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站10月8日消息,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慶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覆。
;按照《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慶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的批覆》(國函〔2021〕37號),國務院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相關省市暫時調整實施《旅行社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
國務院有關部門、相關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據上述調整,及時對本部門、本省市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作相應調整,建立與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相適應的管理制度。
國務院將根據相關省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情況,適時對本批覆的內容進行調整。
國務院決定在天津、上海、海南、重慶暫時調整實施的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