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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效忠中共誓約 台陸軍上校被以「受賄罪」起訴

—台灣陸軍上校向德恩被以「受賄罪」起訴 曾簽署效忠中共誓約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向德恩現為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涉嫌於民國108年擔任陸軍裝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長期間,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收賄共新台幣56萬元並簽署效忠中共誓約書,且穿軍服合影。

台灣的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

據中央社10月22日報導,台灣高雄檢方當天以涉嫌「受賄罪」對陸軍上校向德恩提出起訴。

高雄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向德恩現為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涉嫌於民國108年擔任陸軍裝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長期間,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收賄共新台幣56萬元並簽署效忠中共誓約書,且穿軍服合影。

起訴指出,誓約書內容為:「本人向德恩,在此宣誓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效忠祖國,一旦兩岸發生戰爭,本人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儘自己能力為祖國效力,完成和平統一的光榮使命。」

報導引述法律界人士認為,向德恩許諾發生戰爭將為中共效力,違背帶領軍隊作戰抵禦敵人的任務屬違背職務行為,並且收受金錢賄賂,因此檢方以受賄罪起訴合情合理,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可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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