴。這事本身且不說,是非終有公論,我這裡想說的,是此事衍生出來的兩個問題。

一是周海嬰敢於拿起法律武器,爭取和維護自己認為是正當的權益,足見他從自己這方面已經擺脫了「名人之累」,他不認為魯迅是大家的「公物」——這也是魯迅生前所拒絕的,也不因為是魯迅的稿酬就做無謂的犧牲從而去維護什麼「體面」,這是中國人最可寶貴的一種自我權利意識的覺醒;二是從事件中一些人的說法和做法裡,我們還是可以感受到周海嬰所受的「名人之累」。當時代表性的觀點就是有些人說的:周海嬰真讓他父親丟臉,竟為了錢去對簿公堂。最典型的如香港的《百姓》雜誌,在某篇文章的開頭刊登了一幅魯迅畫像,旁邊印著一行醒目的字:「魯迅想不到他的兒子會為他的稿費問題進法院。」還在文章中挖苦:「身為魯迅後裔當不了大官,爭回一些錢總是有用的。」其實,說這話的人不是對歷史、對魯迅的無知,就是有意的惡諷。因為在1929年,魯迅自己就為版稅的事請過律師,並準備訴諸法律。事情的經過是,北新書局一直是出版魯迅書籍最多的書店,北新老闆李小峰也是與魯迅來往最密切的出版商,但北新一直對魯迅著作版稅採取少付或拖欠的手法,這對魯迅來說實際上是一種剝削。魯迅在等待並希望其自覺轉變無望的情況下,找到了律師,準備與北新對簿公堂,後經律師與雙方協商,達成庭外調解:由李小峰分期補清歷年所欠版稅(後李認真履行了)。既如此,我想,魯迅真的泉下有知,應當是贊成周海嬰的。在此期間,就有前輩樓適夷以其耄耋之軀,為此事專程親臨周海嬰家,向他表示:這錢當然是歸你的,但為了顧全你父親的聲譽和你本人的影響,可否先提出個具體捐贈計劃,然後再將錢撥還給你。並暗示這個建議不是他個人的意思,而是受胡喬木的委託。但周海嬰斷然拒絕了這一建議,他說:錢還沒拿到手呢,何來捐獻之事?

我也是贊成周海嬰的。正如他所說:「別人的遺產可以合理合法地繼承,為何唯獨魯迅的稿酬兒子不能拿?」而且還要做那麼多委曲求全的事,這究竟是為了顧及誰的面子?魯迅的後代還是有些家傳的,周令飛為愛逃離,表明了他不願受「名人之累」,並不因為是魯迅孫子就循規蹈矩,按照別人的想法來生活;周海嬰一輩子受了許多「名人之累」,老了的時候用行動證明他也不願再受此累。我倒覺得,這正是個人權利得到社會保護、尊重,也正是社會進步的一種表現。因為周海嬰雖然受到一些非議和不滿,但畢竟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與支持,試想,此事若放到他們剛入解放區之時,或者在「文革」之中,在那樣的環境氛圍之下,會行得通嗎?

以前,在讀魯迅先生寫於去世之前一個月的名篇《死》時,一直不理解他似乎以遺囑形式寫下的「忘掉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真是糊塗蟲」這句話。通過以上事件,我一下覺得豁亮了許多。魯迅先生畢竟偉大,他知道家屬後代如果背上名人的包袱,受名人之累,凡事從自己是某某名人的親人、後人的角度來考慮,是會失去自我,是過不好自己的生活的。我當然不是要魯迅的後代忘了自己的父祖,而是說其並不能因為是魯迅的後代,就要在一些並不需要做多餘犧牲或額外付出的事情上做多餘的犧牲或額外的付出,尤其是那些占了便宜的人,反而還要回過頭來,以你是魯迅的後代,要注意影響為名而變本加厲——這自不待多說。

(此文素材多取自周海嬰《魯迅與我七十年》,謹此說明)

(選自《溫故》(之二),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09)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溫故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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