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2年4月的一天,一名李姓姑娘,被派出所民警送到了江西省精神病院。
從得知要住院治療的那刻開始,李姑娘就開始了「我不是精神病人」的自證。
自證的方式是「通過吵鬧,極力否認自己是精神病人」。但沒有什麼用。李姑娘說,護士告訴她,「你不要情緒這麼激動,你越哭越叫,就越像個精神病,你就越出不去。」
入院後,李姑娘拒絕服用醫院開出的藥物,護士就會用約束帶把她綁在床上,把藥灌進去。李姑娘說,她曾被綁過七天七夜。
李姑娘認為,自己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是因為舉報了派出所的一名賴姓輔警。
去年的三四月間,因為一起民事糾紛,李姑娘多次前往派出所尋求幫助。
4月的一天,當李姑娘再次前往派出所時,遇到輔警賴某主動搭訕。
第二天,李姑娘接到賴輔警電話,說要跟她聊一下這個案子。
由於疫情,李姑娘的小區處於封控狀態,她沒有辦出入證,便住在家附近的酒店。
接到電話後,李姑娘提出在酒店大堂見面。賴輔警認為在大堂容易碰見熟人,提議在房間聊比較方便。
在房間裡,賴輔警對她動手動腳,李姑娘拼命反抗,並且揚言要報警。
賴輔警慌了,趕緊道歉,甚至下跪扇自己巴掌,求她不要告發。
之後,李姑娘並未去派出所告發。
一天晚上,李姑娘心情鬱悶,到三樓的室外樓梯上散心,「想吹吹風靜一下。」
被保全看到。保全讓她下樓,李姑娘不願意,雙方發生口角。隨後,保全報警。
很快,來了兩輛警車。當著警察的面,李姑娘說起了賴輔警猥褻的事。民警關掉了執法記錄儀,支走了保全,趁李姑娘沒注意,一位民警上了樓梯,隨後把她拽到一樓,拉進警車,開到派出所門口。這家派出所,正是賴輔警的工作單位。
然後,派出所民警將李姑娘送到了江西省精神病院。
以上內容,是李姑娘的自述。
2022年12月21日,南昌市警局西湖分局發布通報。根據通報:
1、警方認定輔警賴某某不存在猥褻行為;
2、鑑於李某某先後4次在公共場所揚言自殺,並稱自己患有抑鬱症、晚上睡不著覺,派出所出於對李某某的人身安全考慮,依法將其送江西省精神病院。
隨後,李姑娘錄視頻回應稱,不認可警方通報中的多處說法。
在江西省精神病院呆了56天以後,李姑娘終於出院。隨後,她將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庭,並且在網上曝光自己的遭遇。
李姑娘說,她對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起訴,是她維權的第一步,先要通過告贏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一個正常人以後,再繼續告派出所。
關於這起案件,李姑娘與派出所,李姑娘與江西省精神病院,雙方各執一詞。
孰是孰非,在法院宣判以前,我們無法做出判斷。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從網上的一些視頻,李姑娘說話條理清晰。而根據媒體報導,2022年11月27日,李姑娘到一家三甲醫院進行鑑定,根據面診、腦CT以及一些量表,醫院給出「無抑鬱症狀、無焦慮症狀」的參考診斷。李姑娘已經將其作為證據遞交給了法院。
根據媒體報導,江西省精神病院被起訴,這不是第一例。
2008年12月的一天,江西的一名萬姓男士,被強制送入江西省精神病院。
為了摘掉「精神分裂症」的帽子,萬先生一紙訴狀將江西省精神病院告上法院。奔走十年後,萬先生勝訴,法院認定江西省精神病院對萬先生做出的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明顯缺乏依據,不符合診療規範」,判決江西省精神病院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8000元,並作出書面道歉。
2008年,在河南周口,也發生了一起「被精神病」的案件。一名吳姓女士被送入河南省精神病院,住院長達132天。
出院後,吳女士將河南省精神病院和參與送治的周口市川匯區小橋辦事處告上法庭,並且勝訴。法院判決小橋辦事處與河南省精神病醫院侵犯吳春霞人格權和身體健康權,賠償15萬元。
隨後,吳女士又將周口市警局第六分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確認周口市警局第六分局將她送河南省精神病院的行為違法。
一審判決吳女士勝訴後,警方不服,上訴至河南省高院。河南省高院經審理後,「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無論是江西的萬先生,還是河南周口的吳女士,在「被精神病」後的依法維權,都很值得尊敬。
今天看到遲夙生律師的一則微博。遲律師說,她不僅痛恨那些專門破壞公平正義的勾兌律師,也痛恨那些逆來順受的律師,因為「本質上他們都是司法腐敗的幫凶」。
遲律師說的是律師行業,但對每一個人都是警醒:在遭遇不公時忍氣吞聲逆來順受的人,又何嘗不是在破壞公平正義?
這個社會有太多的人,既不敢為自己爭取權益,也漠視那些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不公。
這些人看似圓滑,實則自私怯懦,最終不得不把自己的權利拱手予人,任由他人踐踏。
江西的萬先生,和河南周口的吳女士,雖然都是在為自己維權,但他們的不屈不撓,依然讓人肅然起敬。因為,他們為維護自身權益付出的努力,也藏著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他們既是在為自己討個公道,也是在推動國家的法治建設。
對於每一個在遭遇不公不義時,不屈不撓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人,我都心懷敬意。